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灵体,是一种天赋,也是一种诅咒。拥有这种体质的人,自从降生之日起,就能和大道法则产生共鸣,不用修习任何法决,就懂得吐纳天地灵气。
听起来似乎很厉害,但这种体质,就像一只漏勺,经络丹田中,根本无法储存一丝半点真气。所以,只是纯粹的废体。
传说,在悠久岁月之前,有大能者,曾经探索过这种体质,还留下不少心得。只可惜,都消逝在历史的尘烟中了。
最糟糕的是,灵气充沛的上古洪荒时代,早就过去。经过悠久岁月的演变,天地灵气在人间,几乎已经绝迹。
如果韩映雪不是出生在名门世家,恐怕在幼年时,就会因为吸纳的气息中,杂质太多,导致身体衰竭,一命呜呼了。
难怪她要随身带着洗髓丸,难怪怀抱着她的时候,林羽鸿体内的毒性真气,会迅速消散!
这么说来,其实并非林羽鸿救了韩映雪,而是这个小丫头,救了林羽鸿?
林羽鸿摇摇头,复杂的问题先不去想,伸手探入韩映雪的裘衣,找到那只小玉瓶,打算取出洗髓丸,给韩映雪治伤。
刚打开瓶塞,林羽鸿立刻色变:“怎么会这样!”
在那只小玉瓶中,静静躺着两颗朱红色的丹丸,虽然颜色、气息类似。但经过特殊训练的林羽鸿,却马上分辨出来:“抽髓丸!”
抽髓丸,和洗髓丸,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功用却是天地之别。
这种丹丸,是某些江湖野医,仿制洗髓丸的失败作品,药性猛烈无比。
吞服下去,不仅不能换血洗髓,祛除体内杂质,还会让你气血沸腾,经脉崩断。就像被抽骨吸髓,痛楚无比,求死不得,求死不能!
到底是谁,竟然掉包了韩映雪的随身药物!这个人,用心何其毒也。
韩雄?不会,虽然“虎毒不食子”这句话,对这个枭雄根本不适用,但韩映雪活着,能带给他更大的利益。
宋风华?同样道理,对她而言,活着的韩映雪,比死了有价值得多。
林羽鸿脑海中立刻蹦出一个名字:“绿珠!”
“不错,那小丫头,嫌疑大大的,回去一定收拾她!”
不过此时此刻,想这些都是无用。林羽鸿探手入怀,从自己身上取出一只瓷瓶。这是昨夜临行前,秦霜月塞给他,以防万一的,里面同样装了两颗洗髓丸。
给韩映雪服下一颗之后,不到片刻,药力从腹部通达四肢百骸。惨白如纸的脸色迅速好转,神智也逐渐恢复清醒。
林羽鸿总算放下心来,伸手捂住韩映雪的小嘴:“嘘——”不许她说话。然后贴在耳边,轻声嘱咐。
“乖乖待在这里,凝神静心,不许胡思乱想,等我回来。”
韩映雪连连点头,闭上眼睛,舒缓心神。渐渐地,她的气息与周边自然融为一体,再无分别。
林羽鸿选择的这棵树,是一株千年古樟,散发着脉脉香气,蚊虫鼠蚁都不敢靠近。再加上韩映雪的天赋能力,短时间内,应该没有大碍。
后顾之忧已去,现在,反击的时刻到了!
林羽鸿知道,那个杀手不会甘心失败,他肯定隐匿在暗处,四处搜寻自己的踪迹。要想带着韩映雪安然返回江城,必须先把他剪除!
在林羽鸿数年军旅生涯中,因为他最擅长丛林作战,所以军方指派的任务,起码有一半,是深入原始丛林,擒拿匪首,击杀大枭!
国际雇佣兵市场上,虽然不知道林羽鸿的真名,但给他取了一个,特别优雅贴切的外号,名为:丛林漫步者。
所有佣兵都互相告诫:“千万别和那小子,在丛林中交手。他比电影里的铁血战士,还要残忍、卑鄙、无耻!”
林羽鸿远离韩映雪所在的大树,脱去所有衣物,只留一条裤衩,和乌金丝背心。
抓起大把淤泥,混合着青色草叶,将全身涂了个遍。
逮住一条毒蛇,捏爆了它,伸出三根手指,用腥味十足的蛇血,在脸颊上一抹,顿时出现三道鲜艳的印记!
口中冷冷一笑:“既然,你闯入了我的世界,就把命留下吧!”
化完战斗妆束,林羽鸿侧耳倾听,判别了方位。然后身形连动,施展浮光掠影,就像一条无声无息的幽魂,向目标迅速接近。
一把刀,一根绳,林中称王我为神!
这句话,是华夏特种部队,进行丛林战训练时的口号。林羽鸿是百万大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自然深谙此道。
虽然现在手无寸铁,但是以林羽鸿的境界,身体发肤,无处不是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