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欢迎我吗?”
听着刘淑芳的质问,林轩淡淡的笑了一下,“那倒不是。八一中?文?网W㈠W㈠W?.?8㈧1㈧ZW.COM”
“骑了半天车,渴死我了,不请我进屋喝杯水吗?”刘淑芳扭了扭腰,纤细的腰肢,划过优美的弧度,脸上满是渴求的神色,让人看了不忍拒绝。
林轩虽然不知道她的来意,却是不会把她拒在门外,便让开了身体,说了声进来,便自顾自的转头进屋,准备给她倒杯水。
“哇,你家里住的那么简陋啊?”刘淑芳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家族的人脉,让她可以在上都市,几乎为所欲为,查林轩的住处,当然是小意思,虽然早前有了准备,知道他住在平民区,住的还是民房,可是到了屋子里,还是被震撼了一把。
在刘二小姐的印象里,这种简陋的地方,是给那些没有能力的人住的地方,说得难听一些,简直就不是人住的地方,环境太差了,巷子口还随处可见乱倒的垃圾,下水道的井盖也被打开,传出阵阵的恶臭,若不是林轩住在这里,她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迈入这种地方。
“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没有什么奢求,住的好和坏都没太大区别,只要能栖身就行了。”林轩不以为意,深切感受到她身处豪门贵族的习气。
“高手说的话,好像都蕴含哲理一样。”刘淑芳笑了笑,不再继续在这个话题上打转,免得让林轩不舒服,以为自己瞧不起她,其实她知道林轩的本事,想要天天住总统套房,都是没什么问题,至于为什么会在这里住,她心里并不认同他说的什么随遇而安,反倒觉得他是有什么目的。
当然,这种问题她是不会随便问出来,只是在慢慢观察,希望可以进一步的挖掘到一些信息,将林轩隐藏的身份找出来。
要是有人询问她为什么要锲而不舍的调查林轩,怕是她自己都没有什么好的答案,或许,人在某个时候,总会做一些在旁人看来莫名其妙的事情。
“哇哦,好香的味道,好像是玉米嘢。”刘淑芳在林轩端出水杯的时候,像是一个兴奋的孩子,不经过林轩这个主人的同意,直接就窜到他的卧房,看着满锅的玉米,像是饥饿了好多天的流浪汉,面对着面包那般,贪婪的弯腰,伸过脑袋嗅着锅里散出的香味,一副很陶醉的样子。
“朋友送的,我闲来没事煮着吃,还差几分钟才能熟,你若是想尝尝,就等一会儿吧。”说着话,林轩把杯子放在了她旁边的桌子上,看着有些凌乱的房间,脸上微微红了一下。
刘淑芳倒是没有注意这些,闻言笑道:“我很喜欢吃煮玉米呢,嘿,等会儿可得好好品尝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和姐姐一起到乡下,偷农民伯伯的玉米,被人现狂追要揍我的事情,嘿,那时候真好玩啊。”
说起童年趣事,她的脸上带着一些童真,眼神里闪烁着回忆的色彩,似乎思绪也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缅怀追忆那些让人难忘的趣事。
林轩不自觉的受到她的心情感染,思绪回到了儿时,记忆深处大多数,是和收养他的拾荒老人,骑着脚蹬三轮车,满大街小巷的转悠,去为了生存捡垃圾,从未有过无忧无虑的时候,虽然苦累了一些,可是想起来往事,总觉得那时候很幸福很充实,带着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憧憬,最是让人心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