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朦胧,人影婆娑。大厅里是耀眼的灯火,彻夜的笙歌,而此处只有喷泉静静地喷涌,水声潺潺。
被人轻轻踩过,地上的落叶发出破碎的声音。
“谁?”清冷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空气。
裴允珍抬起头―月光下的男子,一身黑色,衬衫的领子松开了一扣,袖口随意地卷起来,他右手掂着一只酒杯,左手慵懒地插在西裤口袋里。
四目相对,他似乎是一怔,微微失神,“欢?”
嗓音有些沙哑,只是轻轻地说了一个字,却带着灵魂深处的渴望。
杯中淡金色的液体随着他的声音轻轻晃动了一下,她呼吸一窒,却不动声色,静静地望着他。
然而只是一瞬,棕色的深眸立刻回复清冽,不带一丝温度。
不是她。
虽然真的很像―如果头发再长一些,发梢再卷一些,眼睛再迷离一点,嘴角的弧度再俏皮一点―
收回目光,他毫不留恋地转过头去。
“我叫裴允珍。”她试图阻止他的忽视。
叶听风将酒杯凑到唇边,轻轻饮了一口,淡然的视线再度落到她身上,“原来是裴先生的掌上明珠,幸会。”
“你刚才以为我是谁?”裴允珍盯着他,诡谲一笑。
她知道他为何失神,她像她―那个他终究失去的女人,像得连她自己看到她照片时都吃了一惊。
他淡淡一笑,似漫不经心地望着她,“裴小姐以为自己是谁?”
妩媚的眸里掠过一丝薄怒,裴允珍盯住眼前这个男人―从来没有人,从来没有男人敢这样轻视她。
他的疏离,他嘴边勾起的嘲讽,彻底挑起她的骄傲与决心。
“我喜欢你。”她扬起下巴轻轻一笑,势在必得的样子。
“哦?”他静静地站在那,依旧是波澜不惊的样子,“裴小姐错爱了,我该算是你的长辈。”
锐利的目光扫向她,他的声音却轻淡得像在谈论天气,“难道你不知道,你父亲恨不得要我的命么?”
“那是他的事情,”她挑眉一笑,“和我无关。”
视线落在他身旁的桌上,她伸手道:“土星打火机?”
“别动。”他抓住她的手腕迅速甩开,仿佛甩掉什么讨厌的东西。
“你―”裴允珍僵站在原地瞪着他,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彻底惹火了她。
深刻的五官,冷硬的线条,夜色中这个男人俊美如神祗,而他的目光却比月色更冷。
“晚上好―”娇柔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以她熟悉的韩语问候。
诧异地转过头,一把银色的手枪抵上她的额,在她眉心轻轻游移。
“嘣!”嘴上模仿出枪响,精灵般的美少女笑吟吟地看着她,似乎对她骤然吓一跳的反应十分满意。
“不要害怕啊,”少女坐上桌子,把枪搁在一旁,修长的腿一晃一晃,“根本没有子弹,我就是拿着玩的。”
“神经病!”裴允珍顿失冷静,失态地低咒,再看看一旁的男人,原本冷如冰霜的表情渐渐消融,正宠溺地把玩少女背后的发辫。
她一愣,随即明白了少女的身份,怒瞪了他们一眼,愤恨地离去。
“真的很像妈咪呀!”叶喜欢望着裴允珍的背影,悠然轻叹。
“只是像而已。”叶听风淡淡地开口。
叶喜欢转身夺过他手里的酒杯,轻轻啜饮一下,“到底是我爸,就连浇愁解闷儿的酒,都是这么贵的。”
“不是说今天放假么?”叶听风促狭地看着和自己相同的棕眸,“司机去接你,学校的人说你昨天就离开了。”
“那个啊……”她悻悻地笑。
“李乔下午给我打电话,说你对他未婚妻无礼,”叶听风决定不再和这个鬼灵精绕下去,“我想知道,你是怎么个无礼法?”
“我昨晚是去柳姨家的宴会啦,”叶喜欢望着父亲调皮地一笑,“然后我不小心撞到李乔那个未婚妻。”
“嗯,不小心。”叶听风靠上椅背,听着她的说辞。
“酒杯洒了么,我就顺便拿李乔胸前的丝帕帮她擦啊。”她心虚地躲避那道锐利的视线。
“你确定你拿的是丝帕?”低沉的声音轻扬,修长的手指优雅地敲着桌面。
“嗯。”
“确定?”叶听风抬眼,望着微微泛红的笑脸。
“难得,叶喜欢,我第一次发现你也会脸红。”他嘴边露出一丝嘲讽的笑,“为什么李乔说,你早就把他的丝帕换成了女式内裤?”
蓝蓟,BlueSowThistle.
公元十三世纪,苏格兰城堡遭到丹麦军队的突袭包围。这支丹麦军队在行进的途中,不小心误闯蓟花丛,由于遭到蓝蓟花的刺扎疼痛不已而发出哀叫声,结果苏格兰军察觉,随即起来反击,最后大获全胜。苏格兰人为了纪念这场胜利,而把蓝蓟花视为国花,所以蓝蓟花的花语是:老天保佑。
据说在这一天出生的人,受到老天的特别眷顾,不管在学业、事业还是感情方面都是一帆风顺。
狗屁。
关于她的学业―从小到大,时刻有人关心她上课会不会睡觉,作业完成得如何,有没有结交狐朋狗友,甚至问候她吃饭、上厕所,害得她连逃课的机会都很少,而这完全怪她出色的父亲,每一位女老师见到他之后都会变得格外热心敬业。
她的爱情,呵呵,更是糟糕,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是前景惨淡。
事业?她毕生的事业就是玩,自娱、娱人。
胸前的蓝蓟项链,绚烂夺目,虽然自小当同学问起的时候她都说那是水晶。
当然那怎么可能只是水晶―如果送的人是华夏建设的李总裁的话。
据说她满月那天,李总裁亲手将项链送到她母亲手里,那时她的小脖子几乎承受不住那些钻石的重量。
有些讽刺―不知道他们是否清楚蓝蓟向来是为花境做贡献的,放在花坛里,只不过是布景而已。
她是蓝蓟,而她的母亲才是被簇拥的玫瑰。
就连她的名字,也在说明这一点―叶喜欢,叶听风喜爱冷欢。
她的母亲,是一个何其不幸又何其幸运的女人。
医生曾预言她的生命活不过三十岁,而她却在四十岁那年离开人世。
十几年间,她目睹了向来不可一世的父亲怎样宠爱自己的妻子,宠到连生离死别的时候她都是含笑的。
她听见父亲在母亲耳边说:“输了你,赢了全世界又如何?”
而另一人独自站在门外的夜色里,当他仰头的时候,她看见月光下的俊颜,早已被泪水浸湿。
那一刻,她第一次嫉妒自己的母亲。
低头,俯身,挥杆。
完美老练的姿势一气呵成,然而飞扬起来的草屑却比那小白球还高。
“叶喜欢,”叶听风看着面前无精打采的女儿,“你是在锄草吗?”
“我很烦,”俏丽的小人儿干脆扔掉球杆一屁股坐在地上,“我今天没心情陪你,老爸。”
“说来听听。”叶听风挑眉,颇有兴趣的样子。
“我被人拒绝了。”这是很严重的事情。
“什么被人拒绝?”
“求爱。”
“哦。”轻轻一叹。
“你的反应未免太冷淡。”
“预料之中,就无须大惊小怪。”更何况他早提醒过她。
“怎么办?”可爱的红唇不满地嘟起。
“如果你决定要直接绑架他去教堂,我即刻就可以吩咐下去。”
“这当然不行,”她不满地反驳,“我要他自愿。”
“那么祝你成功。”
“老爸,我一直很好奇你会同意我去追一个比我大二十多岁的老男人。”她仰头,狐疑地看着自己的父亲。
“我也好奇如果昔日情敌叫我爸爸的感觉是怎样的。”棕眸里掠过一丝促狭的光芒。
“也许他老了我还得照顾他。”
“华夏名下有英国数一数二的医院,”这个根本无须操心,“即便他英年早逝,你也不愁找不到老公。”
“我明白了。”小美人了然地吐息,轻声慨叹。
原来,别人叫她小恶魔不是没有道理的。
邪恶本身就是种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