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小莫跳上了二十米高的树顶摘一串果子的时候小伙伴们都惊呆了。连拍手都忘了,一个个张大的嘴巴看着他。
才多久不见。一场风暴过后李小莫怎么变得这么厉害呢!
李小莫洋洋得意地展示着自己的功夫。不光是可以轻松跳的很高。他现在感觉自己肯定跑得比豹子还要快,不,比飞鸟都快。每次奔跑起来就感觉风在自己的腋下像翅膀一样带着自己一起向前狂奔。逐渐熟悉了这种感觉风就像自己多出来的双腿双手一样,这种微妙的感觉让他欲罢不能。
不过可惜的是他似乎真的不适合走剑道。无论他怎么努力那些听话的风元力怎么都不愿意附在剑刃上面,这让他的大侠梦彻底泡汤了。因为不光是剑,其他还有刀什么的武器之类的都没办法进行附加。一挥手剑气纵横那种场面是不可能实现的了。
不过即使如此林小沫已经很满意了。御风术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忽然得到了超能力一样,再也没有那种阻塞的感觉。他知道,御风还有很多功能等着他去开发。亚索专精于剑,那么他自己也能找到自己的道,只不过现在还没有找到些自己适合喜欢的而已。
就在李小莫在小伙伴们面前展示自己的时候老根特就在不远处看着。其实他心中早有预料看到这个场面也不得不感叹,天骄之子,确实不连以常人的眼光说来看待。他要的不是如何变得越来越强,而是要努力去学会控制自己日益强大的力量。现在的清风他可以驾驭,可等到长到台风的时候终究只会让他害人害己。必须给他找一个老师了,老根特低头思索。
适合李小莫的职业有两种:法师和刺客。选择法师是因为那样的职业需要不断磨练精神力并且能对自己的力量进行有效控制,到了后期配上他无穷无尽的力量李小莫绝对会成为世界上最可怕的毁灭法师之一。刺客么,老根特压根都没有想过。他本人不喜欢这种职业。虽然李小莫的速度配上约德尔人对小型武器灵巧的掌控可以让他成为世界上最顶尖的刺客,可是刺客能干什么?老根特作为一个战士对刺客这种职业根本不屑一顾。亚索也算是一个半刺客可是连自己的盾都破不了。哪怕是到了同阶刺客碰到战士只能绕道走。所以还是法师好,事实上,老根特从小就想做一个法师,可惜他没那个脑子天赋,如果能培养出一个天阶的法师出来那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梦想。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现在能到哪找一个可以教导他的风系法师呢。早知道自己就将自己的怒焰术交给他了,高阶的火系法师是最多的。他以前都在收集这方面的资料,哪知道半路杀出个亚索,机缘巧合之下竟然教了他御风。这下好了,想改都改不了了。
李小莫的天赋他自然是很早就知道了。其他的孩子有谁敢和他这么皮,也就是你小莫了,打不得,骂不得,生怕他有个好歹。从小就派人看着长大,吃毒蘑菇那一次当然纯属意外,天知道他怎么饿得连常识都忘了。那一次也把他吓个半死,如果出了这样一个天才要是夭折在他的手上他真会感觉万死莫辞的。
李小莫的天赋在他们这个领域里被称为通神。何为通神?就是说只要不出意外,他一直活着,就这么修炼下去到达神阶完全不是问题。
这是什么概念?
一个普通人当了兵或者成为了初阶的能力者最多就只能到三阶,三阶往后就是一种全新的蜕变了。就光说最低阶的黄铜血脉吧,想将血脉力量激发到三级蜕变不是中高级的功法根本无法越过这道坎,而且失败率极高。天赋差一点的如果失败超过3次就基本终身无望了。当然,作为中阶职业者的入门黄铜阶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吞食高级魔兽的魂元有很大的机会让你轻松越级激发血脉成功,前提是你要有足够的金钱去收购高级魔兽的魂元。事实上,哪怕是一帝国的皇帝最多也只能够购买到黄金级魔兽的魂元,在往上七阶的魔兽往往比同七阶的人更加可怕。超越了七阶,魔兽的智慧已经和人类不相上下,更有强悍的身体,往往三打一都不一定能打的过,猎杀即是得不偿失。所以完全想靠吞食魔兽魂元来提高等阶是不可能的。现今德玛西亚王国的嘉文三世就是靠魔兽浑圆堆起来的强者,战斗力差的一塌糊涂,但是六阶强者的实力让他足够活到百岁以上,光是这一点就足够人疯狂了。
话题再转回到李小莫身上。他拥有这样的天赋绝对是让所有人都疯狂的。任何势力发现了这样的孩子都会严加保护看管。李小莫出生后老根特就一直想把他送回班德尔城,在那里他会受到细心的保护和照料。可因为他和班德尔城中的一些人有些误会,他自己又有一些私心所以一直耽搁到现在。现在看来这小子根本就不可能和自己学锤法的,什么东西都要漂亮好看,而且你要敢说他的不是他立刻掉头就可以走。这样的脾气你还不能把他得罪狠了,谁知道他哪天不高兴离家出走那老根特就是哭都没地方哭了。
也该做决定了,亚索发现虽然他这是个意外情况,以他现在的状况当然不可能到处宣扬。不过既然答应李小莫出去就不能让其他人发现他的天赋。虽然有这种眼光的不足万一,但凡事总有个万一,被路过的某个圣级强者看到了直接掳走了怎么办?不行,必须马上把染灵药剂配出来,这小子再不爱喝也得逼他喝下去。原来配的效果不太明显,他果然不是当药剂师的料。
李小莫可不知道自己从小到大都是被老根特暗中养着的。他也是个半路杀出来的外来者来而已,对这个老家伙继承了原来记忆中的厌烦。反正有事就求他,没事就离他远远的就好了。我现在又不想学枪。理管他干什么?
李小莫坐在高高的树顶端上从脖颈上拿出姐姐给自己做的挂坠。红色的小绳子挂着小小的坚果壳,那小小的水晶就藏在果壳中谁也看不到。那天回来他就会让姐姐做好了挂在脖子上,没事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甚至于,肚子饿了拿出来舔一下立刻就不饿了,多神奇的宝贝。
“我们都是从那场大爆炸中幸免于难的,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但我一定会好好保存你,看你这个形状我就叫你小水滴吧,嗯,你这样我就当你喜欢这个名字了,就这么定了。”李小莫看似在自说自话但只有他心里明白,这个小水滴不是一件死物。每当自己和它说话的时候它都会有反应。比如说现在自己给它起名字它就会不断的闪啊闪,闪烁的亮度也不断的变化似乎在让别人感受它的情绪。
哪怕李小莫再没见识也能知道这个东西非常难得。他也幻想着里面住着一个白胡子的老爷爷,也傻傻的地滴了一滴血上去。当然最后没有任何反应。只像一个萤火虫那样闪啊闪,嘲笑着他的无知。
将小水滴收了起来李小莫从高高的树尖上直接跳跃而下。落下的速度极快,但是在快要接近地面上时,却像一片落叶一样轻柔的飘落地上。御风术的基本能力已经被他玩得炉火纯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