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送别》,词意深远,配合上乐曲更是感人肺腑,宋明贵已经做好了决定,准备刊登在诗集下一个版面上,至于作者名字嘛,还是用余小蛋。
若是这首词能请一位歌姬来唱就最好了,至于伴奏的问题并不难,青楼里懂乐理的人不少,只要请她们来,伴奏啊,主唱啊都不是问题。
跟余良一商量,这事便就这么顺利决定了,只等发刊之日,青楼唱歌则选择了当红花魁李念奴来。
李念奴被评为杭州花魁之首,她本身不善舞蹈,其实蛮吃亏,靠的乃是若天籁般的唱功以及高超的琴技,所以这首《送别》让她来唱最为适合。
至于李念奴是否会答应九州异志的请求?这一事无需担忧,但凡好的词作,那群花魁们都巴不得抢过来唱,都以此为荣,定不会让这首好词给埋没了。
李念奴自小便被花满楼给买下了,培养其琴棋书画,自幼聪慧的她无一不精通,又因为自小身材娇小面容玲珑,众人对她都喜爱有加。
今日她收到了一封手信,手信上有一首词和余小蛋的题名,以及九州异志杂志社的邀请。
这首词简简单单,却富有感染力,李念奴看到一半便震惊,思来想去也找不出属于哪个词牌,那便是自创的词牌亦或是压根就没词牌?
“人走了没?”李念奴匆匆放下还未看完的手心,开门吩咐丫鬟说道。
“不晓得。”
“那快追上去,带他来我的房间。”
“是,小姐。”
李念奴是花满楼花魁,在杭州城区也是人气最高,她一天最多接一次客人,可不是随便接客,而是又她来挑,有时候呢,按照诗词才学来挑,有时候按照歌声来挑,但凡被挑上的人都倍有面儿。
“先生别走,我家小姐由请!”丫鬟小翠急匆匆下了楼,朝着正往外走的少年喊话,这少年正是送来手信之人。
小翠的话立刻引来了众人的注意,纷纷将目光看在那个长相斯文的少年身上,一个个眼神里都有仇恨的火花冒出。
“小娃娃,毛长齐了没?就学大爷我来青楼?”一中年人无论从眼神还是语气里满是鄙夷。
“大爷,我十三岁了,毛还没长呢!”
这是一位青年模仿童音来接的一句话,话毕,整个大厅里哄堂大笑。
这清秀的少年人正是李小青,既然他被老板选中了是要饰演男主的人,余良便想多给他一些锻炼,此次来青楼送手信便派他来了。
李小青想回一句,“大爷的,砍死你们!”可这话是不能说出口的,余文曾经就告诉过他们,若是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就忍着,继续忍着,直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能无需忍让!
他谨记着这句话呢,此刻呢还未到他爆发的临界点,于是依旧一脸淡然,回头看了丫鬟一眼,言语平静:“带我上去。”
“李妈妈,这是什么意思?念奴接客的时间还没到吧?怎么这么急匆匆找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上去?”
坐在大厅里有位摇着折扇的青年一脸怒意。
“是啊,怎么回事?李念奴是瞧不起我们这群人么?把我们当什么了?”周边也有人跟着起哄起来。
“哎呀,王公子,这是念奴的私事,这孩子估计是她家亲戚,你别计较。”李妈妈甩着红手绢,笑靥如花,跑过来就帮人捶肩揉背来了。
“让李念奴出来说话!她这是目中无人,让她出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