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朝的这次摆摊,是余文人生中的第一次,从准备工作到今天卖完收工,其中虽然有颇多瑕疵,不过对于第一次摆摊之人来说,无疑是完美的表现。
“我果然是个天才!”
余文脸上虽然是浅笑,内心却在狂笑不止,这时有三个年轻人过来打断了余文收拾小摊车。
“叫什么名儿啊?”
说话之人一席青衫,语态虽然慵懒,但其鼻孔朝天的模样透露着一股上位者的气势。他身后站着两人都是一身短打的装扮,这两人应该是青衫青年的马仔。
对面三人这一副痞子的装扮,三岁小孩也能看出他们是来找麻烦的,余文内心苦笑,若真要干架,这种小喽啰他一拳就可打爆两个!但是此刻不行,味亭厝时不时会有巡逻的捕快,这一打完若被抓住必然要蹲监狱。
速战速决,能侥幸逃过捕快的眼目?这种天真的念头,余文自然不会有。
“小弟余文,请问大哥有何贵干?”
“文绉绉的……是个读书人?考不上功名,来做小摊贩了?哈哈……”青衫青年的笑声放浪起来,极其刺耳,而他身旁的两个马仔此刻也对着余文嘲笑奚落。
“大哥,别看这蠢书生念书不怎么行,他做的香辣虾味道据说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
“怪不得念书不行,心思都放在厨房了!”
余文曾经创业期间,受过的嘲笑与冷眼无数,早已练就了一颗大心脏。此刻并不理会这三个痞子的奚落,被骂又不会少一块肉,倒是你们三个小心,晚上遇上我非要教训你们不可!
“嗯?”青衫青年眉头一皱,神情不耐,“姓余的,跟你说话呢!”
靠近余文的行人,纷纷色变,立刻走开。无论哪个时代,普通老百姓都比较惧怕地痞流氓,陆朝也不例外。
远远地,有个身着兵服的捕快,他的反应更是灵敏,本来是往余文这个方向而来的,没想到刚看到那三人与余文似乎在对峙,他毫不犹豫转身,只留下一串背影,心里想着:倒霉蛋,你怎么惹刘海庆了?我可帮不了你,千万别怪我!
刘海庆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在捕快的圈子里却耳熟能详,因为他做过几件令人发指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便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究其原因是什么不可得知,但是杀人的过程极度残忍,一块一块肉割下来,最后煮熟吃掉。
这是一个变态!而且他的身份也不俗,其叔叔为泗阳帮的三当家。谁愿意去惹这样一个有后台的变态?答案很显然。捕快虽然不喜欢刘海庆,但也不想与其树敌,留下一个隐患。
这一切余文不知道,他猜测一丝信息,面前的青衫男子估计与虎跃帮的那络腮胡的地位相仿,他没猜出来的是,青衫男子的亲叔可是帮派头目之一。
“你说什么?刚才犬吠的声音太大,没听清楚,你重说一遍。”余文继续收拾着小摊,不疾不徐说道。
“啷个逼的!你敢骂老子是狗?”
两马仔愤愤然,得到刘海庆一个眼神肯定后,一左一右相互配合竟想着要将余文的小摊车给直接摔烂。
这是要砸人赚钱的家伙!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啊!
路人远远观看着,也没人上来有任何劝解,人群中有一穿着黑色短袖的青年认识刘海庆,知晓余文恐怕在劫难逃了。
“可惜了,可惜了!”
“可惜什么?他到底怎么得罪了那三人的?”短袖青年旁边的人好奇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