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回来了,是一件值得欣喜且庆贺的事情,曾多少次,这群兄弟们都想前往绍兴城去看望老板。
不过余文却拉住甘神弹,指着自己这张灰黑的脸严肃说道:“你以为我想变个容貌?这么丑我容易么?我已经被康王府的人注意到了,这次回来本就是低调行事,你别给我闹出幺蛾子来!”
甘神弹点了点头,刚才一时激动,如此恢复下来,带着老板前往杂志社而去。
余文来杂志社,首要目的便是要借《穿越星空》的热度来创造一个关于穿越星空的商业帝国。
这场会议被安排在杂志社内部一个小房子里,做好了一切隔音措施后,余文这才开始讲起话来。
余良和叶画梅压制住内心的激动情绪,认真听起来。
这是一个过程不短的演讲,余文慷概激昂,最后结果也如他所料,能完全听懂的一个都没有,能听懂一半之人也就余良了,就连宋明贵也有些稀里糊涂,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可以卖有关于穿越星空的衣服呢?
这是书啊,跟衣服有半个铜子的关系?宋明贵压住内心的疑惑,他无条件相信余文的能力,如同一开始那个宅男仰望着余总编一般。
现在的总编已经是通缉犯,而当年的宅男也成为了一社主编,掌管着销量数千万的小说杂志。可他对于余文的崇拜之情,从未淡化,反而越发浓烈。
这是一个可以改变世界的人!这便是宋明贵内心给予余文的评价。
“那你们知道信仰,或者说是情怀吧。”余文试图引导这群人说道,“比如你在十岁的时候看了《穿越星空》这部书,你很喜欢,喜欢里面的主角喜欢里面的某个配角,喜欢到要看重看第二遍甚至第三遍。当有这民主角或是配角的图案出来,你会不会喜欢呢?若是喜欢,会不会收藏呢?这就是情怀!我们卖的是衣服,更是情怀,懂么?”
差不多有些人也懂了,明白了,大概就是爱屋及乌的意思,当你爱上这本书的时候,你就会爱上关于这书的一切!
余良脑子转悠最快,他按照余文的思路试想了一下,若这想法真的能实现,那盈利的点就太可观了。
“试想一下,若是喜欢此书的人,每年只需要买一件衣服加上一顿主题快餐,那这销量也至少是千万级别的。按照最保守的预算,哪怕一件衣服只赚十文,那也至少是十万两银子啊!”
一语点醒梦中人,此中商机所有人都一想便通,可关键是这些东西如何来运作,是个不小的难题,他们可没这方面的经验。
没关系,余文一拍胸膛,“我来教你们如何去做!首先,我们要扩大这部书的影响力,并非每个人都愿意看书,那群不识字或是不爱看书的人怎么去影响他们呢?你们想过没?”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期待着对方给出答案,可并没有一人能说出戏曲来。
“如果我们把它排成戏曲呢?就像《小倩》一样,是不是大爷小孩,无论是否识字的人都能爱上这部《穿越星空》呢?”
大伙恍然大悟,宋明贵一拍脑袋,笑骂了一声自己,“我太笨了,老板之前就在青城与戏班子有合作过,使得《小倩》让全城人都知晓了。”
“但是这个难度可不小,文字所要描述事和物甚至是变化很简单,但是你要用真人去饰演,就有难度了,比如你要表现出一些魔幻的效果就很难!这事,余良你去办,立山。”
“在!”杨立山挺着胸膛,站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