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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的作用(2 / 2)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落霞与孤鸟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你说他会认为哪一个句子文笔好呢?

所以说,文笔好的第一要素,是基础扎实,而不是你描述性文字写得好,你形容词用得牛逼。

我曾经批过一个自诩文笔好的作者,把他在基础上的错误标注出来之后,他自己郁闷了:原来没有一个好的基础,单靠形容词堆砌的描述性文字,写得再煽情也是文笔不好。

你说一个两百字的句子,标点符号不会用,一句话超过五个逗号的、错字很多的,句子,你形容词再牛逼,有用吗?

而我们的作者,有很多很多,都是不注重基础,反而注重描述,这相当于是在沙上建房子,流水一来,房子就倒塌了,那还谈什么文笔呢,只能算是****吧?

在这里,我向大家传授一个秘诀。

那就是,写完一段之后,在心里默读三遍,默读顺了没错字了,就忽略过去,继续写下一段。

不,就默读,不出声的默读,而不是用眼睛检查。

可以写完再读的,看个人习惯。

我的建议是,写到写不下去了,就休息一下,回头扫一眼。

默读个一两遍。

基本上就不会出现一些,在我眼里看起来很幼稚的毛病。

我随便在起点找了一本书。

截图给大家看。

财字俏佳人:

我觉得逗号的话你自己读下你读下自己念起来顺就好读到自己都觉得不能喘气就有毛病了。

鼎鹤:这段起码可以截取出三段吧。

这段看起来是不是极度不舒服?御剑追蜗牛:弱弱的问一句,你们看书的有几个去看符号的。

火星有雨:我发现看到句号的时候脑子中自然就会停小段时间。

老书虫:你看到句号会不会心里稍微停顿一下呢?

妖言惑众:符号都不看,你能说自己识文断字吗?

快意折霜:这个的标点符号错误不多,但是语言太过累赘,以至于逗号太多。

好了,大家暂停讨论,先继续谈。

这一段里面最长的句子有八个逗号,按照一个逗号大概十个字,也就是80个字。

也就是说,作者要我们读者看书的时候,一口气看完80个字不停顿。

你说,别扭不别扭?

这是标点符号不会用或者说乱用的悲哀。

读者读了感觉别扭,你说,还有继续读下去的必要吗?

因此,我们想要提高文笔,这个让读者读起来别扭的错误就不能犯。

知道为什么我要求大家不要有超过300个字的大段落吗?

恨别尘:我的一般都是一行一段,这算不算错误?

在网络文学用电脑看的话,不算错误。

第一,从心理学上,人类都有一种密集物恐惧症,如果不知道这个症状的,我建议搜索一下:莲蓬乳,那你就知道什么是密集物恐惧症了。

第二,从生理学上,我们看电脑屏幕上的字,超过3行,会有些微的眼睛疲劳,超过五行,至少有一行我们会用扫的扫过去。

因此,五行以下,最好是三行左右,是比较符合我们的生理和心理的。

超过了,就极度难受,不信的人,可以找一本一个段落10行以上的书,连续看十章

在网络文学里面。

我对于文笔的理解,首先是通顺,基础好,无错字,看起来不会有艰涩感觉。

其次才是加强文字描写。

而我们之中的很多作者,因为都是初次学习创作。

在基础上根本就不过关,但是他们却过分执着于细节场景人物的描写。

不但给人一种沙中筑屋的感觉,更让他们很难进一步,而且因为无法给读者造成阅读快感,导致读者流失。

在诸如新浪、腾讯、起点女频,这些以女读者居多的站,文字的基础反而是不那么重要了,而是那种刻意的细节描写,更能让女读者喜欢。

这个属于特例,就好像有人喜欢吃臭豆腐,有人喜欢吃榴莲一样。

在本次培训结束之前,我想说一句,就是当你考虑到了如何让读者轻松愉快的看书,增强读者代入感,实现他们所不能实现的梦;可以做到让这些读者爽的时候,那么,读者也会让你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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