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阳城位于太乙门西南方向,是离太乙门得最近的大城镇,两者间被小河村旁边的无名山脉隔断,相隔一百多里。
这倒不是说中土之地人烟稀少,而是因为太乙山地处太过偏僻,临近位置尽是参天巨树,林中又多猛兽,所以才造成周遭百里之内无人的景象。
修道之人能飞天遁地的大有人在,虽然太乙门距凡俗城镇较远,但一来一往也用不了多长时间,若是门中有什么缺少之物,差遣弟子去寻阳城中采购也只是小事一件。
一些在山上待腻了的弟子也乐得接下此等差事,去逛逛世俗之地也到是新鲜。
同福客栈只是寻阳城八十五家客栈中之一,因其离城门较近,进出城的人大都喜欢在这家客栈歇息,这样一来,这里自然就成为了三教九流的常来之所,一天到晚也是热闹得很。
那些走江湖的人,大都是些莽汉,两碗烧酒下肚后,便能够勾着肩称兄道弟了,所谓酒后起性,那些热血汉子往往会一个劲儿的鼓吹自己的所见所闻,亦或是一些道听途说而来的奇闻秘事。
如此一来,这同福客栈便成了寻阳城中最方便打探消息的地方了。
这一日,烈日当空,炽热的火舌烤得地面都快要冒烟。
寻阳城中街道交错纵横,道路上行走的人也不过寥寥。街道两旁栽有树木,此时树枝垂下,树叶蜷缩,阵阵蝉鸣之声从树叶间传出,“知了……知了……”。
同福客栈里,一个肩上搭有一条抹布的店小二收拾完一桌碗具后,用手抹了一把汗,朝大门外看了看,低声咒骂了一句“都秋天了还这么热,什么鬼天气”,随后脸色一变,堆起笑容,贼眉鼠眼的走到那满脸横肉的掌柜张大福面前,谄媚着道:“掌柜的,你看这么热的天,是不是…”
说着,店小二伸出右手,将食指跟大拇指快速的搓动着,衬着他鼠眼猴腮的容貌,实在是滑稽。
张大福正一手拿着擦布擦汗,一手拨弄算盘珠子,听见小二的话,放下手中活计,瞪着店小二,突然变得笑呵呵的,说道:“是啊!这么热的天,是该打赏你点!”
听到这里,那店小二一个劲儿地点头,口里不停的附和:“是!是!是!掌柜的是大好人!”
张大福接着话锋一转,做思索状,说道:“昨天是谁打碎了我一个盘子?嗯,待我想想…”
听到这话,店小二一怔,忙道:“掌柜的,我记起了还有一张桌子未擦,我马上去!”
说完一溜烟就跑掉了,还不忘低声骂道:“张胖子你个铁公鸡,这么热的天也不给小爷我几个赏钱,竟还拿我摔碎盘子一事来要挟我!等小爷我攒着钱了,我一定要在你对面开一家店,气死你个死胖子!”
待店小二跑开后,张大福脸色一变,骂道:“小兔崽子,敢跟我耍花招?”
说完便是又埋头拨弄着算盘珠子,计算那厚厚的账本。
这一切,全都落入坐在角落里的两人眼里。
因为天气炎热,而且恰好是正午时分,所以进客栈驻足歇息的人很多。
客栈里坐满了人,举杯划拳的,大声喧闹的,默默吃饭的,应有尽有。各桌自有各桌趣,谁也没去注意屋子最里边角落那一桌,此时正坐着两位女子,一个一身素白,一个一身鹅黄。
穿鹅黄衣裳的女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店小二跟掌柜,张大福和店小二说的话一句不漏的听在耳里,再看到那小二的诸般表情变化,女子“噗哧”一下笑出了声,转而对着白衣女子道:“凤姨,这世间俗人还真是有意思,比门中那些人有趣多了!”
说罢又是掩口笑了起来。
黄衣女子约莫二十岁,头上别着两只钗子,垂挂着一串珍珠,随着笑声,珠子来回晃动。
女子皓齿朱唇,一双柳叶眉,清秀脸庞,如出水清莲,十分美丽,就算是在这样的世俗混杂之地出现,也是未掩盖其出尘气质,只是女子脸色有些苍白,若有不适。
被唤作凤姨的女子抬起头,微微一笑,眉角处隐隐生出了皱纹,一只指头大小的凤凰图像纹在左眼眉角,或是时间太久,颜色已不太明显。
此人正是圣门凤使者卓人凤。
卓人凤看着身旁的女子,柔声道:“这世俗之人虽然有趣,却是薄情至极。尤其是世间男人,皆为薄情寡义之辈。小织,你要明白,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
被唤作小织的女子满脸疑惑,嘟着嘴问道:“那爹呢?那你呢?”
竟是这般美丽可爱,像是出水芙蓉清新动人。
卓人凤叹声道:“圣主英明盖世,他是什么样的人,毋用我说,到时候你自然便知!至于我,你说呢?”
卓人凤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
那身着鹅黄衣裳的女子便是圣门之主赫连修的女儿,赫连织。
小织听过黑凤的话,却是不说了,只是用筷子夹了一颗花生米放在眼前晃来晃去,眼睛也跟着转来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