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宁不是为了虎骨来的,他是为了猫骨来的,可也不能和这个男子细说,而三眼给他提供的消息,那个山民就是马家堡的,想一想反正自己也要进山的,不如就跟着这个人一起走,还不至于走错路,就点头答应了。
看到丁宁答应了,男子顿时兴奋起来,掏出了一根玉溪烟递给了丁宁。
丁宁是修士,偶尔喝点酒都不应该呢,烟对于他来说更是污秽之物,摆手拒绝了。
男子自己点上了:“兄弟,老哥叫陈锦台,不知你怎么称呼?”
“丁宁。”
“好名字,简洁干练,这样,老哥在水源镇也有朋友,刚才已经打电话让他们开车来接了,一会儿你就坐车跟我一起走吧。”
丁宁点点头,一会儿工夫,公路上开过来一辆丰田的越野吉普,车子不小,不过看上去很脏,好像经常走土路的。
开车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风尘仆仆的样子,和这车却很配套。
“陈老哥到了,上车吧。”
“好,来,给介绍一下,这是丁兄弟,要跟着咱们一起进山的,丁兄弟,这位是李双枪,水源镇有名的猎手了。”
“你好李老哥,到了山里还请多多照顾。”
“既然是陈老哥的朋友,那就没啥说的,上车吧。”
李双枪和丁宁说着话,眼光却在那个外国人和壮汉的身上掠过,眼神里面有着一丝的警惕。
丁宁微微点头,这个李双枪看上去不简单,他能够感觉到那两个人是危险人物,就说明对危险有着本能的反应。
跟随这样的人物进山,应该会省不少事儿吧。
丁宁和陈锦台上车了,那边那个壮汉走了过来。
“哥们儿,能搭车去水源镇吗?”壮汉的帽子压的很低,虽然看不到脸,可是丁宁却感觉好像见过他。
李双枪摇了摇头:“满了,你们等客车吧,马上就来了。”
说完打火启动,越野车一路烟尘的向水源镇驶去。
丁宁一直注意着这两个人,当车子开走后,他分明看到了壮汉不甘心的抬头看了这边一眼。
是那个光头!
丁宁眼睛微微的眯了一下,这就是在学校看到的那个光头,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追到这里来了,真是找死。
不过那个外国人他却没有一点印象,不知道干什么的。
毫无疑问,那个光头是冲着自己来的,而且是陈梦瑶让他这么做的,要不是一路上没有合适的下手机会,说不定这个光头早就对自己动手了。
“难道要等到进山才对我动手吗?那还真是有趣。”
丁宁靠在车子的座椅上,心里涌出了一点杀机。
远处客车也过来了,光头和外国人上了客车,也奔着水源镇来了。
丁宁他们的车子速度很快,土路上平均都跑到140左右,十几分钟就到了水源镇。
镇子位于一个山沟里,一条中心路,两边多数是二层的小楼,还有一些平房,什么歌厅饭馆应有尽有。
来到了一家狗肉馆门前,车子停下了。
李双枪对陈锦台道:“陈老哥,今天在下面屯子里弄了一条大黑狗,咱们尝尝鲜,吃饱喝足了休息一下,明天早起进山。”
“好,闻到狗肉香,神仙也跳墙啊,我就喜欢这一口,丁兄弟,看你的身形,对于吃也比较喜欢吧。”
“胜过喜欢女人。”丁宁笑了一句。
“哈哈哈!好,人不风流枉少年,不过再好的女人也不如吃饭重要啊,走走,咱们今天喝个痛快。”
陈锦台看丁宁真的很对脾气,拉着丁宁进入了狗肉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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