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乐低头看到的是乌黑的长发,不由笑道:“好了,好了,别跟小猪似的拱来拱去的。”
柳娥没好气地掐了于乐后腰一把,刚抬起头想要说话,却被伺机而动的于乐吻着嘴唇。一时迷失之间,于乐的舌头捉空滑进柳娥的唇内,和柳娥的香舌做起了游戏。半晌,柳娥都觉得快要窒息的时候,于乐才松开她的唇,一丝晶莹的涎水断裂。他知道柳娥应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进展太快很可能会惊吓到她,所以手很规矩。
柳娥都不敢抬起头来,她实在没有想到还有这种亲法。于乐把嘴贴在她的耳边,小声说道:“好了,小猪,快吃饭了,下午我们还要接着打猎呢。”
柳娥依然伏着头,刚才的情形让她慌乱。她从来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甜蜜的事情,但又觉得太突然。想起刚才的那首诗,她知道自己没有听说过,诗歌实在是太美了,她如同一个小绵羊一样臣服了。“这首诗是谁写的啊?”柳娥弱弱的问道,有些不好意思,居然不知道这么好听的诗是谁写的,其实她真的希望这首诗是于乐为她写的,只有这样,仿佛刚才那一吻才是最完美的。
于乐觉察到柳娥内心的忐忑,故意顿了片刻,才用平静的语气说道:“哦,那首诗啊,是我刚才看到你含羞低头的样子仿佛湖面上的红荷因风的亲吻而娇羞低伏,脱口而出。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
此刻柳娥忐忑的心仿佛欢喜的要炸裂,这时小乐哥为我而写,我真的有这么美么?难道在小乐哥眼里我竟然这么好?患得患失之间情绪起伏,好不容易平息了一下心情,还未说话。
于乐只以为柳娥很开心,也没有想到柳娥会有些不自信,再一次说道:“好了,小娥,这首诗是我们爱情的见证,等开学了我买一本笔记本,亲手在上面写上这首诗送给你好不好?”
柳娥开心地亲了于乐一下,又平息了一下心情,才撑着于乐的胸膛站起来,想回到刚才坐的地方继续吃东西。
于乐却又揽过她的腰让她坐在自己腿上,环抱着她,按照野猪腿肉的纹理撕开来,然后拿起一小条喂她。柳娥神情甜蜜地张开嘴,咬了一小口,慢慢咀嚼着。待柳娥咽下,于乐又喂了她一口瓶装果汁,顺便又亲了一下柳娥的小嘴。两人就这样腻歪了二个小时才吃完这顿简单的午饭,其中于乐喂完柳娥后自己花了十五分钟就吃完了,可以想见于乐这顿饭吃的有多么香艳。
收拾一番,把垃圾残余放在一个塑料袋中,于乐背好弓,佩戴好箭盒,系好上午猎获的野鸡和野兔,两人重新启程。于乐经常自诩为山里人,所以特别爱护山林里的卫生,从来都是把自己产出的垃圾带出山林,肥沃土地的除外。因此,于乐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携带装垃圾的专用袋。
柳娥在一旁看着于乐有条不紊地做好这一切,越发觉得于乐做事认真细致,考虑周到,内心更加佩服于乐。情人眼里出西施,女孩眼里也常有男神啊!
两人又深入山林之间一个小时后没有任何收获,似乎一上午就把好运气用尽了。于乐牵着柳娥的手并没有重返原路,而是折了一个圈子另走一条路。
回途中,两人互相问着彼此上学时候的事情,更多的是柳娥向于乐询问蜀锦市第一高级中学的情况。于乐边走边说,即使没有打到猎物也充满乐趣。就在这时,于乐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野猪“哼哼哼哼”的叫声。于乐示意柳娥不要动,因为野猪是危险的野兽,一起过去如果惊吓了它,柳娥就很难逃脱。于乐轻轻地拨动长到腰部的草丛,走到一颗视野广阔的高树旁,开始攀爬。于乐站在一根树杈处,看到前面有两只大野猪、六只中型野猪和十二只小野猪,估计是一个族群,在密林中躲避阳光。
于乐滑下树沿着来路回到原地,牵着柳娥的手,说道:“前面有个野猪群,我看到二十只,咱们往南走一千米,离它们远点走过去,虽然它们白天不怎么活动,但也不能惊扰到它们。”
柳娥也不言语直接点点头。
两人绕了个远算是避开这个野猪群,继续往回走。不大一会儿却看到一窝鹌鹑。一只大鹌鹑在窝边警戒,另一只大鹌鹑在喂养小鹌鹑。于乐问道:“要不要把小鹌鹑捉回去养着?”其实于乐平时也是不会对猎取有幼崽的动物,只是此时肾上腺素激增,有些爱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