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郁晴柔的声音,陆丽娜扭头看着她,笑意堆积在脸颊,怎么也挥散不去。
“你们是在交往了?”郁晴柔眉头紧皱,脑袋还是难受着,站着头重脚轻,索性坐在了书桌旁的椅子上。
她只记得昨天她代替廉安成送过郁晴柔花,后来,他们晚上一起吃了个饭,进展速度有点太快。
要是一般的关系,谁会一大清早冒着生命危险,当着全校师生点名的危险给她送饭菜来?
“嗯,昨天的事。”陆丽娜娇羞的垂下了头,虽然她也是二十出头的人了,但是和男生交往的经历少之又少。
高中的时候有个青梅竹马,她挺喜欢的,结果告白后在一起一个多月,那个男孩子就转校了,连告别都没有。
她一直怀疑是自己把他吓跑的,心里留下了大片的阴影,直到上个学期她重新遇到了他,才知道已经移居加拿大。
她已经对他毫无感觉,他也说当初是因为突然昏迷做手术,父母联系好了加拿大的医生将他送往加拿大,后来顺其自然的移民。
有钱人的生活总是无法理解,好好的中国不呆,非要去加拿大。
高中那时候还没有贫富差异的概念,现在她想,就算他们在一起也不可能结婚,那种富家子弟的家庭,父母是不会随意让儿子娶一个平民百姓的。
“哦,原来如此。”郁晴柔点了点头,她在问出那句话的时候已经猜到了,一边拿着一次性筷子撕开:“廉安成还不错,至少交了你这个女朋友还帮你买两份早饭,知道你是大胃王。”
“什么啊,他不是想着你,所以买了两份么!”陆丽娜尴尬的说道,她哪有那么的能吃,吃得下两个人的分量。
郁晴柔呵呵的笑了两声,不知哪来的醋意:“恐怕是想你俩共度午间时光了吧,我就是个电灯泡。”
还是2000W的电灯泡,硬生生的破坏了人家一对小情侣在一起的约会。
“你怎么了?”陆丽娜听得出她语气里的酸味儿:“你不要告诉我,你喜欢廉安成!”
恋爱中的女人,疑心病最重,稍微有点风吹草动都能让她们和自己的恋情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在相对于比自己优秀的人面前。
郁晴柔翻了个白眼,这都哪跟哪,廉安成虽然好,但是却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太嫩,又腼腆,她才不想误人子弟。
“你那宝贝男票你就只管看住了,我是不会喜欢他的。”郁晴柔说着,扒了一口米饭,不是所有的好东西都想占为己有,而是选择适合的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陆丽娜塞了块米饭在嘴里狐疑的看着她咀嚼着,看得出她好像不对劲:“你是不是受什么打击了,难不成告白被拒绝了?”
“告白?”郁晴柔嘴角抽搐:“我能向谁告白去?”
她这辈子还没告白过,跟常峰在一起的时候,他们还光着脚丫子到处跑,常峰非死皮赖脸的跟着她要和她找对象。
现在想来,十几岁,看起来就像过家家,却蹉跎了十年!
整整十年,她现在都觉得不值得,十年里,凭着她还不错的资质,总得勾搭两个男人才够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