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暴走魔,斯凯很不客气。
他直接抽出了背后的霰弹枪,快速霰弹上膛,对着第一只扑上来的就扣动了扳机,甚至于都不细致瞄准。
枪声爆发而起,第一只暴走魔的胸膛应声炸开,整个灰色的强健身躯向后倒了去。与此同时,斯凯望着手里的霰弹枪,感受着这个强劲的后坐力,心底赞叹(这把特制的吧!威力这么大。)
斯凯也没想到过,这样一把霰弹枪,威力竟然大到足以把暴走魔的胸膛打爆。
虽然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以暴走魔的体格,即便胸膛炸裂,也并不是致命伤。
对付丧尸,要么炸裂头部,要么将其烧成灰烬,或者冻成冰渣。除此之外,炸裂胸膛的方式?仅仅只能让它们停顿一下,行动变慢一些罢了。
因为情况紧急,斯凯刚才没有瞄准好。
再次将霰弹上膛,枪口还来不及瞄准,第二只暴走魔已经从另一个方向扑了上来。
枪口调转,对准了那只已经腾空了的第二只暴走魔。扣动扳机,枪火从枪口中喷发而出,那只暴走魔向后倒飞了去,而第一只暴走魔已经站稳了身形,再次冲了上来。
斯凯咬牙,握紧了霰弹枪,猛力砸了过去,枪托重击在了那只暴走魔面部。
感受背后劲风袭来,猛然转身,胸膛心脏位置猛然一疼。
第三只暴走魔不知何时已经近身,手爪重击在他胸膛手,指尖那尖利的指甲已经刺入了他的胸肌之中。
斯凯抬脚,猛力踹在了这第三只暴走魔的腹部,将其踹飞了出去。而自己,也因为这一脚的力量而身形不稳,从废墟高处翻滚了下去。
但是他庆幸着,多亏自己反应快。
否则的话,刚才那第三只暴走魔的一击,继续下去的话,就算打不碎他的β金属肋骨,但指甲,还是可能透过肋骨缝隙刺入他的心脏的。
虽然现在他很自信,就算心脏被刺穿,以自身强大的自愈力也足以在死亡之前恢复过来。但是心脏忽然受到重击,这还是会让人本能的紧张起来的。
毕竟,心脏可是人类要害之处。
滚到了废墟小山坡下,他嘟囔了一句:“看来得让自己尽早心理上也适应这个身体才行。”
如果自己始终受到身为人类时的常识约束,他就根本可能发挥出这身体的全部战力。
他转身便朝着远方跑去。一路上,有一些低级丧尸挡路,都会被他用格洛克手枪一击爆头。
战斗经验和本事,他都是极强的。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因为他现在所要接触的那个战争层次,可是从本质级别上就和战士不同的。
未来的战场,是属于神与神这个级别之间的。
而如果连这具身躯都不能发挥出完全战力,那么自己在未来该如何立足,如何活下去,完成自己的目标?。
虽说他还有机会夺回自己原本的身躯,但那毕竟是现在无法确定的事情了,所以他还是会把重点放在现在这具身体上。
毕竟如果连这个身躯也忽然失去,那他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并且,如果原本身躯那样强大,自己却会被轻易转入另一个身躯。那么,往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岂不是意味着自己辛苦培养出来的神一般身躯,纯粹是给他人做嫁衣?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斯凯还是决定,先慢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