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周松开车带童彤四处闲逛,最后把她带到了部队。
他比高山更坚实;比港湾更安全;比沙滩更温暖……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喜欢上这么一个小女孩,而且还是没白没黑,如饥似渴的喜欢。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们总是用刻骨铭心来形容爱情,原来是把对方刻在自己的骨子里,就算拆骨扒肉也无法剔除。她真的已经刻在自己的骨髓里、溶进了他的血液里、注入了他的生命里……反正不管是他的生命里,还是生活中,他都不能没有她。
他以前也谈过不少的恋爱,还从来没有过这种让人捉m不透的感觉。甚至他的初恋也没有这般的刻骨铭心过,他都不明白自己到底有没有过初恋。
就在他高考的那一年,一y之间像雨后的蘑茹似的冒出了一对一对的情侣,好像周围的人都恋爱了。后来,他听一哥们说,大家都是为了缓解压力,恋爱是唯一能驱散紧张的良法。他也随波逐流在同学中寻找知音,搜索了一圈,对邻班的一个女孩有了好感。那女孩长的普普通通,小眼睛小鼻梁,唯一特点就是,一笑露出一对虎牙,特招人喜欢。也许吸引周松的正是那对虎牙,现在想起来,唯一让他记住的就是她的虎牙。
他给人家写了一封洋洋大篇的情书,那是他一生中第一封情书,也是最后一封。不过,现在压根想不起写的什么内容,只记得他苦思冥想了三天,耗费了他大量心血和脑细胞,比他所写过的任何一篇作文都满意。结果石沉大海,他很有挫败感。觉得那女孩并没有什么地方吸引人,能让他周松喜欢,她应该感动的痛哭流涕。不过,他也死心了,但他绝没有伤感,他都没有想好如果那女孩答应了他的示爱,接下来,他们会如何发展?
可是,等他上了军校的时候,她却主动找到他说,当时不答应他,是怕他分心,现在他们都上了大学,自然应该开始谈恋爱了。他感觉她说的恋爱不是两情相悦的产物,而是该吃饭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一样简单随便。
他居然也接受了她提出的“恋爱”。他们的恋爱决限于在电话里或短信里卿卿我我,在他心中和他谈恋爱的好像不是那个女孩,而是他想像出来的一个模糊的影子。
暑假回到北京,他们开始频频约会。他面对一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没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激动,也没有义无反顾的冲动。
他们拉着手从这条街逛到那条街,谈同学、谈老师、谈别人……好像没有谈过他们自己。因为当时他们都很迷茫,不知道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根本不敢给对方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承诺,甚至他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爱她。
他们的恋情在各自回到学校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被扼杀了,原因是女孩爱上了同校的一个男生。这就是他如放飞在风中纸风筝般的初恋,从开始到结束都是稀里糊涂。
那段恋情,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波澜壮阔的感动,也没有痛不欲生的绝望,一切好像饿了该吃饭,渴了该喝水一样的平淡。
当时他没有悲伤,总觉得他们分手是迟早的事,甚至他庆幸是她主动提出了分手。
虽然后来他谈过不少的女孩子,可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也不知道是他没有用心投入,还是他们之间的缘份太浅。每一段感情都没有刻在他的骨髓里,而像篆刻在沙滩上一幅看似美丽的画,一阵风,一整浪都能冲刷的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现在连她们长的什么样子都忘的一干二净。
他和童彤的感情完全不同与以往的任何一次感情。第一眼看到她时,就在他的心里埋下了根,他相信世界上真有一见钟情。
虽然爱情来时轰轰烈烈,势不可挡,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可以战胜世界上所有与爱情无关的东西。
可是他心里一直犹豫,少了年少时义无反顾的冲动。如果不是天缘巧合的话,他不知道有没有勇气跨越他们之间年龄上的障碍。
爱情像无孔不入的细菌,当感到有征兆时,它已经在他的t内发展壮大,已经侵蚀到他身体里的每一个部位。心里时时刻刻想着她,她的影子毫无征兆地不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挥都挥不去。
有时他也恨自己,怎么会让一个小女孩如此左右着他的生活和思想。不管怎么说自己也算是一个久经情场的老手,也经历过不少的女人,从来没有一个女人给他这种奇妙而难以抑制的感觉。
周松回到部队,有人主动上来献殷勤,“团副,嫂子送走了。”
“滚蛋!”周松大吼一声,所有想听好消息的人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大家躲起来纷纷议论,周松肯定是没有得手,如果得手的话,他不会那么大的火气。有时,人是被荷尔蒙主宰着,情绪也由荷尔蒙控制。
他给童彤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平安回来了,免得她担心。
尉团长又进了他的办公室。
他已经冲了澡,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电脑和童彤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