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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机辩(2 / 2)

不过这小胖子色眯眯的样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好货,而且人妖有别,莫说这小胖子还是个凡人。想要娶小狐狸是不可能的。

“不。我拒绝。”任志骨没有多说,直接回绝。

“哎,有话好商量嘛。这样,礼金二十贯铜钱。”大胖子连忙说道。在这个偏僻的地方,能遇到一个美女是多么困难,而且又是这么漂亮的小女孩,姿色上佳,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但做个童养媳完全可以。他帮的儿子找了许多姑娘,但是儿子老是嫌弃别人不够漂亮,没有办法,在这个山旮旯找到几个能入眼的女人就不错了,漂亮的更是少见。所以这一次见到了,一定要收入家门,不然肯定会后悔一辈子。富人总喜欢攀比,谁家的媳妇更漂亮,谁就有面子。

“抱歉。”任志骨再次拒绝。

大胖子看任志骨一幅穷酸模样,原本以为他会马上答应,却没想到会拒绝的这么干脆,但他仍然不死心,又说道:“这样可好,我给你三十贯,我还把米铺和酒楼的掌柜给辞退了,让你当掌柜,可好?”因为任志骨看上去就像一个落魄书生,应该认识几个字,大胖子心想,让他做个掌柜应该没问题。

“不,我还是拒绝。”任志骨当然不会说小狐狸是个妖精,更不可能说小狐狸是捡来的,不然会惹出许多麻烦来。

“这,兄台别太过分了,我黄家有什么配不上令爱的地方?”大胖子气呼呼的说道,然后,这胖子眼睛一转,对着正在海吃胡塞的小狐狸说道:“小姑娘,你可答应做我黄某人的儿媳妇?只要你愿意,以后天天可以吃到这些东西,还有更多更好吃的哦。”

古月扭头看来他一眼,眼睛闪亮着小星星,说道:“哎呀!真的吗?我愿意。”她还小,根本不知道儿媳妇是什么,只知道答应就有吃的了,所以她马上答应了。

任志骨一头黑线,眉头狂跳,血一下子涨高到了脸上,愤怒的呵斥道:“胡闹!婚姻大事,没有父母之命,岂可儿戏!”

小狐狸从来没有见过任志骨发这么大火,平时都挺温和的,一旦发起火来,那可是最吓人的,所以古月立马不吱声了,可怜兮兮的望着大胖子。

“兄台!请尊重儿女的意愿,自古以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知道酿成了不少爱情悲剧。有些男女钻穴爬隙,只是为了相见一面,逾墙攀树,只为和相爱的人说话,可想而知,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想法是错误的!它不知道阻隔了多少人间真情!”大胖子再次口沫横飞。

任志骨博览群书,居然被一个市侩的大胖子辩得哑口无言,原本就不高兴的他,已经处于暴怒的边缘。但是最终他还是平息了心中的怒火。经常发怒,对于不利于养气,也不利于修身养性。

细细想了想,这大胖子无非是利用食物诱骗小狐狸罢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己没钱,才会被大胖子趁虚而入。这胖子真不是个好东西。

他可不敢将小狐狸交到这个大胖子的手上。但他又不想用武力解决问题。儒家弟子,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显露实力的。

于是,他便说道:“你是说?婚姻大事父母不应该插手?”

“对,父母是不应该插手。”大胖子听了,当然是点头称是。只要任志骨不插手,这事可以搞定。

“既然是,那么你就不应该插手。叫你儿子和我谈吧。”任志骨说道。

“这,我儿子是同意这门亲事的啊!我又没有逼他。”大胖子虽然被任志骨绕进了圈套里,却想着一下子挣脱出来。言下之意是,我没有逼迫我儿子,而你却逼着女儿不能嫁给我儿子。

“可是我刚才问你,婚姻大事父母应不应该插手,你既然说不应该,那你就不要在这里唧唧歪歪的。叫你儿子过来和我谈。”任志骨摆了摆手,这就是急中生智,看来不需要用武力解决了,用嘴巴就可以堵死他们。

“我儿子,应该和你女儿谈。为什么要和你谈?”大胖子语言落了下风,想扳回局面。他儿子平时乖张,现在却一句话都不敢说。

“因为你说父母不能插手,所以你身为他的父母,不可以插手,不然你就是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君子曰人无信而不立。而我却没有说父母不可插手,所以这件事是我替女儿做主。你明白了吗?”任志骨的话,说得大胖子晕头转向,不知所云。

“妙!妙!”路过的一位书生听了二人的争辩,对任志骨伸出了大拇指。好久没有看到这种不畏权贵,视钱财如粪土的同行了。而且在这位黑不溜秋的同道身上,还散发着睿智,机敏,强硬的人格魅力,除了相貌黑了点,简直就是我辈楷模。

“少给我耍嘴皮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我黄某人要迎娶你的儿女,是你的福分,竟然不知好歹!来人!”大胖子翻脸了,满脸横肉抖个不停,在县城里,很少有人敢和他对着干,这个黑不溜秋的穷书生简直是不识抬举!明目张胆的打他脸,让他难堪,真是罪不可赦。

早知如此,就把他女儿绑走就行了!就算捅到官府去,也可以说是他女儿自己同意,然后再给县官一些银两,此时就可以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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