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何氏喝干了汤,仍觉不解气,很是给徐氏看了几天脸色。
徐氏这被收拾了一顿,倒乖觉了许多,这几日也都闷在屋子里,并不出来折腾了。
丁家人难得过了几天舒心日子。
这一日,梅氏仍自去菜园子里干活,午饭便又被叶葵给包了。
到了近午时,米饭香气从锅盖缝隙间钻出来,梅氏便提着篮子回来了。一进门,她便撞见春禧套着件半旧的春衫抱着胳膊瑟瑟发抖,她没好气地拍她两下,实在搞不懂自己这个闺女,生下来就似乎比旁人要爱美些。性子倒聪慧,因得婆婆丁何氏喜欢,时常惯着,平日里想让她做点活,比登天还难。
这村里,若是论谁家闺女养的最娇,春禧排第二,绝对没人敢排第一。所以一直以来,除了大丫头春兰能帮上点忙,这家中的活计其实都落在梅氏肩上。
看着坐在灶前烧着火的叶葵,她忍不住暗暗欢喜。
她生长子春江时难产,春江被产婆折断了一条腿才落地,死里逃生。如今长大了,课业平平,偏生腿脚不好想做个庄稼汉也是难的,来日说亲必定比如今的老三难得多。她心中一直焦急,如今瞧着,却似乎可以松一口气了。
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将来若能给自己做儿媳妇,也是极妥帖的。
梅氏在心中盘算着,却没有透露给任何人,只暗暗想要将叶葵往自个儿想要的儿媳妇教。搁下东西进了灶间,她便准备着手亲自做红烧肉。
前几日夕间,老丁头出去兜了一圈,遇到回村里探亲的本家侄子,便被请去一道吃酒。这人在镇上开了个裁缝铺,生意极好。
席间听到老丁头嘟囔起自家老三文不成武不就的事来,他便笑着拍了下大腿对他道,“叔你要是不嫌弃,就让多寿弟来我店里学上两年怎样?”
老丁头自是忙不迭地应下了。
老三已经十八九岁,做学徒虽说年纪大了些,可好在是跟着自己人,吃不了大亏。况且学会了这以后可就是手艺人了,总比面朝黄土做个庄稼汉松快!
所以今日为了给老三践行,老丁头清早就去买了斤猪肉回来。
这道是梅氏的拿手菜,因而她三两下便将东西都备好了。肥肉切末下热锅煸出油来,放入八角、茱萸爆香,加入姜片、蒜瓣翻炒成略微焦黄。再将先前洗净切成大块的带皮肋条五花肉倒入锅中,加入黄酒略微煸炒片刻。而后依次加入秋油、盐、水及香叶、桂皮,再放入几勺白糖大火开煮。待水开后撇去浮沫,盖上锅盖,转小火慢炖一个时辰。
若用的洋糖,这肉煮的便更是红亮酥糯,只是如今用这大勺白糖便是极奢侈了。
汤汁逐渐醇浓,那香味便也止不住地溢出来。
细细地炖到酥烂,梅氏才将肉盛了出来,开始摆饭。
饭桌上,丁何氏扒着饭忽然哭了起来:“可怜的老三啊,都怪你大嫂好好的多弄了三张嘴,劳得你要去给人做学徒讨口饭吃,连媳妇也说不上啊!”
这话说得极寒碜,听得梅氏顿时胃口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