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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上世界的哥们儿叫李白(2 / 2)

首先他看到的就是选手人气榜里霍杰坤名列第一,人气投票数量高达一百二十万,显然已经是一炮而红了,曾超也挺替他高兴的,虽然这之中也有他的功劳,但更多的还是靠霍杰坤自己的努力。

再好的词再好的曲,也要配上一个真正能将词曲表达出来的歌者,那才能创造出一首譬如东风破这样的上佳音乐作品。

一期节目看完,两个小时一晃而过,霍杰坤跟了音乐教父罗致光一组,也是他一直以来最心仪的一组,在这场对战赛当中他唱的是一首罗致光为他编写的童年树,就整体感觉上来说也相当不错,可能稍逊色于东风破,但也是另一种风格上的好歌了,霍杰坤也因此顺利的度过了这一轮的对决。

嗯,最近好事挺多啊。

曾超满足的伸了个懒腰,又随便的翻了几个网页,看了几条不温不火的新闻之后干脆设了个闹钟直接睡下了,今天温度很适中,外面明媚柔和的阳光透过窗户送进来阵阵暖意,也是让人情不自禁的就慵懒了下来。

直到晚上快八点的时候,预备的庆功会时间就要到了,闹钟铃声也响了,曾超这才勉强睁开有些沉重的眼皮,一把关掉手机闹钟,就想要再多睡一会儿,这一觉睡得实在是太舒服了,可能和天气有关,也有一些他心情放松以及这酒店的床实在太软的缘故。

不过他很快想起来了,八点的时候还有个庆功宴呢,起床起床。

他之所以会这么积极其实也不是别的,仅仅是因为他不想平白无故的错过这么一顿大餐。古人云,能吃就吃,不吃白不吃。

好吧,全是扯淡,今个搬了一首李白的诗这厮心里有些膨胀了。

八点。

等曾超下来的时候大家都在等他了,这一出现所有人的目光都嗖的一下落在了他的身上,看得他有些受宠若惊的,怎么感觉他们看自己的目光有些不对劲啊。

还是叶晓潇第一个鼓掌,“欢迎咱们的大功臣了。”

陆陆续续的,大伙儿都鼓起了掌,曾超登时有些不知所措了,连忙摆手,“我说你们这是干嘛啊,我为网文社出分力那不是应该的吗?真要说起来有朋也有很大的功劳啊。”

“你们俩都是功臣,还论谁谁谁吗,总之今天咱们喝个痛快,明天还有事不至于不醉不休,但如果你小子有那个意思,咱们谁都奉陪到底。”林军指了指脚下的那一箱酒,有白的也有红的,都是一些曾超不认识的这个世界的牌子。

但不论白的红的,都特么不是啤的啊!曾超在喝酒这方面一向就不擅长,属于那种顶多喝点儿啤酒的酒量,再多了脸就直发烫,他可不敢奉陪。

“别别,军哥我可不会喝酒,我身为秋叶的人为咱们秋叶竭尽全力那是理所应当的,不要太当回事。”

“嘿,你小子可还谦虚上了,算了,你是功臣你说了算,明天还有事儿喝酒也确实碍事,不过你小子可得交代交代,你是怎么给将这份才能藏得这么深的?咱们社里这么些人硬是没发现你小子有这个才能啊。”林军的话也等同于问出了大伙的心声。

他们当然也想知道,曾超怎么就能够作出这么一首让李洪祥都为之动容的好诗呢!

“嗨,以前小时候就爱好这个,天天跟网上捣鼓这些,接触的多了日积月累下,自己也就会了那么点。”曾超道。反正是胡扯,爱咋说咋说。

“自己摸索能有今天这个本事?小超,你这话说服力可不够高啊。”可惜林军也是聪明人,一眼给识破了。

“侥幸侥幸,谁没个侥幸的时候?”反正曾超是一条心横到底了,死也不说,这也没法说啊,难不成实话告诉他,“嘿嘿,这是我上个世界认识的一挺会作诗的哥们儿,他叫李白,人们称他诗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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