这回路易比阿德斯反应快,或者是因为他比阿德斯更在意吉利尔的存在,他一带马缰,向着孤傲家的军队败逃的方向追去。
其实吉利尔的人还有战斗力,但他们先被路易突袭,后摄于阿德斯的强大,已经吓破了胆,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训练有素了。
白霜雪很快追近了以双腿逃命的吉利尔,路易单手摘下挂在马鞍上的一条长绳,像牛仔逮小牛一样抛出绳索,准确的套上吉利尔的身体,然后策马回跑。在吉利尔的大声惨叫声中,凭借霜雪的力量拖行了他一段才停下。
孤傲家的士兵没有人一个回身救他们的领主,可见吉利尔平时的行为有多么不得人心。
“我们也去看看。”孤儿对阿德斯说,没意识到自己正舒舒服服倚在人家的胸前,自然得很。担惊受怕这么多日子了,现在窝在一个凶神怀里,居然感觉无比安全。
谁说凶神就一定是不能接近的?要辩证的看问题,比如和凶神在一起肯定没人敢惹。
阿德斯没有回答,但催马前行,很快到了吉利尔面前。只见路易跃下白马,拔出腰上长剑,压在吉利尔的左肩上,迫使他跪倒在地。
“给盈禄伯爵小姐道歉。”路易喝道。
“为什么?”吉利尔衣服碎了,身上还有多处血痕,这场争斗已经输得无可再输,却还倔强着。
“因为你私劫她、软禁她、意图伤害她。”
“我想娶她为妻,你们追风家想要什么,不也是去抢吗?”吉利尔试图站起,但路易虽然受伤。却还是以优势力量压制住他。
“我们明抢,不会使用阴谋诡计,当姑娘家不愿意。也不会强迫。”路易轻蔑的看着吉利尔,“况且我们是为爱而抢。你呢?”
你当初不也是看中了盈禄家的钱?孤儿心中暗道,但比起吉利尔,路易的所有愿望和行为都显得光明正大,因此回想起来,并不让人讨厌。.16k.况且。他现在对她,似乎是动了真情,可惜她现在不能接受。
“杀了我吧。”吉利尔第二度起身未果后,怒道。
路易哈哈大笑,“杀你?容易。但是在你下地狱之前,可否告诉我,不怕死的话,刚才又为什么放下体面逃跑?”
吉利尔被问得无语,一斜眼看到路易地剑锋。又感到害怕。刚才的话说得慷慨英勇,那是因为羞愤所致,可话一出口又后悔了。
“好吧。好歹你也是一家领主,世袭的贵族。我会让你死得有尊严。因为我不像你,有侮辱他人地渴望。”路易面色转冷。瞄了一眼坐在阿德斯身前的孤儿,又看了看慢慢跟过来地自己的手下,“我以诸神仆人的名义——”他单手举剑,眼睛注视着吉利尔,脸上竟然有一种虔诚,或许,在他心目中,非战场上杀人,都是要尊重被杀者吧。
“不,别杀他!”孤儿突然插嘴。
路易一愣,皱了皱眉,“你喜欢他?”
“你疯了吗?我怎么会喜欢他?比起孤傲公爵大人,我还不如嫁给驿马家的痨病鬼大叔列斯达。”孤儿给路易的反应气得够呛,但感觉提到列斯达地时候,身后阿德斯的身子僵了一下。
是啊,他是驿马家反出的人,可是他认识这个列斯达吗?不可能呀,列斯达才不到四十岁。也许是这个家族的名子让他有反应吧。
“你是我的未婚妻,应该嫁给我,我刚才和你说的话是算数的。我说了,那是我对诸神的承诺。”路易很严肃,因为太阳已经升上了山头,更照得他金光灿烂,眼睛碧鸀如洗。
不得不说,他长得真的很帅。虽然还不知道阿德斯地长相,但这两个男人在气质上南辕北辙,一个像阳光,一个像暗夜,前者让人的心都敞亮起来,后者却神秘而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