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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2 / 2)

“凭我陪晏寔睡一晚他给我五万,而你却想白嫖我。”

梁远朝登时黑脸,给季风打了个电话,“我给你发个帐户,打一千万过去。”

薄矜初拿到钱,想起沈修的话,问他:“为什么不让我留在朝今?梁总裁钱多没地方花?”

不给她钱不好,给了也不好。

“朝今只要人才,你是吗?”

薄矜初笑笑,食指穿过吊带,整了整裙子,踩着高跟鞋走了。

沈修一见薄矜初出来,忙不迭跟上去,“诶,姐。你跟我哥什么关系啊?”

“你是他亲弟?”

沈修摇头,“大学舍友。”

“那你一口一个哥喊的那么亲切。”

“他比我大三岁,叫声哥应该的。”

薄矜初挑眉,难怪这小子见到她就是姐,“天才儿童?跳级了?”

“天才不敢当,小学跳了两级。”

薄矜初把话题扯回来,“你觉得我们两什么关系?”

“初恋。”沈修笃定的回答。

“没在一起过算吗?”

“啊?”电梯门即将合上,沈修伸手,门重新打开。

“姐,我刚才听见你们的对话了,我哥骗你了,那盆...不是......唔唔唔...”谁拉我!

“薄小姐慢走,”季风把沈修拖进办公室。

*

下午朝今官宣,新上任的副总是沈修,公司一片沸沸扬扬,策划部的几个女同事聚在一起,七嘴八舌。

“诶,听说楼上的新副总已经来了,是个超级好看还年轻的男人。”

“我刚上去送资料的时候偷听到了,姓沈。”

“什么来路啊?不是说新副总从底下选吗?怎么突然空降了。”

“诶,小鹿你不是很苏木关系很好吗?她不是副总秘书吗?你倒是去问问啊!”角落里新来不久的女孩突然被点名,有些尴尬,不知道怎么回答。

“对啊,小鹿你去问问啊!”

“小鹿?”

叫小鹿的女孩子神色紧张,她本就觉得这样明目张胆的讨论别人不太好,现在还叫她去问,这刀架在她脖子上,她动弹不得,支支吾吾说了句,“我去趟厕所。”

苏木仍旧是副总秘书,第一眼见到自己的新老板,愣了许久,还挺年轻。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他应该比傅钦更好相处。

果不其然,沈修才在办公室坐了五分钟,“苏木!”

苏木慌慌张张放下手上的工作,跑进去,“沈副总。”

沈修勾了勾手,“过来。”

苏木走到跟前,他问:“你们公司有论坛吗?”

“啊?”

“我说,你们公司有没有论坛。”

“没...没有吧。”

这又不是大学,是个大公司!

“那我要怎么知道他们是如何议论我的?”

苏木以为自己听叉了,“您说什么?”

沈修斜眼看她,嘴角不自然的抽了下,“你是...”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耳朵不好使?”

苏木:“......”

苏木只是觉得好歹是个副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怎么没有半点副总的样子,跟惯了傅钦,一下子换成沈修这种性子的老板,苏木一时间难以适应。

真正令苏木咋舌的是沈修竟然用公司的电脑打游戏,办公室外都能听见噼里啪啦响的键盘声。

陈雅怡过来的时候,苏木差点叫出声,赶紧挡在办公室门前,“雅怡姐,您...您...不是在香港出差吗?”

“沈修来了?”

“啊...对,那个...那个沈副总在里面打合同。”她实在编不出更好的理由了。

“打合同需要他来?”

苏木提心吊胆,“他非要自己来,说为了更好的融入朝今。”

彼时,一道机械抚媚的女音响起,“doublekill,triplekill。”

“......”苏木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句傻逼。

陈雅怡面色一沉,“让开。”

苏木灰溜溜的退到一旁。

“ACE!”沈修激动的弹起来,双手握拳,庆祝自己团灭对方。

陈雅怡推门而入时,沈修没听见,还沉浸在赢了游戏的喜悦中,乐的转圈。

“公司给你配的装备那么好?”

冷不防一道女声,沈修惊了一下,跌回皮椅双眼一合,静了一秒随即睁开,变了模样和语调,“班花小姐,别来无恙。”

陈雅怡大学时是班花,打从第一天入学起,班里人就知道她是追着梁远朝来的。所有女生都想打进沈修他们宿舍的队伍里,可惜只有陈雅怡成功了。沈修是宿舍里唯一一个对陈雅怡有明显敌意的人,两人极不对付。

“你上任第一天就在公司里大张旗鼓的打游戏,影响不太好吧?”

“我记得班花小姐以前说过我是天才来着,那么天才做事,一般人怎么能理解呢?”

“不管你怎么样,你别影响阿远就行。”

沈修讽刺的说:“陈小姐,请摆清楚自己的身份,你还不是我嫂子。”

办公室门砰一声,陈雅怡越气,沈修越舒心。

苏木觉得这个副总好像比傅钦更好,起码他们有共同讨厌的对象。陈雅怡是产品设计部的总监,成天一副女主人的架势,动不动就使唤她。这回总算有人跟敢杠她了。

沈修:“干嘛盯着我看,我脸上有花?”

苏木给他比了个赞,“不止是花,是一股大义凛然的正气!”

沈修走到她旁边,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刻意亲昵,“谢谢你,小苏木。”

男人的侧脸闪过,苏木在心里狂叫,这是什么神仙变态老板!她决定路转粉了!

“您去哪?”

“下班。”

“才四点,五点才下班!”

“那我去梁总办公室呆一个小时。”

“......”

梁远朝忙得很,十几份文件需要他签字。陈雅怡进来到现在,他连头都没抬过一次。

“你为什么让沈修来接替傅钦?你知道的,他志不在此。”

梁远朝拿起钢笔在甲方的冒号后面签自己的名字,同时说道:“他有这个能力。”

“可他......”

男人缓缓抬眸,“那你觉得,谁应该坐这个位置?你吗?”

她承认她有这个想法,但都只是为了能离他更近。

他说:“陈雅怡,我答应让你继续留在朝今,只是因为你对朝今有用。”

没有半点其他意思。

“高三毕业到现在,我追了你整整十二年,”陈雅怡眼眶红了,“梁远朝,我的青春都献给你了。”

办公室里只剩纸页翻动的声音。

梁远朝放下手中的合同站起来,手撑在办公桌上,平视她,语气淡如水,“所以呢?我得对你的青春负责?你抢我志愿表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没用的,我以为你明白。”

陈雅怡心底有一万个声音,可她不敢说,一旦把梁远朝激怒了,她再没有一点可能,“晚上部门有聚餐,我先走了。”

沈修后来没去梁远朝办公室,折身下了电梯,提前下班。

季风跟梁远朝报告了沈修的动向,梁远朝说了句知道了,便随他去了。

晚上梁远朝习惯性失眠,半夜三更起来喝水,耳边忽然想起陈雅怡的那句话,她的青春都耗在他身上了。

听起来很可悲,说白了却也是心甘情愿的。就像梁远朝等了十一年,薄矜初身边的人换了又换,偏就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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