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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如何引人入胜4(1 / 2)

 在这种非同寻常的趣味中,你找到了有“地方色彩”的小说在美国风行的原因。人们对某些地方感兴趣,他们或是在那里呆过,或是愿意去那里。某些地区或地点有象征意义。大多数美国人对纽约市感兴趣,于是,几年前,大部分小说的背景取了纽约——对许多曾去过那里或是想去那里的人来说,这正是他们向往的地方。人们愿意读这样的小说——那里描写了他们希望了地方。在城市里烦热得发昏的男人们,愿意读这类小说——它们描写了梅恩森林,描写了落基山脉,描写了“广阔无垠的原野,那里,男人是男子汉,女人就是老婆。”最近,我从流行杂志里随便挑了二十篇小说,其中十五篇背景是在国外,只有两篇在纽约,还有一篇是新英格兰的一个小学院城,另一篇是好莱坞,最后一篇是西部的一个大牧场。纽约不再处于领先地位了。事情就是如此,一个接一个,某些地方被发现了,人们在小说中加以描写,风行一时,随后,热闹劲儿过去了,它们又让位给更有趣的地方。过段时间它们就没意思了,因为它们已不再是非同寻常了;它们变得平淡无奇,失去魅力;似曾相识使人们望而却步。有关地点的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物。一位作家发现某类人物有意思,就不费吹灰之力把他们写活了。吉卜林笔下侨居印度的英国人,欧·亨利笔下的纽约女店员,威廉斯笔下的新英格兰的乡巴佬,科恩笔下的亚拉巴马州的黑人和威特沃笔下的职业拳击家,无不如此。由于公众对这些人物着迷,其他那些在独创性和才能上要稍逊一筹,成就不能与有一种作家相比的作家,也去描写这类人物,却没能成功。很快,这类人物变得如此之多,读者开始厌倦了。他们不再是活生生的人物,而成了类型。二流小说杂志的字里行间到处见得他们的影子,电影银幕简直让他们霸占了。开始还是有个性的人,现在看看却没有什么个性,已是千人一面了。

许多作者也写了非凡的人和在非凡的背景中的故事,但他们惊愕地看到,这些小说竟遭到了拒绝。如果他们了解关于味的规律,其中的奥秘就简单多了。背景和人物本身并没有情节趣味,它们不过是刺激因素,情节就是种种反应,它们被安排成了危局。然而,生手还是继续写着有标准背景的小说,描写类型化的人物。在美国,这种标准化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有一群作者专门去写作特殊种类的情节——西部小说,海洋小说,战争小说和校园小说。

这种值得注意的把背景分类的情况,与其说是每种类型都有一群人在写,倒不如说是有一大批人从不读某种类型的小说;因为这些小说(它们的趣味在背景)的构思已是千篇一律,惹人厌烦。一般来说,读者热衷盼望某种类型小说的出现,读上它一年左右,接着就厌倦了;又转去寻找另一类小说。对于这些读者,问题一种小说已是味道寻常了。

这样看来,抓住读者兴趣的手法在于非同寻常,这可以成为一条格言。你还会记得,在我选出的二十篇小说中的五篇,虽然它们涉及的只是普通的美国背景,却仍是饶有趣味的。这是因为在角色或在事件上,它们有新颖之处。

回复举报|31楼2014-12-1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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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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