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说:何为俗人,简单来谈其实就是八个字:贪财好色,一身正气!
这八个字,诠释了‘俗人’的真正含义。
人生在世,贪财是本能,没人能在遇到利益时避而不见。
好色,是本性!没人能面对主动送来的诱惑而无动于衷。
但,老话也说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好色,纳之以礼!
只为欲望而贪财好色,那这个四个字就是贬义的。
可要是带着一身正气去贪财好色,那就是褒义的!
而王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让自己成为一个‘褒义’的俗人!
一念至此,王晨望着窗外呢喃道:“从今往后,我准备试着去做一个旁人眼中的坏人!”
闻言,李娇曼先是诧异了一下,继而笑道:“旁人想做坏人很容易,只需要堕落几天即可。
可你,很难!因为你的善良是源于骨髓的,也是刻在内心深处的。”
王晨摇了摇头:“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叫做‘习惯’,你习惯了做好人,那的确很难变成一个坏人。
可当你被逼到一定的程度之后,骨子里的野性会被激发出来。
特别是当你被一次次触及底线之后,你的野性,将会改变你的习惯!”
李娇曼能感觉到王晨语气里的坚定。
她知道,王晨被高风的话和举动搞得很愤怒很生气。
她也清楚,刚才王晨对她的疯狂,有一大半都是在报复高风。
但是,她依旧觉着王晨这不叫坏。
而他就算想变成一个坏人,必然也不会像真正的那些无恶不作的坏人!
想到这里,她凝视着王晨说道:“你就算变成了坏人,那肯定也是坏人中最好的那一个。”
“希望如此吧。”王晨笑了笑:“雨停了,事也办完了,那我就先回家了。”
“不留在这里吃个晚饭吗?”李娇曼问道。
王晨摇了摇头:“之前从山里运回来的草药只是用苫布盖住了,我还得趁着太阳没落下赶紧掀开来晒一晒,要是受潮发霉可就不好了。”
听到王晨还有正事要做,李娇曼便没有再强留他。
李娇曼踮起脚尖,亲吻了一下王晨的脸颊:“去忙正事吧,以后有空多来找我聊聊天。”
李娇曼是个很聪明也很有想法的女人,她对自己的身份定位很精准。
她有家有室,虽然过得不怎么幸福,但也是不会离婚的。
这是她和高风一起保留的默契。
哪怕二人各自都有了另外喜欢的人,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后各玩各的,绝不会分开。
他们俩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
实际上在当下社会里,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
而王晨,那么优秀出色,日后肯定会找到真正配得上他,也适合他的女人,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所以,李娇曼并没有想过要占有王晨,而是在各取所需的同时,也慰藉一下彼此的心灵。
这对于她而言,就已经足够了。是并没有再去奢求其他东西的。
王晨明白她的想法,而这也是他欣赏李娇曼的地方。
看着她那开心的笑容,王晨笑着拥抱了她一下,随后便回屋拎着药箱本外面走去。
说巧不巧。
王晨刚走出前厅的大门,原本昏睡的高风也悠悠的醒了过来。
“王晨呢?”他看着李娇曼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