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以沫纳闷了一下,心想谁这么大胆敢光天化日下在她的衙门口强抢良家女子,这不是明摆着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么?仔细一看,原来被抢的还是熟人,可不就是娇花的假想情敌方艳红么。[爱^书^者^首^发]
“红妹妹,他们是谁?”柳以沫好奇了,这么一大群人抢一个弱女子却推推搡搡了这么久,显然他们都是认识艳红的,因而顾忌颇多。
“大人,大人救我!”艳红一见柳以沫回来,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用力挣开那些人,立即跑到柳以沫身后躲着,可怜兮兮的道,“这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刚才陈婶让我出来看看您回来了没有,结果才走出门槛,就被这些人缠住,大人你快把他们赶走,我好怕……”
“哦?是这样吗?”柳以沫挑挑眉,看了看那些正面面相觑的抢人者,又看了看衙门门口虽然犹豫,却没有出手去管的官兵。
“见过知县大人。”其中一个中年模样的男子上前,先规矩的给柳以沫行了礼,然后才道,“草民是南苑方府管家方包衣,奉我家老爷之命来请大小姐回府……”
听方包衣一番有条有理的话语,柳以沫总算是弄清楚了来龙去脉。
南苑方府这个名字,柳以沫曾听伍四三说起过。方府的主人方思贵算是洛水县的大地主,为人比较低调,但业下田地房产在本县的财主之中却是最多的,只不过他从未涉及经商,每年光是收收田租,就足够让他一大家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而这个柳以沫亲自招来的女帮厨方艳红,却竟然是方府的大小姐,这一点,柳以沫虽然没猜到,但光看她嫩白的小手和走路时一小步一小步的模样,柳以沫也早就知道她绝对不是穷人家的孩子。
至于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怎么会甘愿跑到这个人人避之惟恐不及的衙门里做个下等丫环,这就要从她的婚事说起了。
其实说白了就是逃婚。方艳红从小就被父亲做主与人订了娃娃亲,如今娃娃都长大了,自然就到了该谈婚论嫁的时候,只可惜方艳红却已经心有所属,不愿履行婚约,于是就从家里溜出来。
“既然如此,那红妹妹就跟方管家回去吧。”柳以沫长袖一挥,她可不想再做冤大头。
方艳红之所以会进衙门,想必也是思虑得很周到了,她当初大概是想借柳以沫的恶名,而让家中的父亲就算是知道了她的下落,也不敢轻举妄动。
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子,柳以沫抬腿便带着众人往里走,身后衣摆却被人紧紧拽住,回头一看,却是方艳红泪眼汪汪的跪在地上。
“看在我服侍过大人这么多天的份上,求大人帮我,我不想嫁给那个花花公子,不想自己一辈子就这么被毁了,呜呜……”她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毫无大家闺秀形象的大哭,一边哭还一边拿柳以沫的官服当手帕,伤心欲绝的模样,几欲让听者流泪,闻者伤心。
方包衣等人也是不忍的别头过去,其实他知道自家老爷也不忍心大小姐将来受苦,无奈那家人实在是不好得罪。
可惜的是,柳以沫却不吃这套,她不明白自己给银子请人来衙门做事有什么问题,她既然拿了自己的银子,服侍自己不是应该的吗?为什么自己要看在这个份上而帮她?
叹了口气,柳以沫蹲下去看着艳红,很是无辜的道,“你和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事你应该去求你的父亲,让他替你做主就是。”
“可是,可是和我定亲的是王老族长的孙子,我爹曾几次上他家的门要给我退亲,却不知道怎么的都没退成……”艳红呜咽着咬牙道,“我知道他们王家看上的是我家的田地,所以才不肯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