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白说完后,又到下一个,也是个还穿着校服的男生,不过比柳白还要小,估计是个初中生。
“福哥你好!我是曹子羽,浙省人,今年14岁,读初二。我没什么特长,就是跑得快。”
男生爽快地自我介绍。
“子羽你好!”伏歌朗朗回道。
他觉得这个男生挺不错的,虽然年纪最小,但不怯场,说话麻利,而且为人也很机灵——那么快就改口叫他为“福哥”了。
这时,赵重照例作补充介绍:“子羽身骨子挺好的,跑得确实很快,从来没有丧尸能追上得他,自保不成问题。”
“嘿嘿,赵队过奖了!”曹子羽谦虚两句。
赵重自顾继续说道:“而且,子羽胆儿也不小,拿着把杀猪/刀就敢往前冲,真是后生可畏……”
说着,指了指曹子羽手上的刀,正是一把杀猪用的刀。
伏歌低头望去,不禁笑了:“子羽挺不错……”
一个初中生,拿着把杀猪/刀,真的很有喜感。
顿了顿,他又问:“这杀猪/刀能剁丧尸嘛?”
杀猪/刀剁骨头都很费力,就更别说杀丧尸了。
赵重摇头:“能才怪!子羽还小,没有那个力度,砍不动。换做大力抓杀猪/刀还差不多。
”
“嘿嘿,我拿这个刀,主要是防身,不让那些老外欺负。”曹子羽自己说道。
“哦,那挺好的。”伏歌点头。有刀总比没刀好。
……
曹子羽介绍完后,赵重又再向伏歌介绍了一下自己:“我是川省的,今年33了,在市公安局干了10年刑警。”
他介绍队员时说得很多,轮到自己就言简意赅,这固然是自谦,但更多的是实话。
“嗯,赵哥老刑警了。”伏歌点头。
他能领会到赵重那短短的一句话中所蕴含的意思。
10年的刑警生涯,足以说明很多问题:阅历、经验、手段、胆识、技能……
这些素质,足以让赵重胜任队长这个职位。
另外,这个原本6人的华国小队,能在两支外国强队的夹缝下生存至今,赵重功不可没。
可以说,他是这支华国小队的灵魂人物,当之无愧的队长。
伏歌在心里也是佩服和敬重赵重的,也支持他继续当这个小队的队长。
没错,论个人实力,伏歌是要胜过赵重,但是,团队不同于个人,要讲究多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伏歌毕竟只是个大学生,在经验、见识等方面比不上赵重,有待提高。
现在他加入这个团队,不必急着争当队长,而是可以趁机向赵重等人学习,积累各方面的经验,让自己进一步成长。
日后,若时机合适,他可以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队伍,担任称职的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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