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科幻灵异>众星之主> 第三十二章三式五数的由来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十二章三式五数的由来(1 / 2)

 ;

人上人这边被外道无数人扫了面子,这厢边姬博弈却是和玉神霄一起腻腻歪歪,你情我浓。..

“你是说,‘梅花易数’只是‘大定神数’的入门阶段。”

深邃漆黑的天穹之中,一颗颗闪亮的星辰点缀其中,姬博弈伸手一招,丝丝柔和的太阴光华落下,披在两人身上,抵御着悬崖高台之上越来越寒冷的夜风。

“不错,中孚哥你可知道鲲虚界易道玄理的‘三式五数’?”

“我乃是星宫出身,看家本领就是三式五数之首的‘紫微斗数’,你居然还问这个问题。”

姬博弈恼怒的拧了一把玉神霄白皙晶莹的俏脸,后者嘻嘻直笑中,在他的怀中不断的乱窜,玲珑起伏的娇躯与他紧贴摩擦,挑动着他的旺盛血气。

“好了,好了,阿英,你还是继续说说‘三式五数’吧。”

嬉戏过后,玉神霄总算是安定了下来,讲到了最为关键的地方。

“邵雍师祖出身于玄宗九脉中的蓬莱道统,因此早早的就将九脉中七宝道统流传的‘太乙神数’和‘奇门遁甲’学到了手。后来师祖叛出玄宗,更得到了你们星宫的‘紫微斗数’,自身易道融汇三大神数,创出‘梅花易数’,奠定了成就天人道果的浑厚根基。”

姬博弈听了这话,不由得微微苦笑,似乎在爱人面前,所有的门派规定就和纸糊的一样脆弱。他想想都能够知道,邵雍的“紫微斗数”肯定是他妻子赵魏偷偷传授给他的。

而玄宗九脉中的七宝道统。因为某个大祸害早就分裂成方寸山和斜月洞府这两大派,前者执掌不死神药。被视为正统。而在没有分裂之前,七宝道统可是号称天下易道祖庭。

准确的说,巅峰时期的玄宗,九脉并存,傲视九天十地,没有任何宗派能够与之争锋。

人皇之前,玄宗执掌“奇门遁甲”,“六壬神课”。“太乙神数”这三式易道术数。当时的其他神数可是被斥之为邪门歪道,偏离易道宗旨。

三式五数之所以有分别,就是因此而来。前者乃是玄宗之法,被认为是正宗,五大神数则是以星宫为首的外道邪魔。而且当时玄宗势大,骂星宫的“紫微斗数”是邪道之法,就算是星宫宫主也只能够忍着。不敢还嘴。

这种矛盾积蓄下来,在邵雍叛出玄宗之后爆发。星宫宫主一星子不顾一切的捣乱,最终一手培养了人皇这个极道强者,覆灭了天下修行之宗的玄宗圣地。也正是这件事情,让“紫微斗数”盖过了其余的七大神数,成就了“天下第一神数”的偌大名头。

“在邵雍师祖成就天人道果。一手覆灭玄宗之后,还得到了玄宗主脉流传的六壬神课。最终师祖以你们星宫的半部《周易》为根基,融汇三式经学,创出了‘大定神数’。这门易道神数,只要是心中默念想要知道之人的生辰八字。定刻定人命运轨迹犹如神断,丝毫不漏。”

三式五数的说法是最近千年之内才形成的。其中除了“紫微斗数”是帝皇时候就流下来的。南极,北极,铁板三大神数都是中古某些大能结合三易残页与自身精粹而成,各有奇效。

最后的“邵子神数”就是名声远大的“梅花易数”,天下修行人对于邵雍这个人皇还是很尊敬的,因此以“邵子”来代指。

“难怪我总觉得‘梅花易数’意犹未尽,原来是我还没有得到后续的‘大定神数’的原因。”

姬博弈听了玉神霄的解释之后,才恍然“梅花易数”只不过是初步版本,“大定神数”才是邵雍融汇三易经文,自身毕生易道精粹而成的大成之作。

“‘大定神数’艰难晦涩,我得传的《皇极经世书》中也仅仅只有开头一卷而已。不过就算如此,想要断定一个人的命运,也是轻而易举。当然了,仅限于修为不如我之人。”

玉神霄洋洋得意的样子,让姬博弈不由得微微苦笑。他一想自己以前在她面前几乎没有秘密,就不由得一阵后怕。

“幸好从时间上推算,她觉醒前生记忆的时候,正好是我拜入星宫前后。要是被她看到我年幼无知时期的荒唐,恐怕不由分说就杀过来了。”

姬博弈想想自己小的时候,吃喝嫖赌似乎样样精通,虽然更多的是逢场作戏,但是以玉神霄的性子,恐怕眼里就连这点沙子都容不下,真难为她能够忍到现在。

“咦,阿英,从时间上来说,似乎有点不太对啊。”

虽然知道梦中世界的时间流速与鲲虚界截然不同,但是玉神霄却是在他出生之前就已经先一步转世了,先后顺序的逆流,令他心中疑虑再起。

“这我也不知道,不过二师尊曾经说过,都是轮回的错。他说的那一套什么非非有非非无,存在又不存在,太拗口了,这次天叔叔渡劫之后,中孚哥你和我回一趟凤麟洲,当面问问他吧。”

看到玉神霄光是回想那些禅机就头疼的皱起小脸,姬博弈也就暂时放下了心中的疑虑。不过他还需要知道一件事情,关乎外道存亡的大事情。

“阿英啊,据我所知,天帝尊不是死了吗?”

“你怎么知道!”

听了玉神霄的回答,姬博弈心中咯噔一下,从自己妻子口中证实了这个外道第一尊的死亡消息,让他对于花青鱼告诉他的这个消息再无疑虑。

只不过,既然天帝尊已死,那么当日驾驭“天尊帝碑”击退魔道三位宗师的又是谁呢?对于姬博弈这个问题,玉神霄给出了一个模糊的答案。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