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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买下学校的钱(1 / 2)

 李辰把幽魂解决,或者说幽魂自己消散了,他才回到家中睡觉,今晚李月和方怡在一起,李辰早早就关门睡觉了。

但是没有多久李辰就听到开门的时候,看到李月蹑手蹑脚的走进房间里。

“怎么?今晚没和方怡一起过夜?”李辰好奇的问道。

看到李辰没有睡,李月才大大咧咧的把手中的东西放在桌子上,说道:“你想哪里去了,我只是想到方怡姐家里玩玩,也没有说到她那里过夜。”

“哥哥你知道吗?方怡姐家好大啊,而且还是海边别墅呢,估计都要好几百万吧。”李月很兴奋的和李辰说道。

方怡住的别墅,李辰没有去过,他只去过方怡在医院住的地方,足足有一层楼,空荡荡的,一点人气都没有。

“哥哥,你知道吗,方怡姐还要给我一张银行卡,说是作为姐姐送给妹妹的礼物。”

“那你要了吗?”

“怎么可能,如果她以后可以成为我嫂子的话,我肯定会收下,但是哥哥,我看你好像不喜欢方怡姐?所以我根本就没有要。”李月说道。

“这就对了,至于男女之间的喜欢?都谈不上,但是她作为一个朋友还是很好的,我们之间没有什么感情,有的只能说是友情吧,毕竟她帮过我们太多了,但是我们两个真的不合适。”李辰并不是守旧的人,但是他还没有谈过恋爱了,很期待自己的初恋,明知道和方怡是不可能的,他也不会纠缠这份感情。

“早点睡吧,明天我带你去学校,你都旷课这么久了,不知道学校把你开除了吗。”李辰帮李月的被子理好,顺便把中间的帘子给拉上。

李月把把帘子拉开了,对李辰说道:“哥哥,我可以上学,但是我不住校,我要和你住一起。”

“别闹,你看这点破地方,我们兄妹怎么住?”李辰阻止。

“我不管,反正我就不住学校,我要和你住一起,省的你又大半年不来看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没有一个亲人呢。”李月不乐意,倔犟的说道。

李辰了解自己这个妹妹,决定的事情,很难拉回来,而且也想到这半年的确没有去看望妹妹,本来只是不想打扰自己妹妹的学习,却没有想到被自己妹妹给误会了。

“好吧,那等我们换一个房子住,明天乖乖去上学,我先去找房子,找到了把你接回来,这房子也住不了了。”李辰说道。

“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一个星期不管你有没有找到房子,我都要回来住。”李月翘着手指说道。

“知道了,赶紧睡觉,明天早点去学校。”这事情李辰没有什么太多的意见,但是唯一让他心里不安的就是学校的事情,李月旷课这么久,学校又没有把李月开除还是个问题了。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李辰就带着自己的妹妹去学校了。

把李月送到学校的时候,学校正在上课,门卫听到李辰送李月来上学的,问了李月的名字,眼珠子都瞪大了,瞬间门卫整个人好像对李辰恭敬了许多。

门卫打了一个电话,很快就看到一个老男人和一群人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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