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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回 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美优伶斩情归水月(2 / 2)

王善保家的是谁?乃邢夫人陪房也。邢夫人得了绣春囊,也就是抓住了王夫人的错,如今特地打发这个王善保家的来打听消息,趁机下药,着眼点自然是从宝玉房中开始。而王夫人居然轻易中计,真就依方抓药,给儿子来了致命一击,真正愚不可及矣。

林之孝家的因宝玉管袭人喊了一声名字而不是叫姐姐,都要义正言辞地劝:“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轻易也伤他不的。”林之孝家的懂得的道理,王夫人不懂?

晴雯是老太太给宝玉的人,王夫人也曾说过要回了老太太再撵她的,后来却仍是一意孤行,先斩后奏地把晴雯现打炕上拖下来架出去,连衣裳也不许带走。这非但是没有宽柔待下的祖宗遗风,而且是不懂尊老敬上的大家礼仪,连个下人都不如。更残忍的是,事后王夫人不但向贾母进馋说晴雯离开是因为害了痨病,又懒又调歪;还吩咐多浑虫将其焚烧,连个全尸也不留。

难怪宝玉会在诔文中咒骂:“箝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把王夫人和王善保家的相提并论,直指王夫人是悍妇。

整个抄检过程是全书中最明显也是最彻底的一次“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晴雯捏谎说宝玉被唬着了,从而引起贾母查赌,最后害死的却是自己;王善保家的直接献计查抄,结果发现罪魁竟是外孙女儿司棋;王夫人身为当家人却自抄自检,又怎能避免将来真正被抄的命运?

上述是书中已经写明的王夫人七宗罪,然而对于整本书来说,王夫人最大的罪过自然是阻碍宝黛的木石前盟,这却偏偏是书中没有明写的。

前八十回中,似乎从未见过王夫人对黛玉有什么明白的褒贬之词,更不见她有直接阻硬宝黛感情的举动,只是通过常理推论:王夫人不会喜欢黛玉。一则黛玉病弱,王夫人骂晴雯“病西施”,又特地点出她眉眼像黛玉,可见厌憎之情;二则自黛玉来了,宝玉便失魂落魄的,不只一次地砸玉,吵闹,甚至疯疯傻傻,哪个做娘的又能安心呢?书中惯以正笔写王夫人,所以每每宝黛吵架时便不提王夫人表现,正为藏其真意矣。

然而黛玉吃燕窝时,宝玉曾说:“虽不便和太太要,我已经在老太太跟前略露了个风声,只怕老太太和凤姐姐说了。”为何不便跟王夫人要燕窝,而要通过贾母向凤姐说?只能是宝玉深知其母不喜欢黛玉矣。

抄检之时,凤姐因宝钗是亲戚,所以不抄,如何又抄潇湘馆呢?自是王夫人此前下了令,凤姐不敢违背。然而凤姐也是有心维护黛玉的,因此王善保家的在紫鹃箱中搜出宝玉之物时,凤姐拦住说:“宝玉和他们从小儿在一处混了几年,这自然是宝玉的旧东西。这也不算什么罕事,撂下再往别处去是正经。”凤姐左右为难之心可知。

如若八十回后有下文,宝黛危机浮出水面,则王夫人阻挠之意自当明显出招,只可惜后文遗失,我们也只有凭借前面的草蛇灰线来揣测了。

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宝黛悲剧的原因不只一个,但王夫人的阻碍,绝对是其中非常致命的一击!

从芳官出家看惜春结局

在元宵节惜春的灯谜后,脂砚斋关于惜春结局有一句重要的批语:

“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

这句批语不但点明惜春将来是出家了,而且境况窘困,竟落得个托钵沿乞的地步。

在高鹗的续书中,惜春的出家是相当从容的,不但仍住在大观园拢翠庵中,而且还有紫鹃做伏侍丫环,这显然与脂砚“缁衣乞食”的批语相悖,故不足取。

然而这也让我们知道了,倘若家境尚好时,即使惜春心冷意冷,一味倔犟地要出家,就像探春说的:“这是他的僻性,孤介太过,我们再傲不过他的。”贾府那么多家庙庵堂,总会为她安排个不错的去处,就如妙玉的家人一样,虽然舍了她,却仍让她带走大量古董宝贝,随身还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绝不至于看她托钵行乞去。

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应是在事败之后。

第七十七回《美优伶斩情归水月》一节,写的是芳官、藕官、蕊官三人闹着出家,提到了详细的出家程序:

(王夫人)方欲过贾母这边来时,就有芳官等三个的干娘走来,回说:“芳官自前日蒙太太的恩典赏了出去,他就疯了似的,茶也不吃,饭也不用,勾引上藕官蕊官,三个人寻死觅活,只要剪了头发做尼姑去。我只当是小孩子家一时出去不惯也是有的,不过隔两日就好了。谁知越闹越凶,打骂着也不怕。实在没法,所以来求太太,或者就依他们做尼姑去,或教导他们一顿,赏给别人作女儿去罢,我们也没这福。”王夫人听了道:“胡说!那里由得他们起来,佛门也是轻易人进去的!每人打一顿给他们,看还闹不闹了!”

当下因八月十五日各庙内上供去,皆有各庙内的尼姑来送供尖之例,王夫人曾于十五日就留下水月庵的智通与地藏庵的圆心住两日,至今日未回,听得此信,巴不得又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因都向王夫人道:“咱们府上到底是善人家。因太太好善,所以感应得这些小姑娘们皆如此。虽说佛门轻易难入,也要知道佛法平等。我佛立愿,原是一切众生无论鸡犬皆要度他,无奈迷人不醒。若果有善根能醒悟,即可以超脱轮回。所以经上现有虎狼蛇虫得道者就不少。如今这两三个姑娘既然无父无母,家乡又远,他们既经了这富贵,又想从小儿命苦入了这风流行次,将来知道终身怎么样,所以苦海回头,出家修修来世,也是他们的高意。太太倒不要限了善念。”

王夫人原是个好善的,先听彼等之语不肯听其自由者,因思芳官等不过皆系小儿女,一时不遂心,故有此意,但恐将来熬不得清净,反致获罪。今听这两个拐子的话大近情理;且近日家中多故,又有邢夫人遣人来知会,明日接迎春家去住两日,以备人家相看;且又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事,心绪正烦,那里着意在这些小事上。既听此言,便笑答道:“你两个既这等说,你们就带了作徒弟去如何?”

两个姑子听了,念一声佛道:“善哉!善哉!若如此,可是你老人家阴德不小。”说毕,便稽首拜谢。王夫人道:“既这样,你们问他们去。若果真心,即上来当着我拜了师父去罢。”这三个女人听了出去,果然将他三人带来。王夫人问之再三,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遂与两个姑子叩了头,又拜辞了王夫人。王夫人见他们意皆决断,知不可强了,反倒伤心可怜,忙命人取了些东西来赍赏了他们,又送了两个姑子些礼物。从此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蕊官藕官二人跟了地藏庵的圆心,各自出家去了。

这里一步步写得相当清楚:首先芳官等想出家,并不是可以抬脚就走的,须得征求干娘同意,干娘也不敢做主,便又来求王夫人,征得同意后,才能在王夫人授命下给两个姑子叩了头,王夫人且又取东西来赏她们,又送姑子许多礼物。

我的朋友佛学专家陈琛曾经写过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讨论出家的程序,这里,只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比如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的要辞去官职;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信奉过其他宗教,要坚决破除,断绝一切来往等。总之,在出家前要摆脱尘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谓的‘跳出红尘’……要受戒的人还得向寺庙交纳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灯烛香花、戒牒、戒录等费用……”

——可见,俗家人并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经过相当缜密烦琐的手续。“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芳官等并无人身自由,所以“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而王夫人的赠礼,则是替她们三人交纳戒金。

《水浒传》里鲁智深杀了人,并不是放下屠刀就可以立地成佛的,而是通过走后门,洗底换血,蒙混过关,遂有了宝玉为之赞叹不已的那段《山门》唱腔。

这让我们想到另一个问题,就是惜春出家时,贾府还有能力替她交戒金吗?她出家后竟要乞食为生,可见混得比芳官等被姑子“拐了去做活使唤”更加不如,这也足可再次佐证她的出家是在事败之后。

那么,她是怎么出家的呢?

出家既然有那么多的限制与程序,惜春作为犯官之女,遁入空门只怕没那么容易。不但没人替她交得起戒金,而且全家入狱,只怕她也没了自由身,不是想出家就可以出家的。

或者说,贾府虽然被抄,但后来还是有翻身的机会的,历史上的曹家就是有过一小段中兴时期,且发还了部分财产,这样,贾府就有可能为惜春交纳戒金,并有资格准许她正式出家了。

又或者说,贾府虽败,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曾经有过那么多家庙,认识那么多高僧名尼,这里有一两个念旧情的,帮助惜春出家原是轻而易举的事。

但如果是那样,惜春的身份就该跟她小时候的玩伴智能儿一样,还是可以活得挺从容的,至糟糕也不过像芳官、藕官、蕊官的境遇,给师父做活使唤,何至于“缁衣乞食”呢?

陈琛《和尚》一书中关于“乞食”有一段术语解释:

“佛教对僧人吃的饭分为三种,一是‘受请食’,即僧人受施主邀请,到施主家就食;二称‘众僧食’,即僧人在僧众中共同进食;三称‘常乞食’,即穿戴僧服,带着乞食的钵盂,到村落挨门挨户乞讨食物。在印度,在佛教创始初特别推崇乞食……但是,在中国,僧人只有在外出游方时才‘化斋’(相当于乞食),而寺庙一般都自己有专门的厨房。”

由此可见,惜春既然是托钵沿乞,可以猜想她不是在“有专门厨房”的寺庙长住,只能做游方僧,四处流浪。

为什么会这样呢?

很有可能,惜春的出家另有隐情,是不合法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是在抄家时逃出来的,没有跟家人一起关进狱神庙或别的地方,而是独自出走,做了尼姑。

这样,她就必须隐瞒身份,不能大大方方正正式式地出家;即使某庙住持或是出于报恩念旧,或是出于贪图小利,冒险帮她出了家,也不敢让她长期居留。因此她只能外出游方,四处“挂单”。

然而“挂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和尚》中关于“僧人的户口档案”也有诸多规定:

“自唐朝以后,建寺、度僧及度僧人数都要得到政府的批准……

政府批准的‘官度’有两种情况。一是每家寺院每年有一定的度僧名额,在这一限额内度僧算是合法的;二是皇帝在重大庆典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恩赐某地区或某寺院可以度一定数量的人为僧,这称为‘恩度’或‘赐度’。恩赐度僧的记载在唐宋时代极为普遍。凡是官度的僧尼都要有政府发放的证明文件,这就是度牒。

度牒的发放从唐宋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初年……除了度牒,政府还有对僧人进行管理的僧籍制度。僧籍由祠部管理,每隔几年就要清查重造一次。僧籍的内容包括僧人的法名、俗姓、籍贯、所习经业、所在寺名、寺中定额的僧人人数等项。如果僧人身死或还俗,当天就要报送祠部,注销僧籍。

后来,明代对僧籍的管理更加严格。不但天下寺院要上报僧籍,而且在全国范围内编造‘周知录’。也就是由京师的僧录司将天下僧寺尼庵及所有的僧人一一辑录。在每位僧人的僧名之下,记录着他的年龄、姓名、出家的时间及度牒的字号。这本‘周知录’编成之后,颁发给所有的寺院。这样,凡有游方僧人前来寺院‘挂单’,寺院就要查问这位僧人来自哪座寺庙,叫什么,多龄多大等,然后根据‘周知录’核实。如果册子里没有这位僧人的名字,或者其他方面不符合,就认为是欺诈行为,可以把他缉拿,送到官府去。”

上述可见,出家的名额相当严格,纵使惜春到处游方挂单,也必须有“度牒”,但是她的“度牒”从何而来呢?可以肯定不是正常颁发的,只能是伪造,或者冒认。比如《水浒传》里,武松就冒认了一个僧人的度牒做护身符。

可能某庙中有个尼姑死了,或是还俗了,住持没有及时向官府报告,“注销僧籍”,而是将度牒给了惜春,但又不敢长期收留她,只是让她有了一个游方的身份,得以苟活逃生。

这个帮助她的人,可能是随意的一个僧尼,也可能是前八十回中出现过的人。我有过两个猜想:一是妙玉来京时最初投宿的“西门外牟尼院”,另一个,可能干脆就是妙玉本人。

这就又牵扯出了下一个话题:妙玉和惜春是朋友吗?

妙玉和惜春是朋友吗

前八十回中,妙玉同惜春从未有过一言半语,但到了后四十回续书中,却突然亲近起来,有事没事地跑来下棋,还要见了宝玉便“不由得脸上一红”,这是续作者对妙玉的误解,更是对她的世俗化,表面化。

要知道,惜春的出家是自愿,妙玉的出家却是被迫,因为身体不好,百般医治无效,只得入了空门,所以才会“带发修行”。为何要“带发”呢?就是因为“六根不净”,随时可以“还俗”。所以在妙玉心里,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出家人看待,为黛玉和湘云改诗时,曾说:“若只管丢了真情真事且去搜奇捡怪,一则失了咱们的闺阁面目,二则也与题目无涉了。”一句“咱们”,又一句“闺阁面目”,可见她在内心仍是把自己当成身在闺阁的小姐来看待的。

她的遗世独立,是因为性格,而非身分。

虽然惜春也“天生成一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僻性”(第七十四回《矢孤介杜绝宁国府》),与妙玉“天生成孤僻人皆罕”遥遥相对,但两人却不是同类,而是“特犯不犯”,一个是在家的姑子,一个是出家的姑娘。她们的生活轨迹是错位的,也是不交行的。

但是到了后四十回,她们的轨迹有没有交错呢?更大胆地想一想,会不会互换呢?也就是说,惜春出了家,妙玉却还了俗,她们的身位掉了个过儿,可不可能呢?

可以确定的是,惜春的确是出家了;有争议的是,妙玉有没有还俗?

《金陵十二钗》册子中关于妙玉的判词说:“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红楼十二曲》中则说:“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既然说“洁”与“空”的素愿都破灭了,自然是反出空门,陷入红尘了。况且左一句“终陷淖泥中”,右一句“风尘肮脏违心愿”,可见妙玉不但是还了俗,而且还极可能是进了风尘场所,勾栏行当。

这在喜爱妙玉的读者心中是很难被接受的,于是有红学家对“肮脏”一词做出百般考据,证明有时不作“污秽不洁”解释,而是“刚直不阿”的意思——就算是这样吧,那后面还有三个字“违心愿”呢,还有“遭泥陷”呢,可见“洁”是怎么都保不住的了。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贾雨村曾言:

“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

书中奇优不少,蒋玉函与十二官尽在此列,但名倡呢?倘若全书中竟无一才貌双全之名倡出现,《金陵十二钗》岂不缺典?

同薛蟠打情骂俏的云儿固然不够数,曾经“沦落在烟花巷”的巧姐儿时为雏妓,且很快就被刘姥姥赎身了,也还当不起“名倡”二字,于是,这个重要角色也就只能由妙玉来担任,只有她当得起,也只有让她落到这样的命运,才更能惹人痛惜,称得上是“无瑕白玉遭泥陷”。

那么,妙玉和惜春的生活轨迹是不是就这样永远都没有交叉了呢?这两个“特犯不犯”的出家人,是仅仅彼此做了一个身份对掉、形成一种鲜明对比,还是有着什么更为巧妙而必要的联系呢?

除了上文分析的妙玉结局可能是陷在铁槛寺或水月庵,被贾芹、静虚、智空等人陷害之外,我还有另一个猜测:就是在贾府被抄时,惜春可能因为害怕而躲进了拢翠庵,妙玉为了掩护她,就让她扮作尼姑,把自己的度牒也就是身份证书给了惜春,让她以尼姑的身份随众僧尼离去,以此逃脱了牢狱之狱,但自己却因而被拖累入罪,当街变卖,沦为倡伎。

当初妙玉来京,原是冲着“因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的,这让我不禁想起惜春判曲中的“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何其相像。会不会,是妙玉将自己的身份、度牒给了惜春,让她趁乱远走高飞,逃脱了抄家之狱,自己却因而被拖累入罪,变卖为倡,以至于落得个“无瑕白玉遭泥陷”呢?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尚无更多的证据来支持。但是,这至少解决了一个疑问:就是妙玉虽然身在荣国府,但她是王夫人下帖子请来的,并不是贾府的什么亲戚内眷,就算贾府被抄,她的处境也最多是逐出府去,仍然回牟尼院挂单好了,却因何会受到株连呢?而倘若不是受贾府之累,她作为佛门子弟,又有些家私傍身,甚至还有两个贴身服侍的婆子,大不了带着银钱佣人回金陵去,又怎么会“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除非,她失去了自己的尼姑身份,也就是失去了护身符。这样,她的命运才会与贾府息息相关,也才会有资格列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中,且位置颇为靠前。

同时,妙玉与惜春这两个人的关系,也就更可令人玩味,并顿足再叹了。

但惜春也因名不正言不顺,虽然出了家,却没有安身庙宇,只能四处挂单,托钵乞食。

可叹世上到底没有净土,无论妙玉也好,惜春也好,终究都是“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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