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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 / 2)

王大年的肤色有些白,自然很俊俏,举止也很飘逸,就有了些**倜傥的滋味。可大手大脚,一看就不是公子少爷那一类小白脸。肩膀很宽、*膛很厚、躯干很*拔,又有些健壮,不用看就知道是个肌肉男。他因为自己是个陌生人,在酒席上不多说话,大家喝酒他就喝酒,大家说笑话他也会笑,也会掏出烟来请大家抽烟。熊向辉注意到他拿出来的是金芙蓉,而同桌的男人不是抽的黄鹤楼、红双喜、利群、希尔顿就是中华、红塔山,他就显得有些另类。

他就恰巧坐在熊向辉的身边的那个座位上,所以那个警察可以明显感觉到这个还能算作年轻人的大男人身上有一种强烈的气场在无形之中张扬开来。那不是能看得见的,而是仅仅只能凭下意识感觉到,在熊向辉所接触过的人中间,王大年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外表很内敛、也少言寡语,而且有些低调,可是那种张扬的气场证明他是一个很有个性、很有能力、很有主见、很有态度,甚至是独立特行的人。

熊向辉就留意的注意了这个不声不响出现在这张餐桌上的年轻人。乍一看来,似乎没什么特别之处,一件报喜鸟的茄克衫、一条威鹏的牛仔裤、一双踏步的旅游鞋,大街上像他这样没什么特色的年轻人成千上万,不是为生计奔忙,就是为花钱发愁,贫富差距导致生活目的的不同,也导致生活质量的各异。可要是注意看看,就能发现这个年轻人本来就有很多与众不同之处。大脸盘,可偏偏不是个大胖子;有些腼腆,注意听人说话,不随便打岔、不急于表态,可偏偏是个薄嘴唇,一看便知能说会道;明明是个气宇轩昂、**倜傥的小伙子,却显得很低调、不显山露水的。坐在熊向辉的身边,几乎可以忽略他的存在,那个春风得意的警察第一次感觉到这样的男人才是自己应该认真注意的。

\"罗汉,给大家斟酒。\"抽着烟,光头的张广福在嘱咐坐在熊向辉身边的王大年:\"一看这里就是你一个人最小,应该先敬大家一杯。\"

王大年就会起身,拿着飞天茅台的酒瓶给坐在他身边的下熊向辉面前的那个酒杯里斟酒。满满的,却不溢出来。小声的说一句\"谢谢您的赏光,我先干为敬。\"就扬起头,一口将自己手里酒杯的白酒一饮而尽,然后会按照峡州的老规矩,把自己的酒杯翻过来,口朝下、底朝上,给对方亮杯,那就是滴下一滴酒,罚酒三杯的意思,微笑着看着熊向辉将杯中的酒喝完以后,再微笑着说一声谢谢,然后再找下一位。

那种酒杯很小,不过也就是半两五钱左右,可一圈敬酒下来王大年也有半斤白酒进肚。那可不是现在南方流行的38度的低度酒,而是实实在在的53度的高度酒,加上又是酱香之王的茅台,喝下了半瓶那就不能小视。可那个年轻人回到自己座位上的时候,却依然脸不变色,也没有酒桌上常见的微醺的感觉。熊向辉就有些惊讶了,这样好酒量、可以打通关的人无论在任何地方都能受到热烈欢迎、无论办什么事也是会一路绿灯的,他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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