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醒了,站在镜子前,两眼通红布满血丝,比熬了通宵都折磨人,看来脑子想事想的太多,即便是躺在床上闭着眼看似在睡觉。也不能算是入眠的。
碧桃端上饭来。站在旁边看我吃,我现在已经习惯了这阵势。想当初刚来地时候,小莫硬是站在旁边看我吃,害的我一顿饭吃下来,暗骂自己几十遍地主阶级家老婆子。
饭还没吃完,青歌就迈着小碎步款款进来了,一身玫红绸衣,紧紧贴在身上,倒也显得身材苗条,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居然也是前凸后翘,玲珑小身躯发育的相当好。
“青歌,有事么?”抬头问她。
“过来带着姐姐出去走走。”青歌笑的很是得体,看不出亲昵也看不出疏离,就是一种不近不远却又不让人讨厌的距离。
“出去走走?”太奇怪了,我记得昨天她来的时候我明明有问过可不可以到神宫以外的地方看看,青歌脸上为难的神情我都还记得清清楚楚,可现在她居然跑来跟我说带我出去走走。
所以我又问了句,“去哪里?”
“姐姐不是想出去看看西都么?我今儿个就带姐姐出去走走啊。”青歌一笑起来,整个脸上都洋溢着一种可爱地孩子气,总让我误认为她就是一邻家小妹子。
“真的?”放下筷子,猛的站起来,心头几把小火兴奋的被点燃了。
在清清楚楚看到青歌对我重重的点头后,不管碧桃在身后大声小呼的叫我饭还没吃完,径直拉着青歌往外走。
当然了,出宫地路还是由青歌带着地,她带着我三拐两拐就出了门,出来后我才猛然想起来,出来的路我一点也没记住,再去回想,一片空白,好像那些路都是一样地,拐来拐去,向那拐的我都分不清楚。
门口停着一辆大马车,赶车人看见我们出来,立马下车迎过来,居然是那天花墙里那个男人,就是那个自己砍了左臂的男人,我又把视线落在他左边胳膊上,仍然是完好无损,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
在我紧盯着他看的时候,他伸出左手扶我上车,强劲的力道通过手臂传到我身上,足以证实这条手臂的健康性。
车上左右两边各开了一小扇小窗,掀开纱帘可以清楚看到街上的情形,我把纱帘挑开一条小缝,在马车缓缓前行里往外看。
或是太早的缘故,太阳才刚刚射出晶亮的光芒,街上行人很少,三三两两散在四处,他们穿着似乎都很讲究,衣着华丽鲜艳,男男女女都有一种举手投足间的大气,果然有国都人的气派。宽阔的街道边店铺酒楼也高达恢宏,这么一比较,就显出梅林镇的乡下小气了。
马车行走了很长一段时间,在一条长长的街上一直走下去,很缓慢的,似乎是特意为了让我看看四周的环境,眼角扫到青歌也撩开旁边的纱帘向外看,不过只是不经意的看了几眼。
从小缝里看的范围太小了,干脆将整个纱帘都掀起来,伸着脑袋往外看。抱歉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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