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苏州地方还没有人力车,代步的是轿子和船。一些墙门人家的女眷,即便要去的地方就在本城,出门总要依靠这两种交通工具。男人呢,为了比较体面的庆吊应酬出门大都坐轿子,往城外乡间去上坟访友大都坐船,平时出门,好在至多不过三四条巷,那就走走罢了。
那时候已经通行了脚踏车,可是很少见。骑脚踏车的无非是教会里的外国人,以及到过上海得风气之先的时髦小伙子。偶然看见一个人骑着脚踏车在铺着小石块的路上经过,抖抖的似乎要把浑身的骨节都震得发酸,在几乎肩贴肩走着的两个人中间,只这么一闪就擦过去了:这使大家感到新奇,不免停下脚步回过头去望那好像只有一片的背影。
与脚踏车一样需要自己驾驭的,还有驴子和马。可是骑驴子和马,意义不纯在代步,把它当做玩意儿的居多。骑了驴子往玄妙观去吧,骑了马往虎丘去吧,并不为玄妙观和虎丘路远走不动,却在于借此题目尝一尝控纵驰骋的快乐。
一般人对于驴子和马,用两样的眼光来看待。驴子,那长耳朵的灰黑色的畜生,饲养它的只是借此为生的驴夫,一匹驴子又不值几个钱,所以大家不把它看做奢侈品。无论是谁,骑骑驴子,还不至于惹人非议。马,那昂然不群的畜生,可不同了,虽然多数的马也由马夫饲养,但是很有几个浮华的少爷名门的败家子也养着马,所以大家都把马看做要不得的奢侈品。谁如果骑着马在路上经过,有些相识的人就不免窃窃私议,某人堕落了,他竟骑起马来了。这种想法,在别的事例上也常常可见。从前我们地方一些规矩人都不爱穿广东的拷绸,因为拷绸是所谓“流氓”之类惯用的衣料。马既是浮华的少爷名门的败家子的玩意儿,规矩的有教养的人当然不应该骑:这好像是很周密的推理。
当时我们一班中学生可没有顾到这一层,一时高兴,竟兴起了骑马的风尚。原由是有一个同学在陆军小学呆过一年,他会骑马,把骑马的趣味说得天花乱坠,大家听得痒痒的,都想亲自试一试。刚好学校近旁有一片兵营里的校场,校场东边是一条宽阔的道路,两旁栽着柳树,正是试马的好所在。马夫养马的草棚又正在校场的西北角,花一角钱,就可以去牵一匹出来,骑它一个钟头。于是你也去试骑,我也去试骑,最盛的时候竟有二十多人同时玩这宗新鲜玩意儿。
现在马背上大都用西式皮鞍子了,从前却用木鞍子。十三四岁的人,站在平地,头顶就高出木鞍子不多,要用两手按着鞍子,左脚踏在踏镫里,让身子顺势一耸跨上马背,这是一连串并不容易的动作。马好像知道骑马的人本领的高低似的,生手跨上去,它就歪着头只是将身子旋转,这又是很难制服的。这当儿,马夫和朋友的帮助自属必要了,拉缰绳的拉缰绳,托身子的托身子,一阵子的乱嚷嚷,生手居然坐上了鞍子。于是把缰绳接在手里,另一只手按着鞍子,再也不敢放松。那畜生如果是比较驯良的,以为一切都已停当,肯规规矩矩走这么几步,初学的人就心花怒放了。
但是这样按着鞍子骑马叫做“请判官头”,是最不漂亮的姿势。多骑了几回,自然想把手放松,不再去“请”那“判官头”。同时拉缰绳的一只手也要学着去测验马的“口劲”,试探马的脾气,准备在放松一点儿或是扣紧一点儿的几微之间操纵胯下的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