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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婚姻中的心理学(2)(2 / 2)

(三)不要一哭二闹三上吊

尤其是女性,丈夫有了外遇的时候,通常会大肆哭闹。如果哭能使丈夫悔过,当然不妨用哭取胜。可是哭多了不仅没有实际效用,而且可能使对方厌烦,更不愿回家,因此产生反作用。上吊更不可取,如此丈夫会觉得你远不如情人,即使因此回到你身边,心也会离你更远。另外,假如你不慎真的丧命,想想你的情敌该有多高兴呢!所以,千万别采用此下策。

(四)不要以牙还牙

有些人在发现配偶有外遇的时候,自己竟也去寻找婚外情以“报复”和“惩罚”配偶。这是处理婚外恋问题的最愚蠢的行径。事情变得复杂、涉足人徒然增多,不仅问题不能解决,两人关系会更加恶化,而且本该属于原配的权益(如赡养费、子女生活费,甚至于在道德面前的“地位”)也可能会完全“消失”。自己损失惨重,还贻笑大方,万不可取。

(五)不要轻易有成人之美、放弃婚姻的想法

爱人有了外遇,很多情况下是可以回头的,不致家庭破裂。如果你主动放弃婚姻,那么家庭破裂不可避免,日后最不幸的是你自己和你的孩子。无辜的孩子其实是离婚最大的受害者。你的轻率决定会害了孩子一辈子。要有绝不放弃婚姻的决心,这样不仅让自己有更大的空间去努力挽回,而且可让你的背叛者和第三者出现关系危机,使第三者趋于死心。

(六)学会宽容,以退为进

掌握了证据而一味紧逼,本想认识错误的爱人也会厌烦,容易有“一不做,二不休”而与你彻底决裂的心态。此时,如果摆出宽容的姿态,则较能使配偶有“愧疚感”,深觉对不起你,不忍心再伤害你,这样无疑增加你的向心力。然后,两人可一起找个合理的方式把自己受到的伤害和委屈宣泄出来。

(七)“出口转内销”

最明智的做法是“出口转内销”,和风细雨地交流思想、解决问题。回忆当初,哪对夫妻都有一段令人陶醉与向往的日子,只是时间的长与短而已;检讨当前,分析矛盾与冲突的根由,各做自我批评;展望未来,探讨夫妻重新契合的途径。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用加倍温暖的心去唤回对方的离散之心。“拉”字当头,不计前嫌,允许“离”心,也允许“回”心。一般来说,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婚外恋者尽管婚外恋时感情炽热,但他们的内心始终为罪恶感和羞耻感所扰,只要阶梯搭牢,他们是会下楼的。如果对方一意孤行,视“内销”为软弱,视宽容为无能,则不得不诉诸法律。

(八)不要把孩子当做砝码

孩子是无辜的,针对婚外恋的夫妻争吵请不要让孩子看见或听见,更不要将孩子拉来扯去,当做谈判的砝码。可是现实情况是人们常犯这样的错误。要么用物质利益来收买孩子,希望孩子站到自己一边,要么是故意在孩子面前揭发配偶的丑事,好让孩子能了解事情的真相,和自己一起憎恨背叛者。如此一来,不但使孩子学会了要挟大人以取得物质利益的不良行径,更会造成孩子的困惑、自卑及无所适从等不良心理,对孩子的成长遗害无穷。

(九)清醒认识,当离则离

如果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来挽回婚姻、避免家庭破碎,但背叛者就是屡教不改,视原配的宽容为无能,则原配要清醒认识,当离则离,不可一味姑息纵容。到了这一地步,尤其是女方,要先做到在经济上、心理上不依附于丈夫的准备,尽可能减少因离婚对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造成的伤害。

★第八节离婚与再婚

离婚现象的原因分析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结婚一向是国人心目中的人生大事,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迁。

据国家民政部统计,2004年,中国民政部门共办理了161.3万对离婚登记手续,平均每天有4000多对夫妻宣告婚姻破裂。这个数字比2003年增加了28.2万对。

另据一项不完全统计,在离婚家庭中,因夫妻双方无法沟通、感情冷漠离婚的占60%左右,第三者的出现占近20%,其余20%为性生活不和谐、夫妻社会地位悬殊等。此外,离婚家庭中,有70%左右由女性主动提出离婚;处于35~39岁的女性离婚率名列所有年龄段的榜首,比十多年前增长2.6倍。

专家指出,离婚手续的简化、社会的快速转型和两性观念的变化是离婚率高涨的重要原因。现代人对婚姻的永恒观念变淡,诱惑也越来越多。

我国目前离婚现象呈现出下述几种特点:

(一)婚姻“杀手”:第三者插足

案例:王女士是一家医院的党委书记,丈夫是该院的麻醉师。结婚二十多年,双方感情还说得过去,二十多岁的儿子也已工作。但后来,王女士发现丈夫和他办公室年轻的女医师发生了关系,离婚成了她惟一的选择。

分析:当老婆的脸越来越黄,自己的位置却越来越高,很多男人往往会“偷食”。另外,以前大家生活的圈子很小,提供对比和选择的机会小,当今的信息世界更宽广,身边的诱惑也多了起来。当生活的压力、对理想异性的渴求超过道德的界限时,外遇也就不可避免。

(二)35岁离婚群:生活琐碎,激情消退

案例:严先生今年36岁,去年他和结婚7年的妻子领了一纸离婚证,很多同事都很愕然,平时恩爱的夫妻怎么会走到尽头?严先生表示,当初热恋的激情经过七年的婚姻生活已经不复存在,对生活的抱怨和彼此的不信任越来越多,琐碎的生活、感情的冷漠、无休止的吵架让婚姻最终成为昨日黄花。

分析: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当前35岁左右离婚的夫妻显著增多,甚至已经成为一个“35岁离婚群”。离婚的原因纷繁复杂,但感情冷漠导致婚姻无法维持占了其中的60%左右。

专家认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男女地位的越来越平等,人们对婚姻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结婚七八年后,爱的激情逐渐消失,生活的烦恼、抱怨、猜疑和歇斯底里,即所谓“七年之痒”的出现,使婚姻已经不能成为双方心理文化的共同体,好聚好散也就成了现代婚姻的主流。另外,35岁正是夫妻双方事业生活压力最大的时候,在此环境下,夫妻对彼此的要求也随之升高,使男女双方在家庭内的男女角色扮演上出现错位,“顾得了事业顾不了家”,期待和现实有了落差,争吵就多了,婚姻也就亮起了红灯。

(三)新新女性:“超脱”婚恋观

案例:陈女士属于当今大中城市中“闪婚”族之一。按照她的说法,结婚本来就是一纸文书,对于感情不能产生实质性作用。当觉得两个人不适合在一起她会很干脆地选择分开。她还觉得,如果合适,一夜情也是可以接受的。

分析:网恋、一夜情、“闪婚”等现象在一些大中城市出现较多,主要集中在年轻的白领阶层,新新女性尤多。专家认为,这是由这个阶层的一些特质所决定的。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上升后,她们经济独立,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不再通过婚姻依赖男性。很多新新人类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更多的是一种个人行为,自己的感觉最重要,如果不合适就散伙,快结快离,互不拖累。专家估计,随着社会变迁的继续,白领阶层也在扩大,一夜情、闪婚等现象有增加的趋势。

(四)隐性离婚:孩子大了,人也该分了

案例:一位结婚多年的男士不久前终于与妻子办了离婚手续。他说,夫妻貌合神离多年,以前嫌离婚手续太繁琐,又不愿去法院打官司,现在双方谈好了,离起来也方便。此外,还存在另一类的“任务型”夫妻,虽然双方已经过不下去了,但私下协议等孩子读完大学后再离。

分析:所谓隐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在家庭内部分居,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如财产、孩子、手续麻烦、不想为人所知等,双方没有履行法律上的离婚手续。这种现象在城市中尤为多见,以中年人的家庭为主。

离婚带来的心理冲击

所谓离婚,是指从法律上解除夫妻的婚姻关系。有很多人把离婚看成是旧生活的彻底结束,是心灵痛苦的彻底解脱。其实,虽然通过离婚割断了婚姻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痛苦就此消失,离婚给有关当事者带来的心理冲击是不可忽视的。

(一)离婚带来的痛苦心理

婚姻的破裂,通常伴随着感情的痛苦和必须面对的家庭残缺不全的现实。离婚之后,经济收入减少了,只能靠一个人维持以前靠两个人共同维持的生活;其次,家务负担翻番,特别是抚养孩子的一方,既当爸又当妈,万分艰辛;再次,许多基本欲望无法满足,如没有了感情交流、家庭温暖,没有了性生活等等。种种重压之下,离婚者常与痛苦为伴。

(二)离婚带来的仇恨心理

虽然大多数离婚的受害者都想忘记过去一切、重新开始新的人生,但事实上,摆脱离婚所造成的心理阴影是十分困难的。离婚的不幸经历已经深深地烙在了他们心里,遇到“阴天下雨”,心理“伤口”还会隐隐作痛。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往往会鄙视、憎恨背叛者和那个第三者,一旦难以控制而爆发,形形色色的暴力悲剧在所难免。

(三)离婚带来的自卑心理

对于被动离婚者来说,婚姻破裂往往是一次不小的人生打击,可能导致自卑、自暴自弃的心理障碍。被配偶抛弃难免成为人家的谈资和笑柄,而且离婚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孩子,于是他们在家庭破碎的巨大痛苦和心灵创伤之中产生了自卑感。长久在自卑的重压下生活,人的心灵会扭曲,会感到万念俱灰、一蹶不振。

(四)离婚带来的孤僻心理

离婚者往往对自己离婚的事情讳莫如深,生怕勾起痛苦的回忆。他们难以做到也不愿意与他人进行心灵沟通,即使是他们的亲人。离婚后的独身者,虽然形式上又回到了自由的单身状态,但内心世界和结婚前的单身状态迥然不同,没有了开心、憧憬,多了痛苦、忧愁与失望。这种精神上和感情上的孤僻状态,极有害于心理健康和以后的生活。

(五)离婚带来的悔悟心理

有些人离婚后,体会到了单身生活的孤独艰辛、再觅婚姻的曲折、子女感情的牵挂,使他们不得不反思当初离婚的草率,从而产生了悔悟心理,“还是原来的好”。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不少人“好马又吃回头草”,走上了复婚路。

(六)离婚带来的再婚随意和畏惧心理

离婚者不堪心理和生活的痛苦折磨,会如落水者一样近乎本能地寻求解脱。但年龄渐长,又加上孩子、财产等复杂因素,使不少再婚者将感情放在了次要位置,往往为了更容易地生活而随意结婚。

有过婚姻破裂经历的人,会渴望在新的婚姻中得到心理补偿,但又怕婚姻破裂的悲剧重演,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有这种心理,即使真的再婚之后也过得不会轻松。

离婚对儿童心理的影响

某小男孩刚出生时,父母就关系不和,由不断的争吵发展到拳脚相向,终于在孩子不满一岁时离了婚。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过。母亲极其痛恨孩子的父亲,于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不断在孩子面前灌输母亲的不幸及父亲的坏处,甚至要孩子对外称父亲死了。孩子的父亲有时来看看孩子,母亲坚决不让,连送给孩子的礼物都给扔到门外。孩子在残缺家庭中逐渐长大,到了幼儿园后不肯合群,不愿与小朋友及老师多讲话,常常一个人呆坐一边,小大人似地想着心事。如果偶尔哪一个小朋友惹恼了他,他就会马上跳起来,与小朋友打架。到了小学,这一现象越来越严重,学习上有了困难也不愿向同学或老师请教,学习成绩很差。

这是由父母离婚导致儿童心理异常的一个典型例子。

国外的一些调查表明,受父母离异影响最大的是2~5岁的学龄前儿童,表现为强烈的情绪反应,主要有恐惧、自责、退缩等;学龄儿童常见的心理反应是抑郁、焦虑、恐惧,在同伴面前自卑。这种精神方面的挫伤还影响孩子的学业,如成绩差、说谎、逃学、攻击人等。到青少年时期则主要表现为与父母疏远、过早结交异性朋友、离家出走、酗酒,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离婚对许多儿童的伤害一直会持续几十年的时间。

美国研究者从1971年开始跟踪研究旧金山湾地区的100名儿童,从他们的父母离婚时开始一直到他们成年。在25年的跟踪研究中,研究者还访问了44名来自完整家庭的儿童。他们与那些离婚家庭的孩子一起长大,并上同样的学校。通过比较这两组儿童的生活经历,研究者发现,父母离婚对儿童的情感生活有深远和持续的影响,这样的影响在他们成年后自己的成人关系中会明显地表现出来。离婚家庭的孩子所经历的生活充满了陷阱。他们害怕失去,对灾难感到恐惧,在青年时期更多地使用毒品和酒精。研究表明,他们与那些来自完整家庭的孩子相比,拥有婚姻的人更少,有孩子的人也更少,而离婚率更高。虽然大部分离婚家庭的孩子最终克服了困难,过上正常的生活,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犯更多的错误。研究还表明,父母离婚时,孩子越小,经历的伤害就越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父母为了孩子必须维持糟糕透顶的婚姻。

研究者还说,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离婚对孩子是有利的。比如父母中的一方能从根本上改善孩子的生活,并成为孩子好的榜样。但如果离婚使对孩子的抚养更困难的话,生活对孩子就更加艰难。

国内的研究资料也显示,离婚家庭中的儿童比和睦家庭的儿童存在更多的心理卫生问题。男孩子主要表现在行为方面异常,如对人冷淡、无动于衷,不愿与人交谈,易烦躁、发怒等;女孩则以情感障碍为主,表现为爱哭,过分胆小或焦虑,闷闷不乐,觉得低人一等等。年幼组以情绪异常为主,而大年龄组在行为、情绪、性格等方面均可能异常。对父母离婚的不满和愤怒常常迁怒于同龄伙伴,极易演化成攻击行为,影响自己的结伴能力,引起社会适应障碍。

因此,为了孩子们的成长和教育,建议各位爸爸妈妈们谨慎处理婚姻矛盾,对待离婚应采取克制、理智、心平气和的态度,不要轻率离婚。如果不得已非要离婚的话,也应了解孩子可能受到的心理冲击,采取预防措施,使孩子在思想情绪上逐渐接受父母离异的现实,让他们平安地度过这一特殊时期。社会也应当关心爱护这样的孩子,不能歧视他们,不能损伤他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但不能因此而反对一切离婚。因为离婚本身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如果硬要那些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勉强凑合在一起,那么孩子就会整天生活在父母的战争中,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同样是非常不利的。

离婚心理调适

离婚对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心健康是十分有害的,然而对于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修复无望的夫妻来说,勉强维持即将倒塌的围城、长期忍受同床异梦的折磨,对身心健康又是何等不利!

该离就离吧,但是要提醒离婚者的是,在离婚的前前后后要注意保持心理平衡,维护好自身和子女的身心健康。

(一)将离婚当成解脱,重获新的人生

应该这样想:终于解脱了,再也不必忍受同床异梦的折磨了,可以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了。其实这正是法律规定离婚自由的根据所在。社会的正确理解与支持,可以帮助离婚者振作精神,走出离婚的心理阴影。

(二)离异双方要心平气和,切勿报复

离异者要注意保持一种理智、达观的心态,拿出一定的美德风范,合理地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到好离好散,切勿在经济上、心理上和身体上报复对方。近年来,人们也正力求以一种稳妥、友善的方式进行离婚,心平气和的“协议离婚”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这是进步的表现。

(三)要坦然面对现实,积极转移注意力

离婚后,不要再怨天尤人,要坦然接受现实,积极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减轻离婚的痛苦。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事业进步和对长幼的爱上,冲淡离婚的心理阴影;要鼓足勇气、投身到集体中去,获得集体的关怀和温暖,不可整天自我封闭、长吁短叹、难于自拔;或投身到大自然中,借美丽的自然风光欢愉身心、豁达心胸,有助于摆脱心灵痛苦。

(四)注意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离异者,无论是在离婚过程中还是离婚之后,都要注意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双方必须要继续承担起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怀和保护,继续培养其对父母双方的感情,训练孩子的自我照顾能力。双方要用爱心去抚慰孩子受伤的心灵,一旦发现孩子出现了不良心理反应,要及时请专业人士对其进行诊治。

再婚不良心理及其调适

案例:离婚的心理障碍让她的情感再次破裂

(来自http://www.wopk.com,作者:蔷薇)

和致远(化名)认识是在2002年的夏天。那时候我刚刚离过婚,五年的婚姻生活留给我的惟一收获就是可爱聪明的女儿。或许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那阵子我对婚姻、甚至对男人都产生了一种恐惧心理。致远小我四岁,是刚分配进单位的大学生,就在我所主管的销售部门。说来奇怪,在婚姻生活中败下阵来的我,工作成绩却是非常出类拔萃。无论多繁重的工作任务、多难协调的客户关系,我最终都能攻克,因此我在单位里备受领导信任和器重,二十七岁就成了最年轻的中层主管。致远刚参加工作,很多事摸不着头脑,我这个顶头上司自然免不了耳提面命。但他生性木讷不善言辞,根本不是做销售这一行的材料,因此尽管我悉心传授经验,几个月下来效果却微乎其微。

我在恨铁不成钢的同时,却也发现了致远身上的优点:忠厚善良、会关心人、偶尔还有点小幽默等,尤其是他和我四岁的女儿非常投缘。女儿很缠他,一见面就吵着要和他玩。他也很有耐心,无论多无聊幼稚的游戏,他都能和我女儿一起玩得认真投入,煞有介事。时间一长,他几乎成了我家的业余保姆。每逢我加班或有应酬时,他都会主动替我照顾女儿。渐渐地,我发现致远对我少了原先那种对上司的敬畏,代之以一种对小女人的呵护和关心:加班时给我买点心;太晚了就送我回家;节假日带女儿出去玩。我在心里也越来越依赖这个刚出校门的毛头小伙子了。

终于有一天,他艰难地开口向我表白,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接受了。前夫是个对家庭不负责任的男人,五年的婚姻生活中他没主动关心过我和女儿。致远无处不在的体贴让我感到温暖,或许也是迎合了我内心对婚姻和家庭的期望吧。

可以想象,我们的结合要面对很多阻力,首先是来自双方父母的。致远的父母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自己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儿子要和一个大他四岁,而且离过婚带着孩子的女人“搅”在一起,因此百般阻挠。每见致远,总是软硬兼施地要他和我分手。我父母的态度也一样。他们一方面认为未经世事的致远对我只是一时的冲动,这种感情根本维持不了多久;另一方面他们还认为致远工作能力差、家庭条件差,根本没有撑起一个三口之家的能力。我父母甚至以要和我断绝关系来逼我就范。面对父母我痛哭失声,深感自己的不孝,但我仍不想放弃致远。

我们顶着双方家庭的压力坚持同居以后,来自单位的压力也接踵而至。按照规定,主管不能和自己的配偶在同一部门工作,以免工作中有偏袒或不公平的地方。致远虽无配偶之名,但实际上大家都已经这么认为了,因此领导要将致远调至另一部门。考虑到致远在工作上没有悟性,上手较慢,销售工作接触了几个月还没找到头绪,再换工作又得重来,我就找到领导,主动要求不做那个奋斗多年才得来的主管位子,而是请求降级到业务员从零开始。所有人都以为我疯了,但我觉得为了感情付出这些是值得的。况且,我相信自己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能出类拔萃。

但生活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那段失败的婚姻给我留下的后遗症时常在不经意间发作。我经常想,致远和我在一起真是为了爱吗?他是真爱我吗?为了找到答案,我经常变着法子对致远进行考验。如果考验的结果让我满意,我就会安心几天。但没多久同样的疑虑会再次出现在脑子里,于是就开始又一轮考验。如果结果不满意,我就立即认定他不爱我,和他大吵大闹,非得他千般解释万般道歉才罢休。

有一阵子,单位里有同事在他耳边说些风言风语:“你一个大小伙子,干吗辛辛苦苦养人家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终究不亲,还是趁早生个自己的骨肉吧!”致远受这些人的影响,回到家就要我把女儿送到前夫那里去。我当然不同意,并认为致远根本不是真的爱我。那段时间我情绪很不稳定,对致远也相当冷漠,总是爱答不理的,一点小事不顺心就会让我歇斯底里地发作。

这种环境下致远感到相当压抑,于是他也日日在外酗酒,甚至宿醉不归。他的这种表现让我更加寒心。我们之间开始了冷战。

大概半个月后的一天早上,致远问我究竟打算怎么办。我当然还是爱他的,但恼怒于他这么多天的不主动求和,就违心地说:“我们还是分手吧。”那一刻我看到了致远眼睛里的绝望。他用那种绝望又凄楚的眼神久久地盯着我,然后一言不发,就收拾东西离开了。我心里非常恐慌,想起他以往对我们母女的好,感到一种揪心的疼痛,但好强的我却说不出挽留的话,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背影越走越远。

整整一周,我几乎是夜夜无眠,把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翻来覆去地想了好几遍。我终于愿意承认是自己的错,并下定决心要找他当面认错。我相信以他对我的感情,只要我主动承认错误他肯定会立即原谅我。没想到他面无表情地听我说完后,很绝情地说:“我和你已经不可能了,我永远也不会再回去。”他还说一个月前他曾和另一个女孩子发生了关系,如今那女孩怀孕了,他要对她负责等等。我知道这些话是假的,是他为了让我死心故意编出来骗我的,但我也更加清楚了他要和我分手的决心。我一字一句地说:“你会后悔的!”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回到家我越想越伤心,始终想不明白曾经对我那么千依百顺的一个男人,怎么一下子变得那么冷酷无情?一时想不开,我做了傻事,锋利的刀片狠狠地划过左腕后,我就人事不知了。醒来后第一眼看见的是他。我发现自己想和他在一起的愿望仍然是那么强烈。看得出致远很憔悴,很自责,但也很冷漠,甚至比以前更冷漠了。在医院的几天里,他每日忙忙碌碌,客气而冷淡地照顾着我,不和我谈任何有关感情的话题。出院后我们谈了一次,我说了很多,但他仍然坚决地要分手。我很失望,让他走。他毫无留恋地转身就走了。

我是个好强的女人,在什么事情上都不愿服输,对致远我更是不肯轻易放弃。我觉得我们之间不是没有爱了,只是我们没有踩对爱的节拍。他全心在爱的时候我在不断地怀疑,等我回过味来要好好珍惜时他却累了想放弃。我想尽了种种方法来挽回我们的感情。我找单位里和他比较要好的同事去劝他;怕他是因为家里压力太大的缘故,我恳请单位里的老领导和我一起,驱车百多公里到他家和他父母谈心,希望他们不要阻止我们;包括我来倾诉,也是想以这种方式让他明白我是多么爱他,多么不愿失去他。只是,我不知道这一切的努力会不会有效果。很喜欢听刘若英的《蝴蝶》:“人为什么有勇气一见钟情,人海里这一步走向另一段长旅?给你承诺一句如果生命在这秒化灰烬,可还我原来天地在相爱的那一季……”说真的,如果时光能回到我们相爱的季节里,我绝对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化为灰烬。

民政部门的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再婚夫妻的离婚率高于初婚夫妻。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再婚者受离婚的心灵创伤、固有的生活习惯和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而存在种种不良心理,致使夫妻感情产生隔阂,最终再度离婚。

婚姻心理学者认为,第二次穿上结婚礼服的人,必须防治可能存在的几种不良心理,才能使再婚生活幸福美满。

(一)怀旧心理及调适

这种再婚不良心理多见于原配夫妻感情深厚、一方因故死亡的再婚者。此类人再婚后会时常流露出对原配偶的思念之情,最易引起再婚配偶的痛苦与嫉恨,不利于再婚生活的幸福。有些丈夫或妻子看到爱人有触景生情怀念前人的情况,就认为在爱人的心目中,自己的地位还不及她(他)的先夫或先妻,由此对爱人表现出不满。这种做法并不妥当,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互相体谅与照顾。无可否认,爱情应该是专一的;但专一的爱情并不意味着要彻底清除已经逝去的爱情在对方心中留下的痕迹。同时,对怀旧一方来说,对原配偶的思念要注意方式和方法,尽量避免引起现配偶的不满,因为毕竟已重组家庭,需要对新家庭负责。

(二)比较心理及调适

由于其中一方或双方已经有过一次婚姻,再婚夫妻在进行外部比较的同时还有内部比较。不能说这种比较不正常,关键是怎么比较。如果是用原配偶的优点与现配偶的缺点相比较,那就进入了一个误区。特别是当双方闹矛盾时,这种不公平的比较心理就越发膨胀。这种心理使人表现得处处挑剔与不满,会恶化其情绪、扩大同现配偶间业已存在的矛盾,非常不利于再婚美满。

人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应当积极地、全面地评价对方,了解对方,认识对方优点,帮助其克服缺点,使对方成为自己理想中的配偶。有矛盾时最好就事解决,不要进行有损感情的比较,更不要说容易伤害对方的话。伤害了对方的同时,也使自己对重建的家庭失望,容易导致婚姻的再度破裂。

另外,再次婚姻中,初婚的妻子或丈夫总喜欢问有过一次婚姻的爱人:我比她(他)怎么样?提出这个问题所希望得到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但却令对方左右为难。如果对方真心给出了令人满意的答案,什么都好说;如果不慎说错了话,难免闹起矛盾,岂不是自讨没趣?因此,这样的问题最好避免。

(三)嫉妒心理及调适

许多再婚者闻及配偶曾有过的痴情和幸福,便生出嫉妒之心,动不动提及配偶的前婚姻生活,不时地揭其隐私、捅伤疤,侮辱其人格,必然会影响双方的感情。

再婚夫妻必须防范嫉妒心理,要尊重配偶的隐私、感情与人格,重视其心理贞操,抚慰其受伤的心灵,才能培养出新的深厚情感,才能使两颗心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再婚生活才能幸福。

(四)报复心理及调适

婚姻破裂的受害一方往往对前配偶心怀怨恨,在重新选择配偶时会对某一项或几项条件特别苛刻。比如要求新配偶的外貌或某些方面必须超过原配偶,以释放自己的怨恨情绪,达到报复的目的。在这种心理的左右下,对新配偶的选择常带有忽视感情基础的盲目性。这样只会使再婚后家庭基础不稳固,报复不了那个背叛者,却只报复了自己。

婚姻心理学家指出,反思自己是十分重要的:重新评价一下自己在前家庭中的表现,找出曾经的误区,不断地完善充实自己,才有助于在重组家庭中做一个好妻子或好丈夫,提高二次婚姻的质量。

(五)惯性心理及调适

人们在婚姻生活中通常会形成一些特有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因此,再婚后,双方都会一定程度上保持原婚姻中养成的特有兴趣、爱好和习惯,相互之间一时不能适应。尤其是性生活习惯,如果不主动去了解和熟悉对方的欲望、要求和技巧,很可能导致性生活的不和谐,进而影响夫妻感情。

再婚夫妻应当在尊重对方兴趣、爱好与生活习惯的基础上,扬长避短,相互忍让与协调,寻找一个折中解决办法,逐步建立起新的生活习惯。

(六)猜疑心理及调适

目前社会上有相当多的人认为离过婚的人定然是有严重问题的人。这种观点缺乏依据、不符事实。其实,生活中有相当一些离婚情况不涉及道德问题,只是因为夫妻双方性格不和、感情破裂而已。但是这种不正确的观念却左右着相当一部分再婚者,比如双方发生矛盾时,猜疑心理就会显露:如果他(她)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为什么同他(她)原来的爱人合不来,而要闹离婚呢?这种猜疑心理的存在,对于夫妻间的真诚相处非常有害。另外,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鉴于前次婚姻破裂的经验教训,在财务问题上也往往不信任对方,戒备心理常在,于是实行经济封锁、多心眼、留后手、闹独立,使现实家庭名存实亡,毫无温馨可言。

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在于消除对离婚者的偏见。这种偏见常使离婚者不敢向新的恋人如实袒露自己离婚的原因,而往往把责任完全推到原先的爱人一方。其实,把自己的弱点、缺点乃至错误毫不隐瞒地告诉对方,会加深相互信任与了解,有利于感情的稳固。在财务上,既然重建了家庭,就应该毫无保留地共同使用一切财物,这样才能密切夫妻感情。

(七)自私心理及调适

再婚夫妻容易在自私心理的作用下各自偏袒自己的亲生子女,由此家庭战火常燃。如何正确处理和亲生子女及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关系到再婚生活是否幸福的关键问题。

1.要让孩子支配大人的生活。俗话说“满堂子女不如半路夫妻”,离异者再婚时适当考虑儿女的感受是必要的,但不要因为孩子而冷淡了夫妻感情。孩子毕竟会长大成人,总会建立自己的家庭生活,而夫妻则是终身的伴侣。摆正孩子在自己生活中的位置,可以减弱因再婚而产生的对孩子的负疚心理。只要再婚配偶和自己的子女能够和睦相处,并且自己的子女没有因再婚而出现明显的身心异常,那么就不必对子女感到深深的愧疚,应该在夫妻生活上多下点功夫。

2.公平对待继子女和亲生子女,不要偏袒。在生活、教育、关心爱护等各方面都应该一视同仁,并注意培养孩子们之间的亲密感情,这样家庭才会和睦。即使继子女一时误解你的一片苦心,也不必担忧,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终会明白。

3.逼着继子女喊自己爸爸或妈妈。这样只会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感情的培养。孩子们喊爸妈自然要高兴地答应,喊叔叔或阿姨也不要介意,随其自然就好了。

4.容忍继子女的生活习惯。很多孩子认为改变原有的生活习惯是对亲生父母感情上的背叛,因此如果逼着继子女去完全适应自己,会引起他们的反抗和仇视。要学会容忍。当然对于不良生活习惯,要在容忍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帮助他们改正。

5.要期望继子女对自己像对亲生父母一样感情深厚。无论如何,在孩子的本性中,继父母都无法与亲生父母平起平坐。也不要期望成为一位出色的继父或继母。因为你做得再好,孩子也不一定领情,只会使自己陷于失望与痛苦之中。

6.理解和支持孩子看望他们的亲生父亲或母亲。或许在这种时候你并不开心,但也不要表露出不满的情绪。理解和支持继子女会赢得他们的尊重与感激,孩子的亲生父亲或母亲也会感激你,这样有利于再婚生活的和睦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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