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意思是你说没有肉吃,哥自己有办法弄吃的。
高歌苦笑,这货别的不说,媚人的本事自己可是拍马都赶不上。一路上这货除了跟灰鹦鹉斗嘴,其他的就是对家里的熏肉念念不忘。
不过,高歌直截了当的拒绝了他这个贪婪的想法。
一般来说,家里用山里独特的方法熏制的熏肉要么是逢年过节才能吃,要么是去镇里的集市上换成钱,他这个当儿子的偶尔想解解馋还得找老妈痞上半天。
当然,也不是高歌小气,高歌主要是为了让那套已经被撑得很辛苦的警服着想,再吃下去,那套最大号的警服非成破洞装不可。
可这胖子倒好,喊了一声大叔,两条野猪腿就有了。
这还只是老爹,要是换成特别喜欢胖子的老妈,高歌觉得,很有可能连家里的那几只鸡都保不住。
“你和小胖两人先回去,你妹妹前两天才从医院回来,身体虚,我去给她弄点儿鲫鱼汤补补身子。”高大山又主动拿过高歌手里的简易鱼竿给儿子交待道。
“小雨回来了?治疗效果怎么样?”高歌脸色一紧,极为紧张的问道。
“哎,还是老样子,等会儿你回去见了你妈之后就过去陪小雨玩会儿,小丫头也想你的很。”高大山脸上掠过一丝忧色。
“不知道小雨要回来,没给她买东西,我刚发工资,给幺婶儿拿点儿钱让她给小雨买点儿好吃的吧。”高歌点点头。
“好孩子,辛苦你了。”高大山拍怕儿子的肩膀,沧桑的眼睛里泛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晶莹。
高歌是独生子,但高歌的亲族可不少。高歌老爹高大山亲兄弟两个,还有一个爷爷的另外五个堂兄弟,再加上没出五福的其他兄弟,足足有二十多户人家。
可偏生这高家的基因实在是有些奇怪,别家是宁愿超生罚款也要生儿子,到了高家这边却是刚刚反过来,从高歌爷爷那一辈算起,高家就没出过几个闺女。
到高歌这一辈更绝,高大山七个堂兄弟加一起一共生了十三个小子,就出了一个闺女,也就是高大山的亲弟弟高小山的独姑娘高小雨。
不管是什么,都是物以稀为贵,小子多了自然成了大路货,闺女就一个当然就是掌上明珠,整个高家族人稀罕的不得了。可偏生高小雨从小就身子骨弱是个药罐子,到两三岁去市里一看病,竟然是先天性心脏病,很严重的那种,就算是上了手术台也没医生能保证她能活下来。
这五六年,高歌的幺叔幺婶儿两人就带着高小雨各地求医问药,一年当中顶多也就三四个月在家里,花销方面自然也大多是高家余下的亲族承担了。
虽然山里人的勤劳在天价医疗费面前也只是杯水车薪,但高大山做为亲大伯,却也是竭尽所能,努力的让自己这个唯一的侄女儿活下去。
辛辛苦苦挣的钱都去当医疗费了,自然,这家里就穷了,那怕是高歌做为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大学生,若不是全村老少爷们儿帮忙,差点儿连第一年的学费都没凑齐。
为此,高歌的妈妈赵香兰难过的连续哭了好几个晚上。
要说高大山这个当爹的对儿子没有愧疚,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身为一家之主,性格坚韧的高大山从未表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