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可乐早已疲倦不堪,刚上车没多久,她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只是,在梦里面,她睡得并不安稳,她梦见了陆晋琛,他一副很生气的样子,恶狠狠的掐着她的脖子,质问她为什么会变得这么不乖?
宋可乐挣扎,可是,不论她如何哭泣和哀求,陆晋琛始终狂肆骇人。
再次睁眼醒来时,汽车正停在一片葱郁的小树林里。
宋可乐下了车,只望见君澜一人在外面守着。
“其他人呢?”
宋可乐问道。
君澜回头看她一眼,淡淡的:“方便去了。”
“噢……”
宋可乐点头,开始打量着周围,她一边道:“这里真美,比起钢筋水泥的大都市,这里就像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
君澜很意外:“你真这么觉得?”
“是啊!”
宋可乐望向她,继续道:“我一直就很喜欢大自然!”
君澜没再说话,只是望向宋可乐的眼神儿变了不少。
过了会儿,司翰和君泽返了回来,手里还抓着一直灰兔子。
宋可乐一见,当即惊呼:“兔子!你们哪来的兔子?”
说完,连忙就跑到司翰的身边,高兴的道:“给我抱抱!”
司翰的表情有些奇怪。
不过,他还是将兔子拿给了她。
宋可乐小心翼翼的接过兔子,满心欢喜的把它抱在怀里,小脸上尽是灿烂笑容。
君泽见状,立马垮下脸,不悦道:“这只兔子是我发现的!”
宋可乐闻言,抬头看向他,满眼希冀:“那,你能把它送给我吗?”
司翰偏过头,微微抿着唇。
君澜托着下巴,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君泽则是一副很为难的样子。
其实,在场所有人都知道,这只兔子是早餐,只有宋可乐这小笨妞儿才会把它当做宠物似的稀罕!
“姐?”
君泽无助的望向自己的姐姐,满脸的纠结:“咋办?”
君澜摊开手:“你问我,我问谁?”
最后,他们还是没有吃到兔子。
车里有些干粮,君澜依次分给众人,然后拍了拍君泽的肩头,意味深长的说道:“弟弟,你以后看见了有喜欢的女孩子,记得要给她送兔子!”
君泽闻言,十分惊讶:“姐,为什么要送兔子?”
君澜想了一下,正欲解释这个问题,却听君泽又忽道:“可是,我不觉得兔子肉好吃啊,还不如鹿肉更有嚼劲!”
君澜叹气。
完了,她咋觉得自己的这个傻弟弟,以后有可能终生都娶不到媳妇儿?
……
两日以后,众人抵达美国边境小镇。
司翰将车开到了一个距离海关检查站不远的一个废旧加油站里,君澜带着宋可乐去找洗手间,司翰和君泽在附近巡视。
过了会儿,有一辆黑色吉普开了过来。
君泽站在旁边,双手放在后背上,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对方停了车,从驾驶室里走出来了一个黑人,大约三十多岁的年纪,戴了个墨镜,并不能完全看清他的脸。
“嗨,好久不见了,司!”
黑人看见司翰,立马热情的走向他。
“站住!”
君泽开口,毫不犹豫的抬枪对准他。
黑人立马站住双脚,并举起双手,笑着看向司翰,说道:“你就是这样招待老朋友?”
司翰面无表情:“我要的东西呢?”
黑人道:“就在我的外衣兜里,是我自己取,还是你来?”
司翰颔首:“你自己慢慢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