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琢磨着铃铛,不经意的伸手去挠手背上痒痒的地方。这么一挠,才猛然想起,手背上瘙痒的地方,不正是那大巫抓伤她的地方么?
换衣服的时候,见血已经不流了,她便只是擦干了血迹,并未处理伤口。这会儿想起来,倒也不觉得疼了。
宁春草不看还好,这么一看,才是吓了一跳。
她惊得从圆凳上一跃而起,腿上放着的铃铛都掉落在了地上,叮叮当当一串响。
她使劲儿的扒着袖子,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手背。
手上的伤,竟然一丝也无!余亩团才。
分明是被那大巫尖长的指甲抓烂的呀?当时还流了半手背的血呢!不然也不会有血滴落在铜铃铛上!
可是现在?
她手背上光洁如初,连个抓痕都没有留下。
宁春草心跳砰砰,恍如雷鼓。这是怎么回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她抬手在鼻尖嗅了嗅,还有一股淡淡的血腥气,是她擦拭手背上的血迹时留下的。
血腥气甚至都还在,伤口却没有了?先前手背一直痒,但由于在人前,她不好去看,莫非那个时候的瘙痒,正是伤口愈合的痒么?
小时候听姨娘说过,伤口的皮肉重新长在一起的时候就会痒,这个时候千万不能去挠,挠了就会留疤。
倘若真是如此,她伤口长上的速度也太快了点吧?
她低头,恰看见躺在脚前头的铜铃铛。
莫非,是因为这铃铛的缘故?她弯身将铃铛捡了起来,轻晃了晃,叮叮当当,未有异样。
太奇怪了。
宁春草心中非但没有明朗,反而越发糊涂了。不过伤口愈合了,且一点疤痕都没有留下,总归是件好事。至于这铃铛究竟有什么奇异之处,等她到了青城山,找到了真人,一并请教了真人也就是了。
宁春草将铃铛放好,吃了些茶,好好的睡上一觉。
知州大人果然在晚间的时候,请他们去赴宴。宴席上虽没有奢华的山珍海味,却也能看出,是用心准备的饭食。比他们被关起来的时候,吃的东西好多了。
景瑢面带讽刺,似乎想要借机嘲讽几句,他身边的程颐却一直紧盯着他,他一要开口,程颐就起身为他倒酒。
他的话总被程颐想方设法给挡了回去。后来,他终于扛不住醉倒,程颐才安安生生的坐下来吃饭。
景珏倒是没有用多少酒,席上也不多言,知州恭维的话,他只点头一笑而过。夜里微风,都不曾吹皱他的眼角眉梢。
次日一早,宁春草刚刚起身,便有小丫鬟来请,“女郎同行的郎君叫请女郎,说马车已经备好了。”
宁春草点头,连忙提着行李来到府衙外头。
景瑢骑在马上,脸上还挂着惺忪的睡意。
程颐坐在马车前头,倒是精神饱满,神采奕奕。
“程管事!”宁春草笑着和他打了招呼。
他点头,跳下马车,为宁春草摆上马凳,“马车上已经备好早饭,爷说,免得州府大人和百姓相送耽误时间,所以要早早起程。”
宁春草点头而笑,“程管事真周到。”
她掀帘子而入,就瞧见景珏冷冷嘲讽的脸。
这人一见面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宁春草无奈在心底翻了个白眼,面上挂着笑,蹲身道:“世子爷早!”
景珏别开视线,没有理会她。
马车轻晃起来,四脚几上的提匣里溢出饭食的香味来。
宁春草放下小包袱,打开提匣,将饭菜摆上四脚几。
“爷也没用饭吧?”
景珏这才哼了一声,转过身,看了她一眼,“你还记得爷,真不容易。”
宁春草撇了撇嘴,盛了一碗粥放在他面前。
凤州饥荒,饭食简陋。熬得糯烂的米粥,两碟子小咸菜,两个黑黄的胡饼,上头撒着几乎可以数过来的芝麻粒,也就是一顿早饭了。
马车行的很慢,州城之中的道路也平坦,汤碗放着四脚几上平平稳稳。两人麻利的吃完,宁春草正在收拾碗筷的时候,马车外头却猛然间喧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