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飞白把擦好的长剑收入剑鞘,问他:“城中可有胭脂铺子?”
孔朋义愣了一下,忙道:“有的!小人家中就开了一个胭脂铺子,就在城东。将军若是不嫌弃,想要什么,便去拿吧!”
江飞白示意他带路。
孔朋义紧张地把江飞白带到了自家的胭脂铺子,按照他的要求,将他带到了摆着口脂的架子前面。
这是城中最大的胭脂铺子,品类丰富繁多。江飞白不急不缓地一一看过去,剑眉星目,神情认真。最后,他挑了一个许清菡应该会喜欢的颜色。
孔朋义立刻一番吹捧,“将军,您真有眼光!这口脂是今年最走俏的,城里的婆娘和未出阁的小姐,都喜欢这一款!”
江飞白满意地点头,从袖中掏出银钱递过去。
孔朋义连连摆手,并不敢收。
江飞白便作罢,舍弃了孔朋义送的那座宅子,让士兵带路,去了鞑虏的将领曾经住过的府邸。
鞑虏的将领惯会享乐,将将军府邸打造得美轮美奂。江飞白走过了重重的高台楼阁,迈过幽深的廊庑画栋,被士兵引到府后一处院落时,看见了许清菡。
院落中堆满积雪,许清菡穿着一件银红色水纹蜀锦袄,正侧对着他,坐在秋千架上,慢悠悠荡着。
原来她已经到了。
她的脸很小,被冻得红扑扑的,像是一朵玉面桃花。
江飞白缓缓走近,闻到了一股袭人暗香。
江飞白想,原来不是桃花,是含苞待放的红梅,努力在最纷乱最寒冷的地方绽放,纤弱而又坚强,乐观而又沉静。
许清菡察觉到有人靠近,侧头看过来,见到是江飞白,忙从秋千上跳下来,行了福礼,“恭喜将军大战告捷。”
她方才被士兵带入城中,撩开马车的帘子,观察这座刚经历过战火洗涤的城市。瓦砾遍地,民众们都躲在家中,偶有不得不出门的,也是神情瑟缩,举止小心翼翼。成群结队的士兵们扛着兵器,行走在街道上,却看起来军纪很好,并没有惊扰民众的意思。
于是,许清菡便明了,江飞白不仅接手了这座城市,还对他手下的兵具有强有力的掌控力。
令行禁止,莫过于此。
江飞白想笑着寒暄,手指却不安地蜷缩了两下。他的手忍不住按在剑上,另一只手将袖中的口脂递过去,“经过胭脂铺子,顺手给你买的。”
他的语气冷冰冰的,视线却不由自主停在许清菡的脸上,不放过她的每一个表情。
许清菡接过口脂,打量了一下,粲然笑道:“多谢将军挂念。”
江飞白的心里瞬间松懈下来。他颔首,语气平淡地道:“不必多礼。这座府邸中院落很多,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挑去住下吧。”
许清菡应是,笑着道了谢。
江飞白的唇角忍不住扬了起来,他克制地点了点头,告辞而去,出了院落。
他的轻功很好,踏在雪地上,可以不留下脚印。可此时雪地上的脚印却有些凌乱,江飞白的心,仿佛是在炎热的夏季闷了一个白天那样燥热。
方才,他真害怕许清菡提出异议,要求另辟府邸。
正好孔朋义送了他一座宅子,他很难拒绝许清菡的请求。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希望和许清菡住在同一个府中。明明这个将军府邸这么大,从前院到后院,要走很长的一段路。
或许是因为,许清菡长得太漂亮了,她天生绝色,另辟府邸,难免惹来豺狼之辈的垂涎。
这样才是最好的安排。
她或许也正是如此作想,才没有提出别的要求。
江飞白脚步一顿,他的心也陡然跟着冷却下来。
就像是这颗心,被从炎热的夏天,骤然扔到了大雪纷飞的冬天。
江飞白负手,长身玉立,站在原地,久久沉默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