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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吊桥遭遇(1 / 2)

 翌日文怡派人将蕙兰送回老家,又将县衙事务安顿好,只等朝廷来查办。三天后还是真等到了,来人果然按察使王易安,当然陪同的有裴儒新,和带兵勇赵翼。王易安冷若凝霜,一脸公事公办的样子,步入大堂,拿出忽然从怀里拿出一封暗黄纸夹子,举在手里,冷笑一声道:“本官今日奉刑部来贵县查案,还望知县大人多多帮协。查朱某文怡于弘治十七年与骆某东坡合谋张清风,至张清风死亡一案。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俱全。”说罢对外面一个衙役说道:“来人,将证人,证物带来。”

很快外面衙役押着一个人进来,此人脚镣手铐,头发狼藉,遮住了面容。

按察使王易安大声叱呵道:“骆东坡,当年你是不是与一个叫朱文怡的人谋害张清风。”来人果然是骆东坡,只见他点点头。

“骆东坡,你看是不是眼前这个人?”王易安拿起惊堂木一拍,骆东坡立马跪在地上,抬眼望了文怡一眼,也许是不敢面对文怡犀利的目光,于是很快低下头,低声说道:“是。”

文怡听了,知道如何辩解都毫无作用,但还是忍不住问道:“骆东坡,你看是不是我?”

东坡低着头不敢抬眼再望着文怡,半响之后说道:“是。”

文怡听了这里想起小时候父亲跟他进农夫与蛇的故事,现在看来这个故事便在他身上发生了,他处处想将东坡救下来,到头来还是被东坡咬了一口。他忍不住继续问道,语气严厉令骆东坡连连后退。“所用何物?在何处?”

“使用的是绳子,地点在萍岛上。”

早有衙役呈上一个麻绳。文怡知道自己的辩白相当苍白无力,不再浪费口舌,干脆就不再做声,任由按察使王易安审理。

王易安审理完毕,接住裴儒新又登台,他不过满面春风,笑盈盈地面对文怡,不过是在向文怡传达一个意思,这案子不是我要审理你,这是湖广布政使下文的。他旧事重提,列举了文怡如下罪状。

第一、通匪罪。这个数月前的祁山县一次商贾之间的一场混战,最终招来高猛子,后来被赵翼平息的案子,扣在他头上。

第二、贪污罪。贪污官银。这项罪名是指文怡在位期间,有大量官银去向不明。这些银子文怡拿去补贴农户,修缮街道。

第三、掠夺良民财产,主要是掠夺莫本啸及宁有田财产。

文怡也不予争辩,一副甘心领罪的样子。裴儒新见文怡不言不语,似笑非笑道:“朱县令,我可是奉布政使李大人之命前来查案的。”此话无非就是想表达我是无辜的,将来你咸鱼翻身之时,别把我的旧账翻出来。

文怡对裴儒新是知根知底的,他不过一时得意的小人,在官场上圆滑顺通,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的德行可能比**还差一万倍。这种人当然不必与他一般见识。

“怎么样?不过十余天不见,就不认识本官了?你虽为朝廷状元郎,官场上的事情,你还是一个及其幼稚的小孩,这一次栽了,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次。”裴儒新见文怡没有答话,又刺了文怡一句。

其实文怡本想说不知道谁笑到最后。但文怡确实无法开口。裴儒新虽坏,比他更坏的人就在眼前。

王易安似乎也很满足,将材料写好呈递巡抚、刑部。刑部很快复核。由于案情重大,须将案犯立即解押至京城。想想也是,早结案早了事,免得夜长梦多。

由于在张一清的案子里东坡供述文怡是共犯,于是五个差人押着、文怡东坡二人一行人到了由南往北而行,前往京城。也许是心中有愧,一路上东坡欲言又止,想解释什么,但见文怡一脸严峻而冰冷的表情,把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对于文怡而言,不管东坡以前怎样对不起他,不过是一个反复无常的小人而已君子对小人,当然就对了人民常说的“大人莫记小人过。”

途径君山是已是大雪下了数日,沿途见一些乞讨的叫花子,文怡见他们可怜虽然自己所带银两有限,还时不时施舍一二。天黑时分,几个人找到一座破庙。在大庙里胡乱安歇一夜,第二日继续赶路,来到一座大山脚下,这一带人迹罕至,荒僻之地。大伙在这儿停了下来,因为要过一座吊桥,一条架在两三之间的吊桥。之所以称之为桥,因为有两条铁索穿过,铁索下铺有木板,人走上前像荡秋千一般,荡悠悠的。文怡与东坡都是饿着肚子,行走了数日,饥寒交迫地站在桥头。想是许久无人经过,桥面上的行走过的痕迹已被雪掩埋了。东坡两脚直发颤,胆怯得迈不开步伐。后面几个差人催得急,两人身上又背负着枷锁,行走异常艰难,文怡担心东坡会摔下去,一只手抓紧铁索,一只手牵着东坡缓步徐行。行之桥心时这座桥荡千秋似的晃悠得更厉害。由于桥面有些地方结了一层厚厚的冰,东坡一个趔趄,整个人从桥面滑了下去,一只手抓住桥板木块,一只手牢牢地抓住文怡,将文怡扯在桥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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