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头发凌乱,身上有几处皮外伤,加上刚才被惊吓过度,昏昏欲睡的。虽然光线很暗,但凌风一眼看出来,她长得很漂亮,脸型和五官都是精致标准,外面的迷彩服被撕破了,里面穿着的黑色工字背心,加上大长腿,更是可以看出来她身材很好。
凌风让魅影看着她,他去树林里找了些疗伤的草药。接着他烧了壶热水,用毛巾替女人清洗伤口,敷上草药,然后盖上被子。凌风也好久没喝热开水了,虽然洞中有火,却没有锅。
他拿着军刀切了一块狼肉,在火上烤着,这些人什么作料都带了,居然还有红酒。他打开喝了一口,觉得味道很不错,他以前可是喝过高档红酒的。
“这些家伙,居然带了这么多好东西。”凌风很满意。魅影也在撕着一条狼,毕竟这头狼可能得三百斤了,她吞不下去,“去树林里搞。”凌风怕女人醒来,吓到她,魅影便拖着狼去了树林。
他数了数现金,差不多有三万块现金,还有这些人手上戴着的手表都是高科技,应该也值不少钱,女人手上的他自然没动。
他喊出穿山甲,扒了一个大坑,把这些人都拖到坑里,还有他的那两匹狼兄弟。
地上有两把步枪,三把手枪,一把麻醉枪,还他喃喃自语道:“什么时候可以带枪了?”他本想将枪扔进坑里,但是一想,万一以后有人带枪闯进森林,这玩意儿还是得用来反抗啊。于是便将枪和找来的子弹都装进袋里,等魅影回来后,让她先送到狼窝那交给老二。
“水……”女人虚弱地喊道。
凌风连忙将自己端着的水,喂到女人的嘴里,女人喝完后,又睡过去了。
凌风从一个有女人物品的包里翻出一本书,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还是英文版的,他的英文水平不太差,但这种专业书籍还是看不太懂。他打开手电筒坚持看着,像是要检验下自己还识不识字。严格来说他在森林不过几天,却感觉像有二十多年了,看到人类,看到书籍,他觉得人间还是值得留恋的。
“你是谁?”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从地上爬起来,惊恐地看着凌风。
凌风的头发都快及腰了,乱七八糟的,满脸长胡子,皮肤又黑,身上破烂不堪,别说女人,就算男人,在深山老林,看到这么个家伙,也会吓得魂飞魄散。
“你是谁?”凌风问,然后他睁着眼睛看着女人,想看看她能不能听懂自己说话。
“你是人?”女人皱着眉头问道,脸已经被凌风擦干净了,气质与美貌在她皱眉之时,显露无疑。
“不是人难道是鬼?”凌风瞪着大眼睛问。
“你怎么会在这里?”
“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的朋友呢?”女人看了看周围,一片凌乱,却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几匹狼的尸体,还有到处都是血迹。
“都在那坑里。”凌风指了指坑说。
女人的眼泪夺眶而出,她抢过凌风手上的电筒,冲进坑里,抱着一个男人痛哭。那男人正是保护女人的那个。
“他是谁?”凌风走过去问。
“我二哥。”女人哽咽道。
“把他们埋了吧,不然晚上血腥味会引野兽过来,到时候全尸都没有。”凌风说道。
女人只是哭着,凌风从来没有过同居的女朋友,自然也不懂如何哄女人,便只好回道火边,狼肉已经烤好了。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狼嚎,把哭着的女人吓得闭嘴了,她伸出头看了看四周,眼中满是惊恐。
“放心,我在这里,你很安全。”凌风咬了口狼肉,加了调料,果然味道不错,“你吃不吃?”
“那是什么?”女人应该也没吃东西,咽了咽口水。
“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