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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交谈(2 / 2)

清昭在听的时候,就默默流汗,暗道不妙。

听到最后一句话,她知道就算沈倩有再强的洞察力也不可能有太过丰富的想象力去想到借尸还魂什么的,于是道:”娘,清昭其实没什么变化啊。只是不瞒娘说,我那次醒来之后,很多事都记不大清楚,不过因为怕娘担心所以没说出来。这次的事我也只是灵光一现忽然又了这个念头……”

清昭叨叨絮絮地讲着,沈倩认真地侧耳倾听,虽然未必真的相信,但也表示出对清昭的信任,于是清昭便大胆地放心地扯,在原本的故事上加以诸多巧合,还生动地说自己也哭了很久。毕竟是自己的娘,沈倩听了之后,大概是在想象清昭那时候受苦受难的的样子,也就没问了,只抱了抱清昭,让她休息。

躲过一劫,清昭舒了口气。她默默地看着自己的手指,想,以后千万别再发生这样的事啦……这一来二去的,她可受不起了。

清昭坐在床上发着呆,忽然,她想到是谁发现自己印记的这个问题。

楚流鸿马马虎虎,肯定注意不到。众年轻女子估计都赶紧回了家,不敢逗留,如何看的到?而楚风等人肯定不会低下来看那些角落,看来看去都只有宋千里比较又可能。而吴婆年老,眼睛不好,而且丢了她肯定也心慌……

想到吴婆,清昭猛然发觉刚刚起吴婆一直没出现过,连粥都是沈红煮的,难道……思及此处,清昭赶紧对外喊了声吴婆,她记得以前只要自己随便喊一声,吴婆就会赶紧跑进来,手上有时还拿着未做完的鞋底……

结果跑进来的是小岑。

“吴婆呢?”清昭疑惑地问,心里却已经猜到答案。

“哎……”小岑挠了挠头,叹气道,”吴婆她老是只顾着自己玩,忘记照顾四小姐您,这次更是让您出了这么大的事,老爷很生气,就让她领了点钱,离开了”。

“这样啊。”清昭叹了口气,她觉得吴婆一直挺好,这次的事虽然吴婆也有责任,但是对于吴婆自己还是有些不舍的。但是才因为这事惹沈倩疑问,清昭不想再为了吴婆让人怀疑了,只能点点头。

想到七夕晚上吴婆独自看着天,清昭问小岑:”吴婆有相公了么?”

“有。”小岑点点头,”不过吴婆被休了。那时候她丈夫已经四十岁,她却还是无所出,按律法规定,一定要纳妾。后来她丈夫纳了妾,那小妾年轻貌美相当大的,就想办法让那男人休了吴婆。吴婆的姐姐以前是大夫人的奶娘,后来死了,但告诉吴婆有地方可以投奔,大夫人就收留了吴婆”。

“那现在……她怎么办?”清昭有些担忧。

而且她听到“律法”时就稍微注意了一下,听到后面的内容则微微错愕,总觉得这么变态的律法却有些熟悉,半响,她才想到似乎是明律。*

“哎,老爷还是很好的,他给了吴婆不少的钱,而且吴婆做家事还是很勤快的,不愁找不到事儿做。”小岑笑了笑。

其实她也挺舍不得吴婆的,毕竟吴婆走了,谁陪她说东家长西家短啊……不过经过四小姐这事,她也不敢再太热衷于说闲话了,万一自己成为第二个吴婆那可不行。

清昭点了点头,想让小岑去叫宋千里过来,她想问问昨晚的事。

结果正好,宋千里穿着白袍子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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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取妾,违者笞四十。

——《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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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现在俺更新到30章了,翻明律时恍然发现明律里是“方”听取妾,也就是说,并非俺开始第一眼看到理解的那样是“庶民40岁还没有儿子,‘就要’纳妾,不然鞭打四十下。”而是“庶民40岁还没有儿子,‘才可以’纳妾,不然鞭打四十下。”

但是现在要改显然是不行的,后面也提到了这个,而且更后面很多设定和这个都有出入,甚至前面楚烟柳说的“别说官宦人家,就连普通老百姓有个三妻四妾都是很正常的事儿。”也不成立了。

但是偶又想了想,其实古代的妾不是分滕妻和普通的妾两种么?滕妻是官方认定了的,地位比普通的妾稍高的,而另一种妾则是不受官府认定,像物品的妾。所以也有娶妾和纳妾之分吧。楚风是官,有一个滕妻王如很正常,但是庶民也就只能纳妾吧。所以这个偶就不改了。

但是不改又太不严谨,于是——俺决定写成是清昭的理解错误,哇咔咔……呃,就在28章里,俺这个小白流泪下去……<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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