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大班(1 / 2)

 TheTaipan[1]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也算是个非同小可的人物了。英国人在中国最大的一家公司里,他管着不大不小一个分行。他的飞黄腾达全靠自己本事,想到三十年前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个青涩的小职员,他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他们家位于巴恩斯的小红房子挤在长长一排小红房子中间;那块郊区拼了命地想装点出上流社会的样子,却愈发穷酸得叫人惆怅。再看看这幢恢弘的石楼,他就忍不住高兴,房间和游廊都那么宽敞,不但是自己的府邸,也是公司的办公之所。今非昔比。想起放学(他在圣保罗[2]上学)回家之后和父母以及两个姐姐一起享用的傍晚茶,每人一片冷盘肉,分量十足的面包和黄油,和加了不少奶的红茶,大家都要自己动手;他现在享用晚餐的派头可大大不同了。他每次都着正装,而且不管是不是独自用餐,都有三个仆人在旁侍餐。其中领班的那个对他的喜好十分清楚,家务的细节从来不用费心;不过他每顿饭都一样:晚礼服,开胃菜,烤肉,甜点,和餐后助消化的菜,所以如果临时请人来用餐也没有问题。他喜欢吃得好一点,不觉得没有客人的时候就该马虎。

他的过往的确很遥远了。这也是为什么他对回国没有多大兴致:上次回英格兰还是十年之前;放假他会去日本和温哥华,那里他知道铁定会碰上在中国沿海认识的老朋友。老家他一个人都不认识。他的姐妹嫁的都是自己阶层的人,她们的丈夫都是职员,几个儿子也一样;这些人和自己毫无共同语言,每回见到都很没劲。但亲戚之间有些本分他没有疏忽,每年圣诞都给他们寄去一匹上好的绸缎,一些精美的刺绣,一盒茶叶。他不是吝啬的人,母亲只要还在世,就能拿到他一笔赡养费。但等到退休的时候,他并不打算回英格兰;回去的人他之前见过不少,后来不如意的占大多数。他想的是在上海的跑马场旁边买栋房子,有桥牌、矮种马和高尔夫陪伴,想必是可以安度余年了。但现在安排退休生活还为时尚早。希金斯还有五六年就要回国,他便能接管上海的总部了。此时此刻,他对现状很满意。和上海不一样,在这里保证玩乐的开销之外,他还能攒起一笔钱。这里比起上海还有一处好:他是当地最位高权重的,说的话都管用。即便领事大人也不敢和他作对。之前有个领事和他起了冲突,总之最后让步的不是大班。想到那件事,他狠狠地抬了抬下巴。

但马上他又微笑了起来,因为今天他心情很不错。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用过了一份上佳的午餐,他正往自己的办公室走。这里很不错。首先食物是一流的,酒也喝得尽兴。他一开始喝了两杯鸡尾酒,接下来的苏特恩白葡萄酒品质上乘,最后是两杯波尔图葡萄酒,再加适量可口的白兰地。他感觉好极了。出来之后他做了件平时不太做的事情:他决定步行。几个轿夫抬着轿子跟在后面,怕他随时要坐进来,不过现在他觉得活动活动腿脚也很好。这些日子要找到锻炼的机会不容易。虽然胖得骑不了马,但养养矮种马还是可以的。空气沁人心脾,他想到了春季的赛马会。他有几匹初次出战的赛马还颇可期待,又发现公司有个小伙是相当不错的骑手(他一定得防着他们把它挖走,希金斯那家伙肯出一大笔钱把他带到上海去),那么最起码能拿下个两三场。自己的马圈应该是城里最好的了,他自豪得像只鸽子一样鼓起胸膛。今天风和日丽,活着很好。

走到墓地外他停了下来。眼前的墓场一派洁净、齐整,明明白白显示着此地英国人的富庶,他每次路过都微微闪耀起骄傲的神采。他庆幸自己是个英国人。墓地选址时,这块地一文不值,但城市富裕起来之后,现在这里可值钱得很。有人提议该把墓地换到别处去,把这块地卖了建房子,但整个社区都不愿意。大班想到他们的亡者长眠于整个岛上最贵的土地之下,生出一丝满足。这证明他们有比钱更在乎的事情。让钱都见鬼去吧!真正遇上了“要紧的事”(大班的口头禅),总算大家没有忘记钱不是一切。

现在他决定从墓地里穿过去。他看着那些墓碑,都打扫得很干净,小径上也没有杂草。颇有点欣欣向荣的气象。一路闲行,他读起了墓碑上的名字。这里是并在一起的三个人:是三桅帆船“玛丽·巴克斯特”号的船长、大副、二副,都是在1908年的那次台风中罹难的。他记得很清楚。还有几块墓碑凑在一起是两家传教士,妻子、儿女都葬在一起;他们是义和拳动乱的时候被屠杀的。太骇人听闻!倒不是他有多在意传教士,但是——开什么玩笑——再怎么样也不能让这些中国佬把他们杀了啊。然后他走到一个十字架跟前,上面的名字他认识。爱德华·穆洛克是个好人,但输给了酒精,可怜二十五岁就把自己喝死了;另外还有几个干净的十字架,上面刻着名字和岁数: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都是一样的故事:他们来到中国;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他们是开朗的小伙,想和周围的人一起喝酒,但是败在酒精手里,于是就到了这墓地里。在中国的海岸上斗酒,不止比试酒量,身体也要好。这些事情当然很不幸,但大班想到有多少年轻人被他喝趴到地底去了,又忍不住微笑。而且有一个人的离世还挺有用:那是公司里的一个同事,位阶比他高,人也很聪明——要是此人还活着,“大班”这个职位可能就不是他的了。命运的安排真是不可测知。啊,这儿是可爱的特纳夫人——维奥利特·特纳,当年可是娇小迷人得很,他和这位女士有过好一段婚外恋情,对方去世的时候他可伤心透了。他看了眼墓碑上的年纪。要是她还活着,现在也岁数不小了。想到这些死去的人,他身体里有种得意荡漾开来。他把这些人全都打败了。他们都死了,他还活着;一个个的,全不是他的对手。他抬起头把密密麻麻的墓碑一下全看在眼里,鄙夷地笑了笑,甚至都想搓起手来。

“我从来没让他们觉得我是好糊弄的。”他嘟囔了一句。

对这些聒噪的亡者,他此时感到一种不带恶意的轻蔑。他走到一处,突然看到两个苦力正在挖坟。他大吃一惊,因为没有听到社区里有谁死了。

“那是要给谁用啊?”他不觉问出了声。

两个苦力甚至没有看他,站在深深的坟坑里继续干着活,大块大块的泥土被铲了上来。虽然在中国多年,他并不会说中文,那时候大家都觉得这门见了鬼的语言不学也罢,所以他就用英文问那两个人这个坟是给谁挖的。他们听不懂。对方用中文回答之后,他又骂他们是什么都不懂的蠢货。他知道布鲁姆太太的孩子病了,说不定没撑过来,但要是那样的话他不会不知道,更何况,这绝不会是小孩的坟。死者不但是个大人,而且还很魁梧。太诡异了。他后悔进了这墓园;快步走出之后立马坐进了自己的轿子。他的好心情一点不剩,脸上都是愁容。一回到办公室他就喊他的二把手:

“我说,皮特斯,谁死了,你听说了吗?”

但皮特斯什么都不知道。大班很困惑。他派手下一个当地的职员去墓地问那两个苦力;自己开始签发信件。派去的人回来说苦力走了,墓园里没有可问的人。大班隐隐觉得有些不快:这里居然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他自己的仆人应该会知道,那小孩无所不知。他派人喊了仆人来,但后者也没有听说社区里最近有什么人去世。

“我知道没人去世,”大班烦躁地说,“可那个坟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他让仆人去找墓园的管理者,问清楚没人去世到底挖个坟干吗。

仆人还没出门,他说,“走之前给我倒一杯威士忌苏打。”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看到那个墓穴会让他如此不自在。他试着不去想它。喝了威士忌之后觉得好了些,把手上的活做完了。他上楼翻了几页《笨拙周刊》[3]。再过一会儿,他会去俱乐部,晚饭之前打上几盘桥牌。但听到仆人的回话会让他放松一些,所以他会先等他回来。没过多久,仆人回来了,还带着墓园的管理人。

“你让他们挖个坟干什么?”他直截了当地问道。“又没死人。”

“没有挖坟。”那个人回答。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