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下手推车,我和汤姆的行进速度提升了好几倍,我们一前一后地跑着。
必要时刻总有取舍,搬出来的几箱蓝伞被我扔在原地,只带了几支在身上,留着拿回小城给医学狂人研究。
在红球丧尸身上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我担心探测的位置发生变化,所以跑得非常快。
但是我不敢把汤姆落得太远,雪团似的红灰使能见度大大降低,我们隔得远了他遇到危险我也看不见,而且他可能会跟丢。
我们回到昨晚扔丧尸头的地方,古昱他们果然不在了,幸好红灰还没将他们的痕迹掩盖,地面上还有清晰的脚印。
顺着脚印,我们一路找过去,很快就找到了车轮印,使暗器的家伙们果然是有交通工具。
虽说两条腿跑不过四个轮子,但如果我尽全力的话,应该不会被甩开得太远。
广省不像蒙区和藏区,我不相信使暗器的家伙们会是从几百公里开外的地方跑来捉六脚怪。
可即便只有五十公里,汤姆也坚持不住了,他渐渐体力不支,最后实在跑不动了,朝我挥挥手,让我别管他继续追,救老乔和古昱要紧。
我把多余的弹夹都给了他,丧尸的领地意识强,一个区域内只可能有一只红球丧尸,‘球体音箱’被我干掉了,理应不会出现别的丧尸攻击他。
而且昨晚的毒气把附近的变异兽也都毒死了,眼下最危险的反而是人,但人类没有异能撑腰,几个满满的弹夹威慑力足够了。
我继续奔跑,一百公里是个什么概念,马拉松全程距离的两倍,还是全速奔跑,要是没有丧尸的超强恢复力,我早就跑到虚脱断气了。
这可真是千里寻夫啊,我心中感叹,末世里女主只能当男主使,男主那必须是超人类的存在。
顺着残留的车轮印,我追踪到一座小镇,这里离省会城市比较远,天空中飘落的红灰变得稀稀拉拉、好像毛毛细雨。
不知道他们在镇子周围布下了什么防御措施,打眼瞧着根本没人看守,越是这样越说明他们守卫森严,我没有贸然闯到镇子里去。
没过多久,红灰终于停了,视野变得开阔,我在见镇外守了一个多钟头,发现这个镇子热闹得很。
它让我想起了黑市,总有车辆进出,大部分是货车,车箱用钢筋加固,里面装的肯定不是普通的货物。
我一路追来就怕发现老乔和古昱的尸体,直到靠近这座镇子我才安心,他们应该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既然被带回来了,说明汤姆的猜测是对的,他们留着老乔有用,也许他们也想研究芯片,总之古昱跟他在一起比较安全。
抓捕六脚怪,进进出出的货车,难道他们也在用丧尸做实验?
我观察了一阵子,意识到想要进镇的唯一办法就是弄辆货车,我退到了镇外的公路上,在路边蹲了四十分钟,终于等到一辆车速较慢的货车,司机好像喝多了,车子开得摇摇晃晃。
进镇检查的时候需要对货车进行扫描,藏在车底下或车顶上,都不是好办法。
等货车开到我近前,我一跃跳出藏身的草丛,枪口瞄准驾驶室的挡风玻璃,大声喝止司机停车。
司机确实喝高了,反应有些迟钝,但这年头敢一个人出门,那肯定是有准备的。
他从副驾驶座上抓起一杆猎枪,可惜酒精麻痹了他的神经,在我这个超级丧尸眼里,他的动作太慢。
他的枪口还没伸出车窗,我已经跳上驾驶室外的踏板,一拳打碎了车窗,一手抓住枪杆,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把枪扯出了窗外。
司机被我打晕扔到路边的草丛里,我冒充货车司机把车开进了镇子,负责守门的人只看通行证、不认人,通行证上又只有名字,没有照片。
这辆货车的司机叫窦晓,这名字男女皆可,所以没有引起守卫的怀疑。
进了镇,我按照路标的指引将车开进一片集市区,虽然这和黑市的性质类似,但黑市更像一间综合性商场,而这座镇子却像是肉类批发市场。
里面卖的多数是变异兽肉,都是半死不活或干脆死透的,清一色的地摊,没有正式的商铺门脸儿。
商贩都是开着车,像赶集那样,把车停在马路两边。
我的货车上装了一车变异兽,这种东西应该是变异后的羊,全是死的,血糊糊地堆在车箱里。
我随便找了个空位停车,等车子停好,我从驾驶室里跳出来,身边立刻围上来几个男人。
“新来的不懂规矩吧?”
“这个位置已经有人占了!”
“赶紧滚。”
几个人冲我嚷嚷着流氓架势十足,摆个地摊都能遇上恶霸,我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