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庭,郑致和与闻樱的所有行为都只为证明一件事:“逆流的鱼”并没有拖稿和解约的主观意图,《爱格》上刊登的解约声明和韩琴在论坛的爆料,都是因为“逆流的鱼”将小说出版签约给了蓉城出版集团,此举造成了杂志的利益损失,让杂志和韩琴在激愤下选择报复“逆流的鱼”!
熊律师所做的事则相反。
眼下来看,是郑致和与闻樱占了上风,而熊律师和韩琴则落入下风。
熊律师叫录音证据锤得失了淡定。
法官再让提交新证据,熊律师拿不出来,反倒是郑致和早就将纸媒上有关“逆流的鱼”的所有批评报道整理成册,与天涯论坛上的爆料贴摘要一起交了上去,这是郑致和为什么敢索要30万精神赔偿的底气。
熊律师竭力想证明录音证据的不合法,年轻的法官在询问过闻樱本人后,宣布庭审结束——民事诉讼本就少有当庭宣判的,而且这个案子虽然不算复杂,却有一定的特殊处,法官更不会轻易判决,需要慎重斟酌。
庭审结束,穿灰西装的瘦小男人就走了,除了闻樱对其特别留心,以及心知肚明的郑致和,其他人并没有引起重视。
恩师离开了,把闻樱的心情也搅乱了。
直到谢骞问她:
“你看起来不太高兴?虽然我不是律师,也能看出来你今天和郑律师配合的很好,这个案子没什么悬念吧,就看法庭会支持多少赔偿金。”
30万肯定是不可能的。
这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不过谢骞觉得赔偿金应该不会少于5万。
《少年偶像》的热销,让‘逆流的鱼’有了名气,这样的想法说出来可能会惹争议,事实又确实如此——普通人的名誉权没那么值钱,名人的名誉权则不同,名人就靠名气吃饭呢,名誉权被侵犯带来的经济损失更大些。
“我没有不高兴啊!”
谢骞过于敏锐,闻樱不敢再走神了,能把韩琴的律师锤得乱了阵脚,闻樱当然很高兴。
另一边,熊律师正在费力拉住韩琴。
庭审结束,韩琴的怒气值也充满了。
她有太多的话要对邹蔚君和小鲵讲,如果不将这两个无耻的人痛骂一顿,韩琴难消心头之气。
熊律师当然不能让韩琴由着性子做事:
“你这样太难看了,很像恼羞成怒,官司是赢是输还不一定,基本的风度不能丢吧?”
想骂街想干架都不行,这里是蓉城法院啊!
庭审结束后,原告和被告打成一团的不罕见,可那些人是什么素质,韩琴又是什么素质,怎能相提并论呢?
韩琴是文化人,文化人做事要讲究风度。
韩琴甩开熊律师的手:“你不是说至少有五成胜算吗?”
结果在法庭上连一个小丫头片子都辩不赢!
熊律师无语,“我说的五成胜算是在你提供的情况下预测,你又没说对方会有录音证据。”
熊律师的专业技能并不差。
他觉得法官很有可能采信那份录音证据。
情况真是不利啊。
这就是跑到人家地盘上打官司的弊端,你永远摸不清人家是不是有什么私人关系,幸好倪思思的案子会在鲁省开庭。
想到倪思思的案子,熊律师心有余悸问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