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权利还是没有抓在手里,没有予人予命的权利!脑海中忽然有一道声音,告诉他,杀了王浩!
不过,这也就是一个念头罢了!杀了王浩,想要走出聚义厅还真的很难!群龙无首的家伙们,肯定会撕碎手无缚鸡之力,没有丝毫人脉,却高高在上的自己。
不急!不急!
“既然,承蒙兄弟们抬爱,让我做大当家,那以后就是一个锅里搅食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要忠于执行命令,钱财,女人都少不了大家的!”
云贤的话,另一些人眼神莫名,他们就是最边缘化的人,没有任何人赏识,每个人都想要钱!不然也不能把脑袋放在裤腰带。
这个夜晚,可以让很多人记住,因为他们的人生轨迹,从今天开始拐了一个弯,直冲云霄!
日后,作为云家输送人才的基地,慢慢走上了一条不一样的路,亡命之徒,对待生命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多年后,魑魅魍魉四位杀手界的传奇,三十六鬼王,七十二魔将。酩酊大醉时候,总是笑谈今夜,相互取笑,谁谁谁当初下的尿了裤子;谁谁谁当初又吓得腿软,差点没走动道;谁谁谁差点就死在了那个晚上……
一断传奇,就在主角不情不愿的心态下,跌跌撞撞的走上了杀伐的路。
冥冥之中,有些事情,说不清,道不明。
“大当家,刚刚趁乱没注意,猪王溜了!现在猪王自知事情败露,为了切身利益,恐怕会联合另外两个帮派对我们出手!”王浩压低声音说道。
云贤不着痕迹的点点头,朗声道“干一行,爱一行!”
噗!
底下有人憋不住笑了,而五十把刀,让他脸色瞬间苍白,这里不是笑的地方。
云贤摆摆手,“没事,兄弟们开玩笑正常。况且,我觉得也没有说错,我们既然到了寨子,做了土匪,那就要好好干!总有一天,会干到让朝廷命官俯首称臣的地步!”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今夜的血流的够多了!看着侃侃而谈的云贤,那个第一次发笑的家伙,有了些“良马遇伯乐”的感觉。
他是加入才不够一个月,但是,他愿意拼命!他在默默的幻想,那个无恶不作的乡老孙子,跪在面前的感觉。
“兄弟们当初加入的时候,活着是用人头,或者是用一身铠甲,一把刀纳了投名状!如今,我也算是正式加入了山寨,还当了大当家的,那我的投名状不能太弱。”云贤说道。
半个小时或许很长,可是对于刚刚接手,尚未熟悉山寨战斗力的云贤来说,纳个投名状真心费脑子。
刚刚安排下各自的任务,云贤只说了最后一句结尾的话“希望明天这个时候,我们一起坐在迎春楼吃庆功宴!”
“是!”听了大当家的话,众人心气儿很高,鱼贯而出,带着理想去执行任务,这是第一次,没有人束缚去做自己的事情。
论功行赏时,得失看的更加清楚。每个人心里对于这种方式,还是比较期待的,心里同时暗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大当家看到自己的能力!
大厅的血腥味被突如其来的风吹散,属于大自然的草木气息,让人精神一振。
“你就这么放心,把人全部送给我了?”云贤问道。
大厅,只留下了云贤和王浩两个人。
“各取所需罢了,自从看到你妹妹,我就决定要和你做兄弟。”
王浩回头看着他,“我的家人,是我最后的软肋,敢动她们就不要怪我下死手!”
“喂喂喂!”王浩怪叫起来,“就你妹妹那么暴力,谁敢要?我替天下人行善积德,你怎么这个态度。”
“懒得理你”云贤走了,他也有任务,如果看着别人动手,投名状是谁的,还很难说。
不知怎么,云贤感觉大厅中温文尔雅的男人,不简单!就像是千年狐,面具下的脸,谁也没见过。
王浩盯着大步行走的背景,喃喃自语“你的家人是你的软肋?从你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们就注定是你挡着所有暗箭的盾牌罢了!她们都被你推出来了,你到底是想要遮掩谁?你的软肋在哪里?看不到,我心里不安啊!”
直到那道背影融入夜里,王浩才甩甩脑袋,不愿意动用那股力量,自己思考果然费脑筋!以后会发现的,人不可能没有短板,他对自己的智商从来都这么自信!
布袋和尚看着云贤完整的走出来,咀嚼着鸡肉,飘然离去。
两位黑衣人,拿着树洞里刚刚传出来的消息,匆匆离去。
……
夜,看起来很平静。因为他在缓缓的吞噬着光明,撕咬正义!他撕掉了所有人,心里阴暗面的最后一层伪装。
不知不觉中,有的人随波逐流中消失,他们死了,不过他们还有最后的价值,当别人的垫脚石,一步一步的爬。
边关的小县城里没有宵禁这个说法,细作不动弹,那就只是普通人。官员也需要政绩往上爬,可是李二的鹰犬把他们看的很紧,无奈之下,方才出此下策。
二百多号人出了寨子,潜入县城。今夜的寨子里空无一人!既然决定了,那就需要破釜沉舟!
一挑三,若不全力以赴,那就只能先给自己烧点纸,起码下去了,还有钱花。
还有一百多人,被云贤留在身边。阴谋可以杀人,可是阴谋挡不住迎面而来的大刀片子!
猪王很狼狈,他有些暗恨自己唐突了,没事去别人的地盘干嘛,这一路跑的,差点没有累死。
酒色终于还是掏光了身体,随身的杀猪刀也好多年没有尝过血了,成了吓唬人的物价儿。
哪怕是逃命,猪王依旧捡回来一个美人,裤腰带不听话,总不能砍了自己的东西,做男人的乐趣可就在那里。
千手门。
是一个神奇的组织,据说创始人本来是一个小偷,有着偷人钱财留一半的规矩,他从来也没有被人抓住过,可谓是春分得意。
一天清晨,喜鹊枝头咕咕叫了不停,他也急忙出门,突然看到了一个中年男子,虽然衣着打扮与普通一般无二。
可是他混了江湖那么多年,一双看人的眼睛早就异常毒辣!是肥羊!
面对面走过去,拿出刚刚顺来的钱袋,好几颗夜明珠闪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虽然是白天,可这么大的夜明珠依旧让他心里澎澎的跳个不停。
最后还是下定决心,还回去一半,毕竟自己的规矩不能破!然后,两个人又一次擦肩而过的时候,他以为一切天衣无缝。
然后……然后他的右手就没了!无力的在路上痛的打滚!如果不是一队官兵过来,他早就死了,脖子上的鸡皮疙瘩还没有消散,他突然痛恨起世界,多少江洋大盗逍遥自在,多少杀人越货者有滋有味活着。可是自己只不过是取一半居然差点丢了命!
于是,他开始了杀人!没有任何怜悯,只要看到肥羊,在阴暗的角落,必然图财害命!丢掉自己的规矩,才能活的更好。
从那以后,一些穷到快要饿死人的家庭,再也没有了半夜突然出现在院子里的糙米。或是其他足以果腹的东西。
“千手门”就这么成立了,他们也讲究出身,必须干满三年小偷,才可以加入!
而,千手门那位创始人在孩子练字时候,看到了两个熟悉的字,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字,听了孩子稚嫩的话,后悔不已,他知道了自己的手丢的不冤!
“刺令”两个字好像在嘲笑他的无知!一切都是因为读书少,不然当初拿到手里的东西,就不会被夜明珠吸引目光,更不会天真的留一半!
雷虎在书房里,给孩子讲述他爷爷的故事,也是在激励孩子努力学习文化,做一个有文明,懂知识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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