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碗之后,两个人懒散地坐在沙发上休息,叶芷难得的想打开电视,看会儿电视。
程亦羡则拿叶芷的剧本在看,之前看的那个剧本还只看了一半,叶芷一边调着电视,一边拿余光瞄程亦羡,其实她想同程亦羡聊聊他自己的事情,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快口。
“停一下,”程亦羡突然说话,用手拦了下叶芷按着遥控器的手,“啊?”叶芷不明白地看着他。
“上一个台,刚才好像看到森林乐队了,”程亦羡说。
叶芷看了程亦羡一眼,森林乐队?米国老牌摇滚乐队,她按了上个台,但是电视节目播的是娱乐圈中明星的八卦新闻。
“我可能是看错了。”程亦羡这样说,他刚才亮起来的眸子,暗了下去。
“等下,”叶芷调着遥控器,调了回放,程亦羡看到的森林乐队出现在眼前,原来是一则关于森林乐队来国内开演唱会的消息。
森林乐队是摇滚音乐中的奠基人物,一个四个人,每个成员的平均年龄均在四十岁以上,这次的演唱会只有一场,在东方赌城,时间是后天,叶芷平时也喜欢听些摇滚音乐,播单里也会有森林乐队的歌曲。
这次的演唱会好像是为了回馈国内粉丝而举办的,门票早就在一个月前售光了,森林乐队除了偶尔出些经典单曲,现在基本处于隐退的状态,都各自的结婚生子,过平常人的生活,所以这次演唱会,估计错过以后都不会再有了。
程亦羡的眸光更加的暗淡了,叶芷看不过去,也猜不出他在想些什么,干脆就直接问程亦羡了,“你很喜欢他们吗?”
程亦羡苦笑了声,他有些无奈的说:“我父母是学音乐的,他们从前喜欢的摇滚乐队就是森林乐队,我因为他们的影响,也一直很喜欢,看到这个消息,还以为能去看一场演唱会,不过演唱会就在后天,门票应该售完了,毕竟是很久才能有的演唱会。”
程亦羡的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忧伤,叶芷此刻能轻易地明白他的感觉,想要亲眼替父母看一场他们喜欢的摇滚乐队演唱会。
“好了,不说这个了,”程亦羡笑了笑,尽量把突然压抑下来的气氛,弄的轻松一点。他偏头看向叶芷,他说:“能跟我聊聊你的事情吗?我们现在不是朋友吗?我除了知道你是叶芷,其他一概不知。”
叶芷的脸蓦地红了,程亦羡居然想要了解她,居然被撩了,叶芷尽量保持语气正常,她说:“没问题呀,作为交换,你也要说自己的事情。”
“好,”程亦羡点头答应了,两个人找了舒适的姿势,在沙发上窝了下来。程亦羡先问:“你有什么爱好?喜欢吃什么?”
叶芷瘫倒,没想到程亦羡会问这个,这个简直是相亲的模式呀,她接着话回答:“我平时喜欢看看书,主要是剧本了,然后喜欢摄影,旅游,没事去舞蹈室跳下舞,或者去健身,喜欢的事情还蛮多的,”
叶芷掰着手指数着,“至于吃嘛,完全的吃货,几乎没什么不喜欢吃的,我初中那会儿还有点胖,高中学业比较累,学了跳舞之后,就慢慢瘦下来了。”
程亦羡在旁边认真的听着,他的视线停留在叶芷掰手指的动作上,还有时不时皱眉想的动作。
轮到叶芷问程亦羡了,她有点兴奋地从沙发上坐起来,抱了个抱枕在怀里,她问道:“你印象中最深的事情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