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妮,可别小看了这个盗贼!”唐川觉得自己还是告诫一下妹妹比较好,“这个男人实力不容小觑,连他身边跟着的那些伙伴,武力几乎也不在他之下。和这个男人打好关系,他以后肯定会成为你哥哥我的一大助力。你这个当妹妹的,此时此刻,可不要拆我的台啊!”
“知道啦!”唐妮不耐烦地摆摆手,“无聊地政治。我回房间洗澡了,大雨天赶路,身上脏死了。”
看到唐妮开门离去,唐川一阵阵苦笑。自己这个妹妹啊,比刘爱国那个家伙更让他头疼呢。
翌日——“都别跟着我!”闻名遐迩的格穆里大楼,突然传来一声犹如狮吼的咆哮。那些正在交谈,或者用餐的贵宾们听到这个声音,都是一惊,暗自猜测着这是哪个无礼的家伙,竟然在曼斯特的地盘这么放肆。
这个人自然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火皇刘爱国同志。
风龙城的气候比较温热,即使是一场暴雨过后,这城里的温度依然保持在2o左右。此时刘爱国脱去了自己的一身红色长衣,摘去了帽子,让曼斯特派人送来一身新衣服。
按照他的要求,曼斯特送来一件白色的无领小衫,外面搭配着一件红色的皮马甲。下身是一条战士们喜欢穿的用一种叫做毛蛛吐的丝编织而成的靴裤。这种裤子柔软结实,而且透气不透水。
靴子还是他自己的短筒靴,这是蒂娜送给他的,所以不舍得换掉,只是很用心地擦了擦,把上面的灰尘都给擦掉。又找金施加了一个魔法(这让金十分幽怨),让这靴子看起来光鲜如新。
他换上这身新打扮,是打算独自到赫赫有名的风龙城里溜达一圈的,没想到先是惊动了准备到他房间里收拾屋子的贝莎,从而传遍了整个火皇盗贼团。
大家都嚷嚷着要跟刘爱国一起出去,这让某位特工同志十分头大。
“都别吵啦!老子要自己出去逛!你们要是懒就自己呆着,要是闲不住的就自己出去逛,放过我吧,我强烈要求个人空间!”
终于,在刘爱国几乎是含着眼泪的请求下,这些火皇的成员们终于妥协了。其他人倒还好,阿贝尔却有些不开心。和自己心爱的男人出去旅游逛街,这是每一个正常女人的“不良嗜好”啊!
虽然说,某些方面阿贝尔出了正常女人的范畴,但她在刘爱国面前,永远都是一个爱哭爱闹的小女生。但她这并不代表她是个笨女生,她不会去逼迫自己喜欢的人,这样只会让他们反感。
或许,等这个男人累的时候,就会回过头来现自己的好,然后回到自己身边吧。
阿贝尔如是想。
刘爱国可猜不到阿贝尔的心思,他换好行头,就兴冲冲地出门了。其实这次出行,除了放松放松心情,游历一下风龙城的风景之外,他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探查风龙城的地形。
如果真的生了战斗,他要从哪一条路线逃出去,哪一条路线的警卫最少,哪一条路线能最快的到达港口或者水边。
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给自己找好后路。这是多年执行特工任务,刘爱国总结出来的经验。从来没有不给自己留下后路的高手,除非是亡命之徒!
比如某些小国家的信仰战士,那些悍不畏死的家伙,现在让刘爱国想起来,浑身都汗毛直立!这让刘爱国想起了某岛国的“神风敢死队”。曾经,这的确是一个很强大的队伍,只是现在早已经不存在了。
金钱和利益,会慢慢腐蚀一个人最原始的兽性!
风龙城真的不小,这个城镇比刘爱国所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大。或许是因为这里暴利的拍卖会,才让风龙城的城主有更多的资金去开拓自己的城土。这个到处都是楼宇的城市让刘爱国想起了上海,那个钢筋水泥构建起来的地方。
和昨天大暴雨时候的情形不同,此时风龙城的街道上,都是熙熙攘攘过往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