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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吉萨高地(1 / 2)

 当我们一行七人乘船通过苏伊士运河,抵达开罗之后,所有的人都变了模样。

面上涂抹了我配制的易容液改变肤色,穿上阿拉伯人惯常穿着的白袍,骑上骆驼用围巾包住头脸。只要不与当地土著交谈,谁也认不出我们是一群外国人。只是在为那个印度仆役化装的时候,我遇上了一点儿小麻烦。

那个印度仆役名字拗口,我们便为他取了个绰号叫做红头阿三。红头阿三皮肤黝黑,本就不太容易化装,偏偏他身上那股咖喱味让三里外患重感冒的人都闻得出来,更是让我束手无策。好在埃及地处非洲,黑奴倒也常见,于是我便将其扮作一名黑人奴隶。

劳拉是正经八百的考古人员,在她的脑子里,挖掘遗迹便应该大张旗鼓地动用人力,立起机械进行挖掘。但我与胡春来是什么人?两人加一块儿,生平挖过的古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余座,最是擅长神不知鬼不觉地盗空坟头。依着我们俩的意思,反正那通天塔究竟坐落何方尚没弄明白,何必把事情搞得那么轰轰烈烈,引起守墓人注意就不好了,倒不如我们乔装打扮实地勘察之后再做打算也不迟。

劳拉与哈里活倒没说什么,就是那卡那森挺不乐意,嘀咕说什么大英帝国的绅士不能够如此鬼鬼祟祟。我冷笑着拿起一叠报纸在他面前一晃,总算令他乖乖闭上了嘴。

埃及境内共有金字塔九十余座,人们通常所称的金字塔是指坐落在开罗西南吉萨省吉萨高地的金字塔群。

但令我们大惑不解的是,黄玉玲珑环与黑晶曜石指示的通天塔位置,便在吉萨高地附近。可这里已不知被多少考古学者与盗墓贼仔细搜寻过多遍,别说是能够与天齐高的通天塔了,便是地下的老鼠洞都被人挖开看过,要真有通天塔存在,早该被人发现了,何至于轮得到我们!

不过我的心态却颇好,反正就算找不到通天塔,便算来到番邦外国游玩一番,见识见识番邦国王的陵墓,也算增强业务知识,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此行也不虚了。

劳拉对金字塔的历史颇为熟悉,边走边低声介绍道:“古代埃及人认为天神乌悉利斯将根据每个人在人间的所作所为进行审判,而**仅是灵魂在人世的‘住宅’,没有‘住宅’的灵魂,不能进入乌悉利斯的天国,所以古埃及人千方百计保护尸体的完整。他们把死者的尸体掏出内脏涂满香油,浸泡在防腐液中,再施以松香。而松香在波斯语中叫做‘木米伊’,所以敷过松香的尸体便称为‘木乃伊’。木乃伊被缠以数十米的特制细麻布,再装入特制棺椁之中。最初的棺椁在平地掘墓而葬,但沙漠上的猛兽和比猛兽更凶残的盗墓贼经常破坏墓地。为避免亵渎死者尸体,影响灵魂升天,古埃及人开始在坟墓上覆盖巨石,修筑石丘。这类石丘逐年增高,因为富有者总是以此炫耀自己的财富,石垒的坟丘成了权势和财富的象征。”

仰头看着高大的金字塔,我感慨万千:“果然古今中外的皇帝都是最奢华的一类人群,在几千年前,建造如此宏伟的陵墓,要花去多少人力物力呀!不过话说回来,我倒是挺羡慕此国的同行们的。”

“这话又是如何说起?”黄三忍不住插嘴。

我嘻嘻一笑:“你想哪,帝王的陵墓建得如此显眼,埃及的同行们一不用费心费力地学什么寻龙点穴术,一找便是一个准;二不用怕僵尸粽子夺魂索命,少了不少危险。那些所谓木乃伊虽是僵尸,可内脏却被掏出,要想诈尸千难万难。即便真诈尸了,木乃伊身上捆着的细麻布也限制了他们的活动,极容易逃逸掉。”

劳拉抿嘴笑道:“这你可就错了。埃及金字塔内虽有疑似墓室的石室,甚至还有石制棺椁,但至今为止,埃及考古史上从未有第二具木乃伊是在金字塔内找到的,反而木乃伊大多藏于金字塔周围的庙宇内。所以,考古界一直对金字塔的用途存在各种争论,有人认为金字塔是古代天文台,有人认为金字塔是巨型经纬仪,还有人认为金字塔是古代国王祭祀庆典之处,但没有哪一种说法能够得到多数人认同。”

此时,太阳渐西沉,在逼近地平线的那一刹那,那金乌似乎用尽所有力气用力一跃,迸发出最后的热量。金色的阳光越过高大巍峨的金字塔,照耀在我们身上。看着高大巍峨的金字塔,我心中一阵激荡,不禁泛起“万古云霄一羽毛”的感叹。

我突然看见胡夫金字塔上有几个阿拉伯人背驮着人正沿金字塔顶攀爬而下,不禁大是奇怪:“这些人在干吗?”

劳拉撇撇嘴:“不过是些无能权贵罢了。这些人喜欢附庸风雅,却又爬不上如此高的金字塔,便令阿拉伯仆人背负他们上去,喝着随从端来的土耳其咖啡,不知多惬意呢。”

胡春来一路上都是沉默不语,只顾打量四周景致,此刻突然开口道:“走,我们也往上爬。”

我一拍脑袋,立刻明白了:“哎哟,差点忘了胡师傅乃是北派摸金校尉当世唯一传人,寻龙探穴之术天下无双,只要胡师傅眼睛一瞅,哪有古墓立马就能瞧出来。”

劳拉与卡那森等人俱是大喜,热切的目光都投到胡春来身上。

胡春来眼带笑意,显然对我的吹捧感到极是满意,但表面上却表现出世外高人的淡然模样,伸手拈拈须,淡淡地道:“寻龙点穴岂是如此容易,成与不成我也不能现在就下定论。这金字塔高大难攀,其他人便在下面守着就好,我与大勇爬上去瞧瞧。对了,把黄玉玲珑环和黑曜石先交给我。”

接过劳拉递来的黄玉玲珑环与黑曜石贴身收好,我与胡春来将长袍一扎,向上攀去。我们攀爬的这座名叫胡夫的金字塔是由重约二点五吨的巨石堆成,侧面与地面夹角有五十度左右,算得上极为陡峭难攀,也怨不得那些权贵要人驮着方能攀顶。即便是我与胡春来这样有着扎实武术根底之人,亦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攀上塔顶。

胡春来一登上塔顶,望望天上的太阳,便自怀中掏出一只罗盘与一把算盘,紧张地开始计算起来。

“胡师傅,算出什么了吗?”见胡春来的计算告一段落,我小心翼翼地问。

胡春来瞥我一眼,老大不耐烦地道:“五千年沧海桑田变幻,周围地形地貌早变了模样。此处又是一片沙漠,毫无地形参照物可以利用,唯有用天星定位之法演算才行,哪有这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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