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代言人外,还有品牌大使及品牌挚友这两种合作方式,前者跟代言人很像,甚至有些品牌会把两者视作为同一样东西,要说分别的话,代言人有更多的线下活动,大使的主要功能是宣传,他们要做的就是以一己之力为品牌、产品带来实际的销量和品牌好感。
而后者一般以年为单位与品牌之间有软性宣传的合作,比如向来不使用代言人的卡地亚会针对不同系列和产品找不同的品牌挚友和合作伙伴为其展开宣传推广。
可以这样说,最高级别的合作是代言,因为形象大使不一定都有代言费,但就有软宣、定制产品,也能出席品牌活动;品牌挚友既没有代言费也没有定制产品,但出席活动时可以向品牌借用服装手袋等产品。
为什么要划分这么多种的合作方式?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刷存在感和增加话题,其次有着不同的原因。
首先,一旦明星出现丑闻,对品牌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如果有多个合作者就可以分散风险,要是某个产品的代言人出事了,影响到的也只有那个产品而已。
而且粉丝的购买力是很惊人的,找越多的明星合作,吸引到的粉丝就越多,不过这一项只适用于商业品牌,现在奢侈品牌还不至于找明星来增加流量,但以后可不好说。
另外,每个产品都有特定的受众群,那么每个受众群也需要相应的代言人,这样就可以实现市场的全覆盖,令品牌变得更多元化。
签了合同后,莱蒂就是名副其实的Versacegirl了。
当迟些这个消息跟她和美宝莲即将合作的事情一同曝光后,免不了在时尚界引起一波热论。
同时跟奢侈品牌和商业品牌合作的模特并不常见,能够跨越HF和商业的模特本就不多,更何况是范思哲和美宝莲这两个品牌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顶尖的品牌?
范思哲和美宝莲这两个品牌的定位差天共地,其他人可能会觉得她自降身价,但莱蒂知道自己是一个好劳模,她原本就不打算当一个纯HF或者纯商业的模特。
或者这样说,她要当最会赚钱的HF模特。
多娜泰拉自然是知道莱蒂和美宝莲合作的事情,而她决定跟莱蒂再展开更进一步的合作的原因是因为她在这个姑娘的身上看见了潜质。
范思哲没落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流量及产品本身的问题。范思哲以前的产品不够吸引力和年轻化,无法赢得新消费者的追捧——这点在莱蒂成为多娜泰拉的灵感缪斯后有所改善,她的到来为多娜泰拉的设计里注入了女性力量,也为品牌带来了不少流量。
刻意与大众保持疏离感的一贯奢侈品品牌的做法在范思哲身上已经不可行了,范思哲定价太贵而且高高在上,在经历一段低迷期后,多娜泰拉终于意识到要改变已经欠缺吸引力的形象,而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变成年轻人时,自带流量的代言人可以加速品牌本身的形象建设和转变过程。
所以就莱蒂跟美宝莲合作对范思哲并不影响,首先她并非代言美宝莲,联名款其实可以说是她自己的产品,不过由美宝莲来代理而已,美宝莲的形象如何都与她关,而且多娜泰拉已经执意要决定抛弃往日的路线,把莱蒂作为品牌与外界联系起来的渠道,改变品牌形象的策略来适应市场发展。
多娜泰拉沉寂了好几年,觉醒之后她自然是不甘平庸的。她和莱蒂都是野心很大的女人,走上了一条不寻常的路。
要将范思哲起死回生,不能只靠她自己,还需要一个能够代表范思哲的美杜莎。
她隐隐的有一种预感,如果这次范思哲和美宝莲能获得双双的成功,莱蒂很有可能会开启一个模特的新时代。
……
九月初,莱蒂接到了《大都会》(Cosmopolitan)——一本老牌的女性时尚杂志的封面拍摄邀请,拍摄地点就在哥谭。
纽约和哥谭并不远,驾车两小时就能到,然而莱蒂却一次都没去过哥谭。
听闻——其实也不是“听闻”了,那里的治安是真的很差,全美犯罪率第一高的城市可不是开玩笑的,哥谭是一座充满“传奇”的城市,拥有全美最危险的精神病院,还有只在夜里出没、把自己打扮成蝙蝠的义警,让无数人慕名而来,甚至有的旅游博客搜罗了蝙蝠侠最常出没的地点和时间,让游客去碰碰运气。
不过莱蒂可不是去观光的,可以的话她完成工作就想尽快回到曼哈顿,不仅如此,还要避免在晚上外出,最好带着随身武器,手枪最佳,因为防狼喷雾什么的哥谭那些“人才济济”的土著哥能根本不会放在眼里……就算没有枪,一定要坐出租车回去,千万千万别自己一个走,如果真的不幸被盯上了,最好的做法就是乖乖交出钱包——以上信息来自“游览哥谭的十大注意事项”。
哦对了,还有一项很重要的注意事项就时,一定要找一家安保好的酒店,因为曾经发生过有疯子把酒店给炸了的事件……
苦恼之际,莱蒂忽然想起了,她手机的通讯簿不就有一位哥谭的地头蛇吗!
她在通讯簿里找到了布鲁斯·韦恩的名字,他们的通讯纪录——包括通话和讯息都一片空白。
莱蒂编辑了一条讯息发送出去:【你知道哥谭有哪家酒店声誉比较好的吗?】
【韦恩酒店。】布鲁斯的回复来得意外的快,【你要来哥谭?】
【嗯,有拍摄,既然是你旗下的酒店那我就放心了。订房难吗?】
【我可以让人给你留一个房间,你什么时候来?】
【下周三,麻烦你了!】
莱蒂叹了一口气,希望这次别出什么意外才好,虽然她对哥谭的黑暗骑士很好奇,但总觉得见到他并不是什么好事,应该不会真的碰上蝙蝠侠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明星和品牌之间的合作头衔的花样太多了,以国内明星为例,金字塔从上到下依次为:
1.全球代言人>亚太区代言人>大中华区代言人>中国区代言人;
2.形象代言人>指定产品线代言人>指定系列产品代言人>产品代言人;
YM是轻奢品牌MK的全球代言人,是最高等级的合作了,另外刘雯和陈伟霆是香奈儿的腕表品牌大使,这属于指定产品线的范畴,LilyRoseDepp只代言五号香水,那她就是产品代言人。
明星在圈内的地位及人气变化可以是一件变化非常快速的事情,很多品牌每推出一个新的产品线或产品就会新签一个明星。这种按短期的产品线来签明星的做法好处在于,如果你为一个新产品签了一位明星代言人,只要这个产品不继续推了,这个过气的明星就可以不用了。
说到底,各式各样的“代言人”套路都是为了明星背后的粉丝的购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