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留着山羊胡,五官端正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了方修的面前。
他笔直的站在原地,器宇轩昂,威风凛凛。
望向方修,行了一礼,不卑不亢道:
“草民戚继光,拜见丞相!”
方修语气略显激动,道:“有元敬相助,本相大业可成!”
戚继光道:“丞相大人谬赞了。”
方修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本相说的是心里话,如今大乾军备废弛,就需要元敬这样的人,好好整治!”
对戚继光而言,重整军备,并不算难事。
他也乐得做自己的本行,拱手道:
“草民愿为丞相效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方修看着他,庄重道:“既然如此,那本相就命你为神机营指挥使,统领新军!”
神机营就是新军的名称。
数量不多,一万人,未来还会扩充。
“谢丞相大人!”
戚继光再次行礼。
方修看着他,道:“毕竟是初来乍到,人生地疏,元敬这几日先好好休息,等朝廷的任命下来,本相随你一同去新军校场,检阅新军。”
戚继光拱手道:
“末将遵命!”
............
转眼间,已是三日后。
城北,新军校场。
晌午,烈日高照,灼烧大地。
数千兵卒笔直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几名校尉拿着鞭子,在队列中巡视,一旦发现有人乱动,就是一鞭!
新军每天三次队列训练。
早中晚各一次,一次半个时辰,无论骄阳似火,还是暴雨如注,皆是如此。
这样的训练方式,大多数人都有些难以忍受。
但想到队列过后,能吃到一餐。
一天能吃三餐。
身体的疲惫又变得没那么强烈。
毕竟。
来这里之前。
绝大多数人做梦都没想到,有朝一日能吃三餐。
张凡同就是其中的一员。
他个子高,饭量大。
还是半大小子的时候,一顿饭就能吃掉半斗黍米,比同胞的三个兄弟加在一起还多。
十一岁的时候,因为太能吃,他爹带着他走了几十里地,到某个大户人家谋生。
还没走到,天已经黑了。
他脑子不太好使,胆子又小,天一黑就怕,走着走着连爹都找不到了。
就这么一个人在外头乱晃。
一直到第二天,他娘磨烂了一双草鞋,才把他找到,牵了回去。
之后的几天。
爹娘因为他的能吃,大吵了一架。
也就是那个时候。
他渐渐的意识到。
能吃,并不是一件好事。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
他学着控制自己的食欲,一顿饭尽量只和兄弟吃的一般多。
就算再饿,也不多吃一口。
饿得极了,就往胃里灌水。
就这么,又活了七年。
直到现在,加入了新军,来到了神机营。
他还保持和以前一样的习惯。
尽管军爷告诉他,只要完成训练,一天三顿,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但他还是害怕。
害怕会有一天因为吃得太多,被赶出新军。
加入新军的那天,爹告诉他,人争一口气,出去了就别回来。
这句话,他一直记在心里。
他虽然笨,但不傻,知道爹是怕他回来,家里的饭不够吃。
但他心里没有怨气。
他知道,爹一个人养活他们兄弟,并不容易。
所以他每一天都竭尽全力,完成训练,让自己留在这里。
此刻,烈阳高照。
额头上汗水流入眼睛。
张凡同仍旧瞪大着眼,站得笔直。
时间在这一刻变得漫长。
不知道过了多久。
校尉的声音终于响起。
“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