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三山真想放声狂笑,好在他还有点理智,明白这是夜晚的酒楼客栈,时间、地点都不合适。
一直以来,马三山的目标就是好好地活下去,可是重生在乱世,官匪、贼匪多如牛毛,随随便便的就把你解决了。人命贱如狗呀!钱、粮、人,是他认为在这时代求生存的三宝。但是,毕竟这些都是身外的,如果能够提升自己的力量,岂不是从根本上有了最大的生存保障吗?看看《三国演义》,死了那么多人,可有几个一流武将在战场上死了?死的都是些小兵兵!
至于南华上仙说的双修,哪会成什么问题?马三山又不是和尚道士,这时代也不实行一夫一妻制,只要咱有钱,女人?还不是要多少……马三山猛然打住思绪,这还真是个问题。不是一个二个,也不是十个八个,这是三千个啊!就算三百个,你再有钱也不敢买这么多呀,那不是成别人的攻击靶子了吗?得再想想!
抢地盘呀!苦思良久,马三山忽然眼睛一亮。我的地盘我做主,要是自己比周围地盘的人都厉害,不是就没人敢来捋虎须了吗?不就可以放心大胆的修炼丹凤朝阳功了吗?
马三山忽然想到,当初张角郑重其事的交给自己三个小盒子,秘密藏宝库钥匙不说,那黑黑的小戒指是不是像这卷《太平要术》一样,也存在巨大的秘密呢?
想到就做,兴奋起来的马三山马上从包袱里找出了那只小戒指,在油灯下翻来覆去的仔细查看。可是结果却让他很是沮丧,不管他用酒洗、用布搽,甚至逐点逐点的比较、查看,很多武侠小说不是写着吗?有些细小的花纹也有重大含义的。可惜什么也没有。倒是考古时被刺了一下的元凶找到了,这小戒指的侧面有一个微微的小凸起,按一下,就弹出一枚大概五毫米长的乌黑小针,跟缝衣针差不多大小。可能是制作的暗器吧!马三山心里想到。
马三山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大小合适,试着把那枚小针一弹一收,还别说,挺隐秘的,关键时候可能真能救自己一命也说不定!他也就不再把戒指取下来了。
杜嫂母女(以后都如此称呼王氏)第二天上午把家里所有的事情处理完,下午就提着一个小包袱来到酒楼,向马三山这个新主人报到,杜嫂那把挣饭吃的琵琶就背在她的背上。
一行五人,一车一马随后出发。还是马三山做车夫,只是车厢里坐了三个女性了。马三山与徐晃商量好了,此后一路同行,到了颍川郡目的地之后,徐晃再从颍川经河南、弘农二郡回河东。
一路过东郡,进入陈留。这一日,五人在一个镇子里歇息吃饭,马三山拿出自己制作的地图,仔细的看了看,说:“现在我们在己吾县地界,过不多久,就可以进入颍川,估计还需要半个月,就能够到达颍川郡城了。”
这几天下来,由于油水充足,杜嫂母女俩的脸色好了很多,也有些红润之色了。杜嫂内心很是感激马三山这个把她拉出火坑的新主人,一路上尽心竭力的服侍着,洗衣服、打水侍候沐浴,什么事情都抢着去做。马三山没答应让她打水,他和徐晃两个大老爷们哪好意思?但洗衣服这件事,却是理所当然交给杜嫂去做了,他内心实在是很讨厌洗衣服,以前是没办法,现在咱不是有这个条件了吗?
如今每天晚上,宁儿也跟着杜嫂母女一起睡,最初马三山跟宁儿商量的时候,小家伙还有点不乐意,她已经习惯跟马三山一起睡了。但已经懂事的她倒也不好再怎么粘着马三山,毕竟小姑娘也要面子不是?
其实马三山要晚上独处,主要是因为他开始练习丹凤朝阳功,几天下来,他也感觉丹田有了一丝热气,这倒是让他的练功劲头越来越大了。要是有几支千年人参、何首乌啥的,吃了能够增加几十年功力的东西就好了!有时候他也会小白的做一下梦。
“杀人了!杀人了!”突然外面街上传来了一阵喊声。
马三山转头向窗外望去,只见大街中间不紧不慢的走着一个粗豪大汉,右手拿一把大刀扛在肩上,左手提着一个人头,还不断地滴着血。大汉长得极为雄壮,身高八尺有余,腰宽十围,路人见之行来,无不纷纷走避。
马三山发现了奇怪的一幕:那大汉后面二十步处跟着一大群拿刀握枪的人,看装束,有家丁,有私兵,有江湖豪侠,人数该有三四百之多。但奇怪的是,这些人只是七嘴八舌的喊叫“抓住他!”“抓住凶手!”“抓住杀害李太公的人!”可就是没有一人紧走几步赶上大汉。
“大哥,这大汉好猛的威势!”徐晃对马三山说道,“数百人追赶而不敢近前,古之猛士也不过如此!”他对大汉佩服不已。
马三山也惊于此人之威猛,结交之心油然而生。
“走吧,公明,咱们跟上去看看!”正好大家都吃完了饭,于是结账走人。
马三山一行人马追上大汉一群人时,已经出了镇子。由于前面几百人拥挤了道路,他们只能跟在后面慢慢走。
走了一会儿,那大汉估计被跟得不耐烦了,回身吼道:“贼厮鸟,你们跟在俺的后面,又不上来打一架,烦人得紧!”吼声如雷,马三山都感觉耳朵有点嗡嗡的。
只见那大汉拿刀在官道上一划:“不想打架就滚,想打架的就过这条线!”说完转身就走,再不理身后一群人。
一群追赶者面面相觑,你看我我看你,终是没人有勇气踏过那条线,眼睁睁的看着大汉不断远去。
马三山几人好容易越过追赶者后,大汉已经走得没影了,不过两条腿的始终快不过四条腿的,何况那大汉也没用跑的。
“壮士留步!”马三山一抖马缰,纵马赶上了那大汉,徐晃紧随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