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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爱或不爱,只能自行了断(1)(1 / 2)

 独在异乡为异客,原来这才是孤独的模样。

01

飞机在波士顿降落。顾辛烈嘚瑟地将跑车大喇喇停在出口,抢眼到我实在想装作不认识他。我面无表情地打开车门,问他:“你怎么不停在地下停车场?没交警赶你走吗?”

顾辛烈特别得意地笑了笑,“怎么没有,我都吃五张罚单了。”

我默默地腹诽他一通,然后十分想不明白地问他:“那你为什么还要停在这里?”

他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我,然后说:“装帅啊。”

我脚下一滑,差点从他车里滚出来。

四年不见,顾大少的智商,仍旧让我堪忧。

让我更堪忧的事情还在后面,等我坐稳后,顾大少油门一踩,大红色跑车“突”的一声冲向高速公路。我的头发被吹得一片凌乱,我被吓得赶忙转过头冲他咆哮:“慢一点你会死啊!”

“哦,”顾辛烈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然后松开油门,“不好意思,有点紧张。”

“你紧张什么啊!我才紧张好不好!”我欲哭无泪。

“不是,”车速终于平稳下来,他打开天窗,波士顿比旧金山更冷,但是风吹在脸上竟意外的凉爽,他说,“姜河,我们好歹四年没见了。”

他这样一说,我才平静下来。我侧过头向他看过去,四年不见,当初那个浑小子早已长出棱角分明的轮廓,他长手长脚,穿一件白色T恤,黑色的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裸露在外的皮肤被晒成好看的小麦色。

我一动不动地盯着顾辛烈,感觉到他又开始紧张,他使劲握着方向盘,好像有些害羞,他说:“看,看,看够了没有?”

“够啦。”我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

他又不好意思地“哼”了一声,然后又想到什么,一脸眉飞色舞:“姜河,你饿不饿?”

知我者,顾辛烈是也。我已经饿得快两眼发晕了,“要饿死了。现在给我三个汉堡我都能吃得下。”

“那就好,”顾辛烈高深莫测地一笑,“我带你去我那里,我已经做好了一大桌好吃的。”

我十分疑惑地看了他一眼,等我到了他家,看到那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我那颗忐忑的心也终于落了下来。

我面无表情地转过身,问正扬扬得意等待我赞美的顾辛烈:“你这叫的哪家的外卖啊,不错嘛。”

“你才叫的外卖呢!不要血口喷人!”

“得了吧,”我拉开凳子反扣着坐下来,“虽然四年不见,但我们认识多少年了啊,十根手指扳完都数不过来。”

“才,才不是呢!”

“唉,”我摇了摇头,“何必呢,来来来,顾二蠢你过来。”

顾辛烈十分提防地看了我一眼,我随手拿起厨房里的盐和味精,称赞了他一下:“不错啊,专门去买的?”

“才,才不是呢!”顾辛烈咬定青山不放松。

我冲他翻了个白眼,一手拿起装盐的罐子,一手拿起装味精的罐子,递给他:“喏,那你说说,哪个是盐,哪个是味精。”

顾辛烈张大嘴巴,愣愣地看着我:“姜河,你欺人太甚!”

看着他被我噎得说不出话来的模样,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然后回到座位上:“好啦,快开饭,要饿死了!”

等我真正心平气和地和顾辛烈面对面坐着吃饭的时候,我心底升起一种五味杂陈的情绪,说不清道不明,我只好低下头一个劲儿地夹菜来吃,端起碗刨饭刨得跟饿死鬼投胎一样。

顾辛烈不忍直视地看了我一眼:“姜河,你这样子,如何嫁得出去啊。”

我把一大块牛肉夹到他碗里:“嫁不出去也不嫁给你。”

他垂头丧气地重新拿起筷子:“何必这么见外嘛。”

我又吃了两口肉,嚼之无味,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开口:“顾辛烈。”

“嗯?”他挑挑眉。

我尴尬地咳嗽了两声,然后边想边说:“是这样的,你看我们啊,确实是四年没见了。我比四年前呢,长高了四厘米,长胖了十斤,你看,双下巴都快出来了。然后呢,我头发也长长了,刘海都快把眼睛给遮住了。还有啊,我以前一点都不喜欢吃辣,可是现在嗜辣如命……噢,还有,你看,我的小腿上有一条很难看的伤疤,这是我骑马摔下来的。”

顾辛烈静静地听着,也不打断我,他问:“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想说的是,我已经不是四年前的那个我了。”我顿了顿,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那个……咳咳,喜欢的……咳咳,已经不是现在的我了。所以我觉得吧,咱们俩还是做朋友重新认识一下比较好。”

“哦,”顾辛烈一副“你说得很对但是我不打算听”的表情点点头,将肉剩得多的那盘菜移到我面前,“我这里有火锅神器,晚上想吃火锅吗?”

“想!”我激动得泪流满面,“火锅!!”

愣了三秒,我又尴尬地咳嗽一声,恼羞成怒:“别想转移话题!”

“行。第一,我的心要往哪里放是我自己的事情,劳你挂心了。第二,你怎么从马上摔下来了?”

“意外而已,啊啊啊——不要提这件事,我的马还在旧金山呢!为什么不让我托运过来,我可以给它买机票嘛!”

想到河川,我又忍不住伤感起来。

02

静静流淌的查尔斯河将波士顿对半分开。我和顾辛烈一人在河这头,一人在河那头。

因为当初我找房子的时候房价已经上涨,无奈之下只好找了一处算不上太满意但是能凑合着住下的房间。我同另外三人合租,我的房间在最里面,很小,地毯的边缘都已经卷起来,踩上去十分刺脚,我再也不能光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了。

我依然不会开车,每天必须比其他人早起半个小时去坐巴士。我已经尽量轻手轻脚,可仍然被抱怨吵到了她们。而合租的人中有一人喜欢深夜洗澡吹头发,也总是让我无法入睡。

与人合租诸多的难题,我在美国的第五年才算真正意识到,柴米油盐,一定是要斤斤计较的。都说没有遇到极品室友就不算留过学,想来,我的海外生涯也算是圆满的。

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学习模式没有太大的区别,我每天都待在学校里,有时候不想回家,就直接在图书馆里通宵温书。顾辛烈偶尔会给我发短信,我有时回,有时不回。

在波士顿的第三个月,一天夜里,我忽然全身发痒,在梦中惊醒。而此时,我的手腕已经粗壮得如土里拔出来的红萝卜。

这天夜里入睡前,我仔仔细细地将我的房间每一个角落喷上了灭蚊剂,然后用衣服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入了夜,我再一次被咬醒,我睁大了眼睛把房间巡视了一遍,没有见到任何虫子,我打了个寒战,心中顿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我将身上被咬得惨不忍睹的地方亮出来给我的室友们看,我问她们:“我住的那件屋子,以前是不是闹过BedBug(即害虫)?”

被我突然这么一问,三个人愣住,客厅里一下子鸦雀无声。等了一会儿,其中一个女孩子才终于承认:“是。”

我勃然大怒,将桌子一拍:“你们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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