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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二十七 通缉令(2 / 2)

汪凯无奈地摇了摇头,叹息着说道:“我真是佩服你了,兰宁县城大街上到处贴满了咱们的通缉令,你竟然还敢在大街上溜达?!”

我一点也不相信,虽然我变成了一只鬼,但我问心无愧,没有害过一个人啊,他们凭什么抓我啊?

我对着汪凯的那张穿满铁丝的脸面说道:“这阳世间的警察跟我有什么过节,何况我现在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属于川东鬼王朱江山下属马所长的管辖,跟兰宁县派出所一点关系也没有!”

汪凯摇着头说道:“李锐,你杀死了那个什么小蛋,还吃了他的肉,还将他丢进了河里,这些事你和阿婆都瞒着我,害的我都被牵连了进去,你还这样说话!”

我指着汪凯的鼻子骂道:“你小子就别再发神经了,我没有做亏心事,半夜不怕人敲门!肉是你们吃的,我一点也没有吃!”

汪凯对我说的嗤之以鼻,他一把把我拽到身旁的那颗电线杆子跟前,指着电线杆子上面贴着的一张宣传单说道:“不信,你自己看看!”

“看就看呗,不就是一个小广告吗?”

我凑近聊一看,立即吓了一跳,因为我第一眼就看见了自己身份证上的那个大头贴相片。

第二眼,我就看见了川东省公安局的血红大印赫然盖在下面,惹人瞩目。

中间是正文:李锐,男,28岁,北京市马家坡人氏,住址×××,系南航空难幸存者和嫌疑人,最近发现其已经潜逃至川东省兰宁县城,作案无数,而且作案手段残忍无比;汪凯,同案嫌疑人,男,23岁,湖北人;同案嫌疑人李阿婆,女,63岁,兰宁县人。

……

现三名犯罪嫌疑人都已经潜逃,不知去向,如果有知情者,可以致电王警官或者李警官,电话……。也可以直接到兰宁县派出所报案,如果能够提供有效线索者一次性奖励20000元人民币。

兰宁县公安局,2016年2月13日。

下面附着汪凯和李阿婆的相片。

我再一看标题,印着几个血红的大字:川东省公安局一号通缉令!

我一点也没有吃惊,因为即使他们在大街上贴满关于我的通缉令,我也不害怕,因为我现在不是一个人,有什么好怕的?

但我还是有点气愤,心想这个兰宁县派出所竟然悬赏两万元来到处通缉我,我不禁哑然失笑,我居然就值这几个钱?

汪凯,也就是那个北大学生,他可不这样认为,他抓住我的胳膊,手上的铁丝差点扎着我的肉,说道:“现在风声紧,要不咱们找个地方先躲一躲?”

我问他道:“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到那里去躲啊?”

汪凯当机立断,说道:“咱们就去李阿婆家里躲上几天,等到风声已过,咱们再出来,然后赶紧回北京去!”

我哈哈大笑,说道:“躲倒是可以,但回北京就不要再提了!”

汪凯一脸茫然,问道:“为什么不能回去?”

我瞅了瞅他铁丝串联起来的那张脸面,说道:“看看你的嘴脸,还能回北京去?!”

汪凯伸手抠了抠自己的脸,抠下来了一块肉,拿在手里看了看,说道:“这有什么,去了美个容不就可以去北大了吗?”

我嘿嘿冷笑,说道:“你还北大哩,就你这个鬼模样,阳世间那里都不会要你的!”

汪凯一笑,说道:“这都怨我妈,把我整成这个样子,算了,北大去不了,我们现在就去李阿婆家,好歹也比被警察抓去了的好啊?”

我转念一想,觉得也是啊,现在天要大亮了,我们最好还是躲一躲的好,不要让警察给逮着去。

李阿婆家就住在兰宁县城郊区,叫什么迷雾山村,距离兰宁县城只有五公里的距离。

汪凯向我一指,我眯着眼睛遥望过去,只间浓云迷雾当中,隐隐约约、恍恍惚惚地摇曳着一个娇小的小山村,那里就是迷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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