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天豪气哼哼地走了。
戴宗用自己的坚持和选择,证实了对风云栈的忠心。
看着他不顾全身的伤痛,抱着那双魔牛皮鞋子傻乐的模样,阮尊就气不打一处来。再看看他的腿脚,腿脚确实较一般的常人迥异,腿骨若豹胫,腿上的筋肉也远较常人结实有力。只不过,这双腿脚上,满是各类伤痕,脚底甚至半个脚掌遍布厚实的老茧。双腿之上,隐隐泛着魔气的力量。
“为什么对一双鞋子这么痴迷?”虽然已经猜到了答案,还是想听到他的亲口回答。
阳光洒在戴宗的身上,身上的血渍闪着一种炫目的光。
他有些低沉,但不失信心,“禀告少主,我的脚,原来不是这样的。原来,它们,是一对正常人的脚。我是江州人氏,袭了父亲牢卒的差使,在江州城牢城营里干些杂活。差不多一年前吧,有一天,牢城营里的公人,还有仵作,带着我们些人,到江洲岛去,那里现在叫龙门岛了。飞鱼帮把总舵设在那里之后,才改了这个名字。”
“我们之所以上岛,是因为浔阳江岸上突然出现了十一具浮尸,泡得面目全非,而且均是死于刀剑之下。当地早就盛传飞鱼帮里的江匪,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扮作船夫在江上载客,船到江心,就让过往客旅吃板刀面或是吃馄饨。所以,蔡九知府大人马上就想到了这是飞鱼帮的恶行,派我们乘船上岛察勘。可是,船还在过江之时,就听得船底有咚咚的凿敲之声,很快就破了大洞,江水滚滚而入,然后船就沉了。船上的人都落在了江水中,很多人都被溺毙了。”
“我自小略通水性,挣扎着游到了龙门岛边上,就被飞鱼帮的人抓了,见我还是个孩子就没有杀我,把我派去水寨寨墙处干活。不知道干了多少天吧,有一天夜里,龙门岛上发生了恐怖的异变”说到这里,戴宗的声音颤抖起来,“我的腿,也是在那时,变成了这样”
“那天夜里,飞鱼帮的人都在睡觉,我和其他几个被抓的人还在干活。只有干完活,才有晚饭吃。可那时,已经接近子时了,我们又饿又累,感觉要死去一般。这个时候,我们听到天空顶上,有轰然的巨响,持续不绝,接着,一团巨大的黑气,直接砸到了总舵之中,而且不断弥漫扩散着,地上就像起了一大片黑色的雾气。我不知道这些黑气是不是有毒,急忙撒开腿向外就跑,我自小就擅长奔跑,虽然年纪小,可真跑起来,大人也追我不上。几名护卫以为我要逃,也来追我,又发现了黑气,个个吓得半死,倒在地上,很快就被黑气包围了,再无声息。我拼命跑,那些黑气来得太快太突然,终于在它扩散的边缘上,我还是被它沾上了。那时候我腿上有伤口,一些黑色就沿着伤口进入了身体。很痛,很痛,我痛得晕了过去,醒来之后,不但腿的形状就有了异变,跳跃之力变得非常强悍。”
“可是,这个过程,非常痛,非常痛”
戴宗回想着那夜的情况,虽然没有细说痛苦,可脸上的筋肉一直在抽搐着。
“岛上飞鱼帮的其他人,或多或少与我一样,也产生了一些身体上的异变。从外表上看,他们与以往基本无异,神智也是清楚的,可我知道,我感觉得到,其中许多人都发生了极其可怕的变化。他们变得更加残忍嗜杀,更加的疯狂暴戾,他们的实力,力量,也变得非常非常非常的强大。我能感觉得到,能感觉得到。”
“我不敢暴露自己的变化,不知道自己身上的这种变化是祸是福,每天只是闷着头在水寨寨墙处干活,然后用污泥把腿脚涂抹得脏臭难看,让人远远的就不敢接近。遇到感知身上有魔气的人,就远远地躲开,也一直在寻找机会逃走。只是他们看管甚严,一直没有机会。直到有一天夜里,有一个上清宫的道士,来找帮主李俊,帮内所有身具魔气的人都与他闭门相谈。我就趁这个机会逃了出来。在夜里逃命,谁也没有我跑得快。不光是在地上,在水中,也是如此。”
道士?上清宫的道士?
阮尊陷入了沉思,他想到了李俊手中,那把一模一样的冥剑,也想到了他说的很多话。
“回到了江州城,打听了一下,府衙的公人们死了那么多人,府君后人竟然不了了之,没有追查下去。而且,他们也以为我死了。江州是飞鱼帮的地盘,我怕他们追杀我,就又逃到了信州,跟一群孤儿们一直混到现在。直到善堂这里有吃有喝,吸引各方孤儿,我也就跟着过来了。”
有吃有喝
阮尊有股想用头撞墙的冲动,原来倒是无所谓,现在这有吃有喝四个字,吸引了五百多个孤儿,五百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